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預算執行審計

中央預算執行審計是指對中央各部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
國家審計署,近年來,通過對中央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發現的問題是1.部門預算資金結餘。從審計情況看,中央有關部門預算結餘數額較多。如1998年末中央一級預算單位某一款項結餘資金為50億元左右,而1999年同期款項預算撥款為40億元;199年末有兩個部門預算資金結餘近40億元,2000年預算安排結轉下年20多億元。
2.外事服務淨收入部門留用比例過大。弱化了財政資源配置職能。如某部門每年此項收入2億元以上,上繳財政收人為5000萬元左右,留用1.5億元左右,造成了財政得小頭、部門得大頭的現象;其次因有的無此項收入而造成了各部門職工生活福利分配不公。
3.國有企業計畫虧損補貼和政策性補貼支出方面存在著一些缺乏政策規定或政策規定不明晰,如財政部門核定某部門所屬的事業單位文教企業虧損補貼2000多萬元中,其中用於出版虧損補貼近1500萬元、用於晉級工資及辦公設備購置500多萬元。
4.一般預算補助支出款項中專項補助支出的問題。存在一些不合理、不規範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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