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中央工作會議

中央政治局會議於1970年3月8日在北京召開。周恩來主持會議。會議傳達毛澤東提出的關於召開四屆人大和修改憲法的意見。會議一致擁護毛澤東的意見,商定立即著手進行以下工作:(1)成立由周恩來、張春橋、黃永勝、謝富治、汪東興組成的工作小組,負責四屆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工作,並約各省、市、自治區負責人面商;(2)成立由康生、張春橋、吳法憲、李作鵬、紀登奎組成的工作小組,負責修改憲法工作,先將修改要點寫出,至4月8日完成修改工作;(3)由周恩來、姚文元主持起草政府工作報告稿,集中講當前政策和計畫問題等。從此,開始了修改憲法的準備工作。13日,周恩來主持中央政治局會議,討論通過由周恩來草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的決定》及關於四屆人大代表名額分配問題的兩個協商方案。周恩來在會上對《決定》和兩個協商方案作了說明。次日,致信毛澤東、林彪,報告政治局商議情況,並提出:代表中非黨員不應少於40%,愛國民主人士不應少於100人。16日,周恩來主持中央政治局會議,討論通過修改憲法工作小組起草的《關於修改憲法問題的請示》及附屬檔案,商定各省、市、各大軍區等來京參加中央工作會議人員名單。次日,致信毛澤東、林彪報告此事。3月17日至20日,周恩來在北京主持召開中央工作會議。出席會議的有各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黨的核心小組和各大軍區、軍委各總部、各軍兵種負責人共103人。會議主要進行了四項議程。(1)一致擁護毛澤東提出的關於召開四屆人大和修改憲法的意見。(2)修改、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的決定》。(3)一致擁護毛澤東、林彪及中央政治局委員、政治局候補委員由各地、各部門選舉為四屆人大代表。(4)討論、修改關於四屆人大代表名額分配的協商和調整方案。(5)關於各地、各部門候選代表的推選工作和修改憲法進一步徵求意見的部署。在20日的會上,周恩來宣讀中央工作會議紀要,並做解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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