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State Commission Office of Public Sectors Reform,簡稱SCOPSR)是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的常設正部級辦事機構,在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領導下負責全國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既是黨中央的機構,又是國務院的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外文名:State Commission Office of Public Sectors Reform
  • 簡稱:SCOPSR
  • 隸屬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
  • 職責:負責全國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
  • 內設機構:綜合司,政策法規司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綜合局(改革辦),政策法規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局,事業單位改革局,一局,二局,三局,四局,監督檢查局,機關黨委(人事局),事業單位,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研究中心,電子政務中心,服務中心,中國機構編制管理研究會,領導簡介,中央編委領導,中央編辦領導,網站開通,

歷史沿革

根據中央編辦發[2002]42號檔案精神: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中辦廳字[2000]30號)規定,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是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
1949年12月,成立了政務院及其所屬單位機構編制審查委員會,負責了解、審查政務院各行政部門以及直屬企事業單位的機構和編制的初步審核事項。
1950年3月,成立全國編制委員會,主要是負責管理全國地方編制,辦事機構設在財政部。
1950年9月5日,成立人事部,政務院及其所屬單位機構編制審查委員會的日常事務,即由人事部承擔。
1951年12月7日,省(市)以上均設立編制委員會,具體工作由人事部門辦理。
1954年,成立國務院人事局,統一管理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編制。
1954年12月,成立國務院編制審查委員會。
1955年1月,國務院編制審查委員會更名為國務院編制工資委員會,負責管理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的行政、事業編制,制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工資制度。
1956年3月,中央、省(市)、縣三級設立編制委員會。
1956年9月,把國務院編制工資委員會改為國務院編制委員會。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與國務院人事局分開。
1958年12月,國務院編制委員會和國務院人事局合署辦公。
1960年6月,中央成立中央國家機關精簡小組,國務院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作為其辦事機構。
1962年2月,中央決定成立國家機關編制小組,負責調查研究有關全國行政編制方面的問題。
1963年5月,設立國家編制委員會,列入國務院常設機構序列。
1970年6月,國家編制委員會被撤銷,編制工作由國務院直接管理。1975年9月,國務院辦公室成立編制小組,具體承辦編制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調查研究反映情況。
中央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網站開通中央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網站開通
1978年10月,恢復國家編制委員會,管理全國的行政編制。
1982年5月,撤銷國家編制委員會,與國家勞動總局、國家人事局、國務院科技幹部局合併組成勞動人事部。
1987年12月,成立國務院機構改革辦公室。
1988年6月,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家機構編制委員會,由總理兼任主任,辦公室設在人事部。
1991年,黨中央、國務院決定成立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央編委)。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中央編辦)是中央編委的常設辦事機構,既是黨中央的機構,又是國務院的機構。
中央編辦共設定綜合司、政策法規司、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司、事業單位改革司、一司、二司、三司、四司、監督檢查司、機關黨委(與人事司合署辦公)、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研究中心、電子政務中心、機關服務中心14個內設機構。
2004年4月,經民政部同意,成立了中國機構編制管理研究會。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規定中央組織部統一管理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作為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承擔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日常工作,歸口中央組織部管理。

主要職責

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中央編辦)作為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承擔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日常工作,歸口中央組織部管理,主要履行下列職責:
(一)研究擬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和法規。統一管理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編制工作。
(二)研究擬定行政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審核黨中央各部門、國務院各部門和省級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地方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三)協調黨中央各部門、國務院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及其調整,協調黨中央各部門之間、國務院各部門之間、黨中央各部門和國務院各部門之間以及各部門與地方之間的職責分工。
(四)審核黨中央各部門、國務院各部門、垂直管理部門、派駐地方機構、駐外使領館的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省級黨委政府廳局機構設定、省級黨政群機關人員編制、口岸查驗單位機構編制和全國市縣機構編制分類、省以下各級黨政群機關的人員編制總額。
(五)審核全國人大、全國政協機關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六)研究擬定全國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方案;審核黨中央、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方案;審批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負責事業機構編制管理方面的其他重要事項;指導並協調地方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全國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七)監督檢查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的執行情況 。
(八)完成中央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中央編辦機關設立 10 個局級機構,即綜合局(改革辦)、政策法規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局、事業單位改革局、一局、二局、三局、四局、監督檢查局、機關黨委(人事局)。

綜合局(改革辦)

負責文電、會務、保密、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公文核稿、內部督查、黨務信息、宣傳、外事、財務和有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圍繞編辦重點工作開展全局性、長遠性問題研究和專題調研。

政策法規局

研究機構編制管理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有關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制度規定,協調推進機構編制科學化、規範化、法制化建設。組織起草機構編制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草案,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法律法規徵求意見的回覆工作。組織協調機構編制標準化工作。組織開展機構編制管理創新試點。承擔研究全國機構編制總量控制的相關工作。參與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相關工作。

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局

研究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地方機構改革、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以及相關領域涉及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了解各方面的有關意見和建議,掌握國外相關改革動態。承擔改革方案擬訂及組織實施方面的有關工作。協調有關專項改革事宜,跟蹤了解改革進展情況、效果並提出對策建議。

