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會計原則

中央銀行會計原則是在特定時期用以指導和規範中央銀行財務會計工作的準則。中央銀行會計原則應遵循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具體體現中央銀行會計工作的業務特點。中央銀行會計具有以下九大原則: ①客觀性原則。亦稱真實性或可查性原則。是指中央銀行的一切會計記錄,必須以客觀的事實和客觀確定的證據為依據。以此為據進行計價及入賬,將會具有如實反映和可查性。②一致性原則。亦稱一貫性原則。是指中央銀行一旦選用了某些符合會計基本準則的會計方法,就要保持前後的一致性,以便使得各期財務報表的數據具有可比性。會計政策和方法的選擇應該遵循謹慎、適用的原則,一經選定要在相當時間內保持一定的穩定性。一致性原則並不排斥因實際需要而對原有的會計方法進行必要的變動。③可比性原則。是指會計指標的計算口徑和方法在中央銀行系統內部和不同時期力求一致的基礎上,應便於會計指標的比較。一方面應便於不同時期同一中央銀行分支機構指標的對比; 一方面應便於同一時期不同中央銀行分支機構之間的比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央銀行會計原則
  • 所屬行業:銀行
④歷史成本原則。亦稱原始成本或實際成本原則。是指對於中央銀行的非貨幣資產的取得與耗費,應以歷史成本為計價基礎。資產按取得時的實際交易價格進行計量。因為歷史成本或實際成本反映了交易發生時的公平市場價格,具有客觀性、可驗證性和易於取得的特點。⑤配比原則。亦稱配合或對應原則。是指中央銀行將某個會計期間所取得的收入與為取得該收入所發生的費用、成本相配合,從而確定該期的淨收入。⑥穩健原則。亦稱保守性或謹慎原則。是指對於會計交易,如果有幾種均具備一定依據的會計處理方法可供選擇時,在不影響公正反映的前提下,應選擇對所有者權益 (或淨收益) 影響最謹慎的方法。⑦充分反映原則。亦稱全面反映原則。是指所有與中央銀行財務狀況、經營成果有關的重要事實,在財務報表和報表說明中,要作出全面和可以理解的說明,以便充分發揮報表的反映作用。⑧重要性原則。亦稱重大性原則。是指會計事項中,對中央銀行經濟活動或者巨觀金融決策至關重要的會計事項,需嚴格遵從會計制度進行會計處理。⑨獨立的財務預算管理原則。目前中國人民銀行採用“統一領導、分級核算、預算管理、統負盈虧” 的財務預算管理體制。主要特點是中國人民銀行各級行每年要編制財務收支計畫,由總行匯總報財政部批准後納入國家預算,對下分解落實,並按計畫進行控制管理; 年終各項收支相抵後,實現利潤經財政部批准提取總準備金後,全部上繳中央財政,年度發生虧損首先由歷年提取的總準備金彌補,不足彌補部分由中央財政撥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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