中山市民政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山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現公布我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六部分組成,內容涵蓋我局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山市民政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頒布時間:2010年
一、概述
2010年,局按照市政府和《中山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要求,通過建章立制、豐富公開內容和形式等方式,提高了工作透明度,促進了依法行政工作,有力保障了民政對象依法獲取政府信息。一方面,我局根據《中山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內容,結合我局實際制定了《中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開實施細則》,
進一步規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局辦公室是市民政局信息公開工作的主責科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並負責民政系統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人教科負責製作、更新、審查、發布機構設定、職能等相關信息。其它各科室及各直屬單位負責確定、製作、更新、審查、發布本部門起草制定的規範性檔案、本部門的執法依據及相關信息。發布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程式、期限,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辦理情況等相關信息。另一方面,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編制了我局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並通過多途徑向公民民眾公開,明確了我局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分類、編排體系,政府信息名稱、內容概述、生效日期、查詢途徑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名稱、地址、辦公時間、聯繫電話、傳真號碼、電子信箱和申請公開的具體程式等內容,大大方便了民眾。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局在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方面採取相對固定的、便於公眾獲取的多種形式公開政府信息。具體公開方式包括:在中山市行政服務線上、中山民政信息網和中山市政府入口網站上公布;在中山市人民政府政報上公布;在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熱線或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上公布;在辦公地點的政務公開欄或電子螢幕上公布;舉行新聞發布會;印發便民手冊、服務指南;張貼公告或通告;以及其他便於公眾及時準確獲得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網站公開情況。中國中山政府入口網站發布的有關民政方面的政府信息逾300條。中山市行政服務線上發布的有關民政方面的政府信息逾200條。中山民政信息網是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渠道,公開內容包括:與民政工作相關的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範性檔案,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式、期限;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結果; 行政處罰的依據、標準、範圍、程式;機構設定、職能、辦事程式等情況; 低保、優撫、五保供養、婚姻登記等民政業務的的申請條件、標準及實施情況;搶險救災、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況;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情況;等等。其中,就2010年發布的政府信息就逾600條。
(二)通過《中山市人民政府政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報》發布有關民政方面政府信息6條,內容涉及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安置、低收入家庭住房救助、退役士兵立功授獎等方面,全文電子化率100%。
(三)通過報刊、廣播、電視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中山日報》、《中山商報》、《南方日報》、《新快報》、《廣東民政》、《中山畫刊》、中山廣播電視台、中山電台、廣東電視台等媒體共播發由我局提供的政府新聞信息近200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
2010年,我局暫未受理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接受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諮詢30人次,諮詢內容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編制、相關工作機構電話號碼、獲取政府信息渠道等內容。
四、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
我局免費向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民眾提供相關信息,沒有收取申請人任何費用。
五、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沒有發生與我局有關的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
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但同時也存在公開內容有待進一步深化、公開形式的便民性有待進一步提高等問題和不足。為此,我局將以便民、利民為宗旨,進一步豐富公布形式和內容,充分發揮中山民政信息網、新聞發布會、新聞傳媒、政務公開欄、電子螢幕等公開載體的作用,及時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獲取民政方面的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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