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不可不知的中國通史

中學生不可不知的中國通史

《中學生不可不知的中國通史》內容介紹:學歷史不是為了可以做前車之鑑。我們從歷史得到的是分析問題的能力。其實略加思考,任何事物所以如此,莫不有很深遠的原因在內;深求其故,無不可以追溯至極遠之世的。

基本介紹

  • 書名:中學生不可不知的中國通史
  • 出版社中國市場出版社
  • 頁數:267頁
  • 開本:16
  • 品牌:恆緣之星
  • 作者:呂思勉
  • 出版日期:2013年5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09201299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序言,

內容簡介

《中學生不可不知的中國通史》由中國市場出版社出版。

圖書目錄

緒論
第一章 族制
第二章 政體
第三章 階級
第四章 財產
第五章 官制
第六章 選舉
第七章 賦稅
第八章 兵制
第九章 刑法
第十章 實業
第十一章 貨幣
第十二章 衣食
第十三章 住行
第十四章 教育
第十五章 語文
第十六章 學術

序言

歷史,究竟是怎樣一種學問?研究了它,究竟有什麼用處呢?
這個問題,在略知學問的人,都會毫不遲疑地作答道:歷史是前車之鑑。什麼叫做前車之鑑呢?他們又會毫不遲疑地回答道:昔人所為而得,我可以奉為模範,如其失策,便當設法避免;這就是所謂“法戒”。這話驟聽似是,細想就知道不然。世界上哪有真正相同的事情?所謂相同,都是察之不精,誤以不同之事為同罷了。遠者且勿論。歐人東來以後,我們應付他的方法,何嘗不本於歷史上的經驗?其結果卻是如何呢?然則歷史是無用了么?而不知往事,一意孤行的人,又未嘗不敗。然則究竟如何是好呢?
歷史雖是記事之書,我們之所探求,則為理而非事。理是概括眾事的,事則只是一事。天下事既沒有兩件真正相同的,執應付此事的方法,以應付彼事,自然要失敗。根據於包含眾事之理,以應付事實,就不至於此了。然而理是因事而見的,舍事而求理,無有是處。所以我們求學,不能不顧事實,又不該死記事實。
要應付一件事情,必須明白它的性質。明白之後,應付之術,就不求而自得了。而要明白一件事情的性質,又非先知其既往不可。一個人,為什麼會成為這樣子的一個人?譬如久於官場的人,就有些官僚氣,世代經商的人,就有些市儈氣,向來讀書的人,就有些迂腐氣。難道他是生來如此的么?無疑,是數十年的做官、經商、讀書養成的。然則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亦是如此了。中國的社會,為什麼不同於歐洲?歐洲的社會,為什麼不同於日本?習焉不察,則不以為意,細加推考,自然知其原因極為深遠複雜了。然則往事如何好不研究呢?然而以往的事情多著呢,安能盡記?社會上每天所發生的事情,報紙所記載的,奚啻億兆京垓分之一。一天的報紙,業已不可遍覽,何況積而至於十年、百年、千年、萬年呢?然則如何是好?
須知我們要知道一個人,並不要把他以往的事情,通統都知道了,記牢了。我,為什麼成為這樣一個我?反躬自省,總是容易明白的,又何嘗能把自己以往的事,通統記牢呢?然則要明白社會的所以然,也正不必把以往的事,全數記得,只要知道“使現社會成為現社會的事”就夠了。然而這又難了。
任何一事一物,要詢問它的起源,我們現在,不知所對的很多。其所能對答的,又十有八九靠不住。然則我們安能本於既往,以說明現在呢?
這正是我們所以愚昧的原因,而史學之所求,亦即在此。史學之所求,不外乎(一)搜求既往的事實。(二)加以解釋。(三)用以說明現社會。(四)因以推測未來,而指示我們以進行的途徑。