事業單位改革局

研究擬訂有關事業單位改革的具體政策;指導各地並組織中央部門開展事業單位清理規範和分類工作;跟蹤改革進展情況,總結推廣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經驗;負責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共性問題的研究和銜接,提出對策建議;承擔中央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辦會議籌備、簡報編髮、檔案彙編等事務工作。

一局

負責黨中央部門、全國人大機關、全國政協機關、民眾團體機關、民主黨派中央機關機構改革意見研究、“三定”規定審核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紀檢監察派出機構的機構改革意見研究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中央政法各部門機構改革意見研究、“三定”規定審核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地方法院、檢察院系統機構改革意見研究和機構設定審核工作,承擔有關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政法專項編制、公安現役編制和武警部隊編制員額審核管理工作。負責外交、文化體育、民族宗教、人口計生、港澳僑務、參事等部門機構改革意見研究、“三定”規定審核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負責駐外、駐港澳機構的機構改革意見研究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的“兩委”人員編制、援派機動編制、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制、軍轉幹部編制和駐外儲備編制的審核管理工作。

二局

參與行政管理體制和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研究工作。負責所聯繫部門機構改革方案研究和落實工作,辦理專項改革涉及的機構編制調整事宜。跟蹤了解所聯繫部門“三定”規定落實情況,負責有關“三定”規定的解釋工作。研究提出國務院行政機構設定和編制管理制度、政策和標準的意見,參與機構編制管理法規研究工作。負責所聯繫部門及其垂直管理的派出機構職責、機構編制調整工作,提出相關部門職責分工協調意見。負責口岸查驗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國防動員等機構的機構編制調整事宜。研究提出國務院部門離退休幹部工作機構編制、軍轉編制管理有關政策和標準的意見,負責所聯繫部門離退休幹部工作機構編制、軍轉編制、“兩委”人員編制、援派機動編制調整事宜。

三局

研究提出地方各級政府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方針、政策。審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地方各級政府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審核省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民主黨派和民眾團體廳局級機構設定、全國市縣機構編制分類,指導鄉鎮機構編制分類,審核地方各級行政編制總額和跨層級調整事項。負責地方黨政機關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幹部核增行政編制的備案確認工作。對省級政府制定、審批的副省級市、市(地、州、盟)和直轄市所屬區縣政府機構改革意見、方案和機構調整事項進行審核備案。

四局

按照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行業體制改革的要求和進程,創新和完善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承辦改革中涉及的機構編制調整具體事項。擬訂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制度和機構編制標準。參與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工作。負責審核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的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負責審核黨中央、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方案。負責審核黨中央各部門、國務院各部門、全國人大、全國政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各民主黨派機關、人民團體所屬事業單位及派駐地方事業單位、軍工集團公司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以及上述事業單位舉辦的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負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職責的審核工作。會同有關局審核地方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辦法。審核地方廳局級事業單位機構設定。審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指導、協調地方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監督檢查局

起草機構編制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負責監督檢查各地區、各部門貫徹執行機構編制法律法規和黨中央、國務院、中央編委有關機構編制政策、規定的情況。負責監督檢查中央部門“三定”規定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中央下達地方的編制總額和機構設定的執行情況。負責監督檢查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的執行情況。負責受理違反機構編制法規、紀律的檢舉和投訴,負責中央編辦民眾來信來訪處理和“12310”舉報受理工作,對違反機構編制法規、紀律問題進行調查核實並提出處理意見。研究擬訂機構編制執行情況評估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開展機構編制違紀違規行為預防教育。指導各地機構編制部門開展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與紀檢監察等部門間的協調配合。

機關黨委(人事局)

機關黨委與人事局合署辦公,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紀檢、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工、青、婦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局處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人事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事業單位

中央編辦直屬 4 個事業單位,其中:國家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中國行政體制與機構改革研究中心、中央編辦電子政務中心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中央編辦機關服務中心為財政補助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擬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方針、政策和規定,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和部門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依法保護核准登記的事業單位有關登記事項的合法權益。監督事業單位貫徹落實《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依法處理違反《條例》和《實施細則》的行為。指導和監督檢查地方登記管理機關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實施細則》規定的管轄範圍事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和實施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績效評估和年度報告公開工作。組織和實施全國事業單位網上登記管理系統及信息管理工作。承擔事業單位改革相關工作。
開展有關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社會服務。

研究中心

圍繞中央編辦重點工作開展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中長期研究。按照中央編辦開展研究工作的總體部署,負責提出相關課題研究規劃,協調確定研究課題並組織評審。組織協調國內科研機構、地方編辦和專家學者開展課題研究和學術交流。跟蹤了解國內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動態,分析發展趨勢,提出相關建議。組織協調課題研討和專題培訓工作。
根據工作需要,對外可使用“中國行政體制與機構改革研究中心”名稱。

