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是2016年黨中央、國務院批准成立境內的督察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
- 成立時間:2016年
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是2016年黨中央、國務院批准成立境內的督察組。
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是2016年黨中央、國務院批准成立境內的督察組。2016年7月19日,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2016年第一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全面啟動,已組建8箇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其中,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組...
2023年11月21日,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全面啟動。機構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設組長、副組長。督察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副組長協助組長開展工作。組長由現職或者近期退出領導崗位的省部級領導同志擔任,副組長由生態環境部現職部領導...
省成立由省長馬興瑞任組長的環保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及時研究制定了《廣東省貫徹落實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全面部署開展整改落實工作1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
趙英民,男,漢族,1964年12月生,山西武鄉人,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理學博士學位。現任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委員、提案委員會委員,生態環境部副部長、黨組成員。人物履歷 1989年03月,國家環境保護局參加工作,先後任科技司副主任科員、局...
2018年10月29日,第二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將全面啟動,已組建5箇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簡介 五個督察組組長分別由朱小丹、朱之鑫、吳新雄、李家祥、黃龍雲等同志擔任,副組長由生態環境部副部長黃潤秋、翟青、趙英民、劉華...
2021年1月21日省政協十二屆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免去孫愛民同志的省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職務。人物處分 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於2017年4月27日至5月27日對安徽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並於2017年7月29日向安徽省委、省政府反饋...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是根據《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設立的部際間聯合工作組,由環保部牽頭成立,中紀委、中組部的相關領導參加,是代表黨中央、國務院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開展的環境保護督察。案件問責 經黨中央、...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生態文明建設推出的改革舉措。成果 截至2018年5月,開展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實現31個省區市全覆蓋,問責1萬餘人,推動解決了一大批突出環境問題。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的各督察組將陸續向河北等...
(一)向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工作情況,組織落實領導小組確定的工作任務;(二)負責擬訂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法規制度、規劃計畫、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三)承擔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的組織協調工作;(四)承擔督察報告審核...
2018年5月30日至7月7日,6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分別對河北、河南,內蒙古、寧夏,黑龍江,江蘇、江西,廣東、廣西,雲南等10省份開展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並同步安排相關領域環境保護專項督察。2019年7月10日至7月15日,第二輪...
定州市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查組反饋意見整改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對河北的重要指示,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河北省情況反饋會和河北省環境保護...
2019年7月,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負責人就《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紀律規定》回答了記者提問。歷史沿革 2017年8月23日,原環境保護部黨組印發《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紀律規定(試行)》。2019年5月,生態環境部黨組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
督察組將緊盯中央高度關注、民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大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和“把脈體檢、開方督辦”的定位,重點督察黨的十八大以來地方政府在圍填海管理等海洋資源環境保護方面主體責任的落實情況,包括國家有關圍填海法律...
通過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推動各地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度,已有24個省(區、市)出台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21個省(區、市)出台環境保護職責分工檔案。加強對各地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
2023年11月21日,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全面啟動。發展歷史 2023年11月21日,根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全面啟動。第一批共組建5箇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分別對福建、...
(三)組織配合保障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統籌安排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落實;(四)安排部署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五)聽取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情況匯報;(六)研究部署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其他重要事項。第七...
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海南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12月23日將督察發現的9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我省,要求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在銅鼓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違法開發問題中與部分海洋...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廣東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4月23日將督察發現的16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廣東省,要求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其中,廣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作為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2016年底,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廣東省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環境保護督察,並於2017年1月份對廣東省提出了督察反饋的初步意見。其中,涉及潮州的楓江流域潮州段污染、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垃圾無害化處理、陶瓷垃圾以及不鏽鋼污染等...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廣東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4月23日將督察發現的16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廣東省,要求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其中,汕頭市澄海區蓮花山礦區環境綜合整治工程於...
2021年4月7日至5月7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江西省開展了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並於2021年7月17日向江西省反饋了督察情況,同時移交5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要求依規依紀依法組織開展追責問責。2022年7月10日,中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