往昔的歷史,是否能肩起這種任務呢?觀於借鑑於歷史以應付事實導致失敗者之多,無疑地是不能的。其失敗的原因安在呢?列舉起來,也可以有多端,其中最重要的,自然是偏重於政治的。翻開二十五史來一看,從前都說二十四史,這是清朝時候,功令上所定為正史的。民國時代,柯劭態所著的《新元史》,業經奉徐世昌總統令,加入正史之中,所以現在該稱二十五史了。所記的,全是些戰爭攻伐,在廟堂上的人所發的政令,以及這些人的傳記世系。昔人稱《左傳》為相斫書;近代的人稱二十四史為帝王的家譜;說雖過當,也不能謂其全無理由了。單看了這些事,能明白社會的所以然么?從前的歷史,為什麼會有這種毛病呢?這是由於歷史是文明時代之物,而在文明時代,國家業已出見,並成為活動的中心,常人只從表面上看,就認為政治可以概括一切,至少是社會現象中最重要的一項了。其實政治只是表面上的事情。政治的活動,全靠社會做根底。社會,實在政治的背後,做了無數更廣大更根本的事情。不明白社會,是斷不能明白政治的。所以現在講歷史的人,都不但著重於政治,而要著重於文化。
何謂文化?向來狹義的解釋,只指學術技藝而言,其為不當,自無待論。說得廣的,又把一切人為的事,都包括於文化之中,然則動物何以沒有文化呢?須知文化,正是人之所以異於動物的。其異點安在呢?凡動物,多能對外界的刺激而起反應,亦多能與外界相調適。然其與外界相調適,大抵出於本能,其力量極有限,而且永遠不過如此。人則不然。所以人所處的世界,與動物所處的世界,大不相同。人之所以能如此,(一)由其有特異的腦筋,能想出種種法子。(二)而其手和足的全然分開,能製造種種工具,以遂行其計畫。(三)又有語言以互相交通,而其擴大的即為文字。此人之所知,所能,可以傳之於彼;前人之所知,所能,並可以傳之於後。因而人的工作,不是個個從頭做起的,乃是互相接續著做的。不像賽跑的人,從同一地點出發,卻像驛站上的驛夫,一個個連線著,向目的地進行。其所走的路線自然長,而後人所達到的,自非前人所能知了。然則文化,是因人有特異的稟賦,良好的交通工具,所成就的控制環境的共業。動物也有進化的,但它的進化,除非改變其機體,以求與外界相適應,這是要靠遺傳上變異淘汰等作用,才能達到其目的的,自然非常遲慢。人則只需改變其所用的工具,和其對付事物的方法。我們身體的構造,絕無以異於野蠻人,而其控制環境的成績,卻大不相同,即由其一為生物進化,一為文化進化之故。人類學上,證明自冰期以後,人的體質,無大變化。埃及的屍體解剖,亦證明其身體構造,與現今的人相同。可見人類的進化,全是文化進化。恆人每以文化狀況,與民族能力,並為一談,實在是一個重大的錯誤。遺傳學家,論社會的進化,過於重視個體的先天能力,也不免為此等俗見所累。至於有意誇張種族能力的,那更不啻自承其所謂進化,將返於生物進化了。從理論上說,人的行為,也有許多來自機體,和動物無以異的,然亦無不被上文化的色彩。如飲食男女之事,即其最顯明之例。所以在理論上,雖不能將人類一切行為,都稱為文化行為,在事實上,則人類一切行為,幾無不與文化有關係。可見文化範圍的廣大。能了解文化,自然就能了解社會了。人類的行為,原於機體的,只是能力。其如何發揮此能力,則全因文化而定其形式。
全世界的文化,到底是一元的?還是多元的?這個問題,還非今日所能解決。研究歷史的人,即暫把這問題置諸不論不議之列亦得。因為目前分明放著多種不同的文化,有待於我們的各別研究。話雖如此說,研究一種文化的人,專埋頭於這一種文化,而於其餘的文化,概無所見,也是不對的。因為(一)個別的文化,其中仍有共同的原理存。(二)而世界上各種文化,交流互織,彼此互有關係,也確是事實。文化本是人類控制環境的工具,環境不同,文化自因之而異。及其興起以後,因其能改造環境之故,愈使環境不同。人類遂在更不相同的環境中進化。其文化,自然也更不相同了。文化有傳播的性質,這是毫無疑義的。此其原理,實因人類生而有求善之性,智。與相愛之情,仁。所以文化優的,常思推行其文化於文化相異之群,以冀改良其生活,共謀人類的幸福。其中固有自以為善而實不然的,強力推行,反致引起糾紛,甚或釀成大禍,宗教之傳布,即其一例。但此自誤於愚昧,不害其本意之善。而其劣的,亦恆欣然接受。其深閉固拒的,皆別有原因,當視為例外。這是世界上的文化所以交流互織的原因。而人類的本性,原是相同的。所以在相類的環境中,能有相類的文化。即使環境不同,亦只能改變其形式,而不能改變其原理。正因原理之同,形式不能不異,即因形式之異,可見原理之同,昔人夏葛冬裘之喻最妙。此又不同的文化,所以有共同原理的原因。以理言之如此。以事實言,則自塞趨通,殆為進化無疑的軌轍。