電子政務中心

負責機關電子政務和信息化建設日常工作。指導規範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非營利性單位網上名稱工作。負責中央編辦承擔的全國電子政務工作及國家電子政務試點工作的政策研究、組織協調並提供技術支撐保障。承擔中央編辦負責的國家法人單位基礎信息資料庫的組織協調和聯絡工作。指導、規劃中央編辦內外網網站建設、運維管理和編輯等工作。負責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方面網上相關信息的分析工作。指導、協調地方機構編制部門電子政務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管理業務系統、辦公系統軟體開發的組織協調等工作。負責全國機構編制統計工作。負責管理中央編辦事業發展中心。負責管理文印中心。

服務中心

圍繞機關行政後勤服務管理和信息化建設開展工作。負責機關辦公用房和職工住房的調整及管理。負責機關用車的調度和管理。統一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政府採購和固定資產管理。負責機關代繳資金的匯繳和管理。負責機關後勤服務設施的管理。負責辦公區的辦公秩序和衛生保潔、環境美化、消防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有關檔案、資料的印製。對外開展工作可以使用中央編辦機關服務局印章。

中國機構編制管理研究會

 中國機構編制管理研究會於2004年3月30日在北京成立,是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管的,在民政部登記的全國性社會團體。其主要任務是圍繞機構編制工作進行行政管理及機構改革的理論和實踐研究,為黨中央和國務院科學決策、依法行政提供諮詢服務。
研究會的宗旨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對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理論和實踐進行全局性、戰略性、對策性的研究,為轉變政府職能,改進管理方式,推行電子政務,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加快形成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行政管理體制服務;為逐步實現機構編制管理科學化、規範化、法制化服務,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服務。

領導簡介

中央編委領導

主 任:李克強
李克強,男,漢族,1955年7月生,安徽定遠人,1974年3月參加工作,197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北京大學法律系和經濟學院經濟學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法學學士、經濟學博士學位。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
副主任:劉雲山
劉雲山,男,漢族,1947年7月生,山西忻州人,1966年9月參加工作,1971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大學學歷。曾任中央宣傳部部長,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黨校校長。
委員:趙樂際
趙樂際,男,漢族,1957年3月生,陝西西安人,1974年9月參加工作,197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現任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組織部部長。
委 員:栗戰書
栗戰書,男,漢族,1950年8月生,河北平山人,1972年12月參加工作,197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河北師範大學夜大學政教系畢業,在職大學學歷,高級工商管理碩士學位。現任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辦公廳主任,中央直屬機關工委書記
委員:楊晶
楊 晶,男,蒙古族,1953年12月生,內蒙古準格爾旗人,1970年12月參加工作,1976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現任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務委員、國務院黨組成員兼國務院秘書長、機關黨組書記。
委員:張紀南
張紀南,男,漢族,1957年2月生,廣東揭西人,1974年10月參加工作,1978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管理學博士,高級經濟師。現任十八屆中央紀委常務委員會委員,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委員、辦公室主任。
委員:樓繼偉
樓繼偉,男,漢族,1950年12月24日生,浙江義烏人。1968年2月參加工作,1973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2月畢業於清華大學計算機系,1984年12月中國社會科學院數量經濟系研究生畢業,研究生學歷,經濟學碩士,研究員,教授。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博士生導師。現任財政部部長、黨組書記。
委員:尹蔚民
尹蔚民,男,漢族,1953年1月生,河北靈壽人,1969年2月參加工作,1973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解放軍測繪學院畢業。吉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在職研究生畢業,經濟學碩士。現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黨組書記,兼國家公務員局局長,中央組織部副部長。

中央編辦領導

現任主任:
中央組織部副部長、中央編辦主任:周祖翼
中央編辦副主任:吳知論
中央編辦副主任:何建中
中央編辦副主任,機關黨委書記:崔少鵬
中央編辦副主任:牛占華
歷任主任:
趙東宛1991.07-1993.05
宋德福1993.05-2000.12
張志堅1998.03-2002.09 
李鐵林2002.09-2007.07
王東明2007.07-2012.11 
汪永清2012.11-2013.04
張紀南2013.04-至今

網站開通

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網站日前正式開通。中央編辦網站中文域名為“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政務”和“中央編辦.政務”。
中央編辦網站開設了機構改革、編制管理、法制建設、工作動態、社會熱點、地方信息、國際合作、監督檢查、機構設定和網上辦事等欄目。
中央編辦副主任王峰指出,作為中央編辦的官方網站,中央編辦網站是宣傳機構編制政策法規、發布機構編制信息的載體,是各級編辦加強工作聯繫的紐帶,是公眾參與監督、推進政務公開的平台,是展示全國機構編制系統良好形象的視窗。
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網站日前開通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網站日前開通
網站要充分發揮網路的特點和優勢,牢牢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要堅持正面宣傳報導原則,從服務行政體制改革、機構編制管理、服務機構編制法制化建設、服務基層出發,堅持關注民生、貼近實際、貼近生活,不斷豐富網站的內容,創新報導的形式,加強交流與互動,增強公眾對機構編制工作的認知,把中央編辦網站建設成為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行政體制和機構改革、宣傳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宣傳機構編制法制建設、展示全國機構編制系統風采的重要輿論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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