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會計原則是在特定時期用以指導和規範中央銀行財務會計工作的準則。中央銀行會計原則應遵循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具體體現中央銀行會計工作的業務特點。中央銀行會計具有以下九大原則: ①客觀性原則。亦稱真實性或可查性原則。是指中央銀行的一切會計記錄,必須以客觀的事實和客觀確定的證據為依據。以此為據進行計價及入賬,將會具有如實反映和可查性。②一致性原則。亦稱一貫性原則。是指中央銀行一旦選用了某些符合會計基本準則的會計方法,就要保持前後的一致性,以便使得各期財務報表的數據具有可比性。會計政策和方法的選擇應該遵循謹慎、適用的原則,一經選定要在相當時間內保持一定的穩定性。一致性原則並不排斥因實際需要而對原有的會計方法進行必要的變動。③可比性原則。是指會計指標的計算口徑和方法在中央銀行系統內部和不同時期力求一致的基礎上,應便於會計指標的比較。一方面應便於不同時期同一中央銀行分支機構指標的對比; 一方面應便於同一時期不同中央銀行分支機構之間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