試觀我國,自古代林立的部族,進而為較大的國家;再進而為更大的國家;再進而臻於統一;更進而與域外交通,開疆拓土,同化異民族;無非受這原理的支配。轉觀外國的歷史,亦系如此。今者世界大通,前此個別的文化,當合流而生一新文化,更是毫無疑義的了。然則一提起文化,就該是世界的文化,而世界各國的歷史,亦將可融合為一。為什麼又有所謂國別史,以研究各別的文化呢?這是因為研究的方法,要合之而見其大,必先分之而致其精。況且研究的人,各有其立場。居中國而言中國,欲策將來的進步,自必先了解既往的情形。即以迎受外來的文化而論,亦必有其預備條件。不先明白自己的情形,是無從定其迎距的方針的。所以我們在今日,欲了解中國史,固非兼通外國史不行,而中國史亦自有其特殊研究的必要。
人類以往的社會,似乎是一動一靜的。我們試看,任何一個社會,在以往,大都有個突飛猛進的時期。隔著一個時期,就停滯不進了。再閱若干時,又可以突飛猛進起來。已而復歸於停滯。如此更互不已。這是什麼理由?解釋的人,說節奏是人生的定律。個人如此,社會亦然。只能在遇見困難時,奮起而圖功,到認為滿足時,就要停滯下來了。社會在這時期就會本身無所發明;對於外來的,亦非消極地不肯接受,即積極地加以抗拒。世界是無一息不變的。不論自然的和人為的,都系如此。人,因其感覺遲鈍,或雖有感覺,而行為濡滯之故,非到外界變動,積微成著,使其感覺困難時,不肯加以理會,設法應付。正和我們住的屋子,非到除夕,不肯加以掃除,以致塵埃堆積,掃除時不得不大費其力一樣。這是世界所以一治一亂的真原因。倘使當其漸變之時,隨時加以審察,加以修正,自然不至於此了。人之所以不能如此,昔時的人,都以為這是限於一動一靜的定律,無可如何的。我則以為不然。這種說法,是由於把機體所生的現象,和超機現象,並為一談,致有此誤。須知就一個人而論,勞動之後,需要休息若干時;少年好動,老年好靜;都是元可如何之事。社會則不然。個體有老少之殊,而社會無之。個體活動之後,必繼之以休息,社會則可以這一部分動,那一部分靜。然則人因限於機體之故,對於外界,不能自強不息地為不斷的應付,正可借社會的協力,以彌補其缺憾。然則從前感覺的遲鈍,行為的濡滯,只是社會的病態。如因教育制度不良,致社會中人,不知遠慮,不能預燭禍患;又如因階級對立尖銳,致寄生階級不顧大局的利害,不願改革等;都只可說是社會的病態。我們能矯正其病態,一治一亂的現象,自然可以不復存,而世界遂臻於郅治了。這是我們研究歷史的人最大的希望。
馬端臨的《文獻通考·序》,把歷史上的事實分為兩大類:一為理亂興亡,一為典章經制。這種說法,頗可代表從前史學家的見解。一部二十五史,拆開來,所謂紀傳,大部分是記載理亂興亡一類的事實的,志則以記載典章經制為主。表二者都有。理亂興亡一類的事實,是隨時發生的,今天不能逆料明天。典章經制,則為人預設之以待將來的,其性質較為持久。所以前者可稱為動的史實,後者可稱為靜的史實。史實確乎不外這兩類,但限其範圍於政治以內,則未免太狹了。須知文化的範圍,廣大無邊。兩間的現象,除(一)屬於自然的;(二)或雖出於生物,而純導原於機體的;一切都當包括在內。它綜合有形無形的事物,不但限制人的行為,而且陶鑄人的思想。在一種文化中的人,其所作所為,斷不能出於這個文化模式以外,所以要講文化史,非把昔時的史料,大加擴充不可。教育部所定大學課程草案,各學院共同必修科,本有文化史而無通史。後又改為通史,而註明當注重於文化。大約因為政治的現象,亦不可略,怕改為文化史之後,講授的人全忽略了政治事項之故,用意固甚周詳。然大學的中國通史,講授的時間,實在不多。若其編制仍與中學以下同,所講授者,勢必不免於重複。所以我現在,換一個體例。先就文化現象,分篇敘述,然後按時代加以綜合。我這一部書,取材頗經揀擇,說明亦力求顯豁。頗希望讀了的人,對於中國歷史上重要的文化現象,略有所知;因而略知現狀的所以然;對於前途,可以預加推測;因而對於我們的行為,可以有所啟示。以我之淺學,而所希望者如此,自不免操豚蹄而祝篝車之誚,但總是我的一個希望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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