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宣傳部、法務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2011-2015年)

中央宣傳部、法務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2011-2015年)

2011年7月,為做好第六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了《中央宣傳部、法務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央宣傳部、法務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2011-2015年)
  • 發布時間:2011年7月
  • 發布單位:中央宣傳部、法務部
  • 檔案性質:政府檔案
檔案背景,檔案全文,

檔案背景

傳播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培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形成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為推進依法治國進程,為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檔案全文

在黨中央、國務院正確領導下,全國第五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已順利實施完成,取得了顯著成效。全民法制宣傳教育深入開展,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活動蓬勃展開,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活動深入推進,憲法和法律得到較為廣泛普及,全體公民憲法和法律意識明顯增強,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法制宣傳教育在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五年來法制宣傳教育取得的成功經驗,為第六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礎。
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了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重大任務。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整個社會和廣大人民民眾法治意識的不斷增強,對法制宣傳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繼續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對於進一步增強全社會法治觀念、推進依法治國進程,為“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法治環境和有效法治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做好第六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工作原則
第六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目標任務,按照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相結合、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相結合、與社會主義公民意識教育相結合、與法治實踐相結合,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深入推進依法治理,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努力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為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第六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標是:通過深入紮實的法制宣傳教育和法治實踐,深入宣傳憲法,廣泛傳播法律知識,進一步堅定法治建設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提高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促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推動形成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環境。
第六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按照“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要求,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服務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服務改革開放,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務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堅持以人為本,服務民眾。著眼於民眾的實際法律需求,在法制宣傳中服務民眾,把法制宣傳教育的過程變成做民眾工作的過程,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堅持分類指導,注重實效。根據不同地區、不同行業和不同對象的特點,確定法制宣傳教育的重點內容,採取切實可行的方法,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堅持學用結合,普治並舉。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突出宣傳法治實踐的重要作用,不斷提高法制宣傳教育的實際效果。用法制宣傳教育引導法治實踐,在法治實踐中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深入推進各項事業依法治理。
——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新。把握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規律,創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領域,完善工作機制,改進方式方法,體現法制宣傳教育的時代性、規律性和創造性。
二、主要任務
(一)突出學習宣傳憲法。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權威和法律效力。突出抓好憲法的學習宣傳教育,大力宣傳我國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大力宣傳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大力宣傳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導地位,大力宣傳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大力宣傳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民眾自治制度,大力宣傳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大力宣傳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以及國家生活的基本原則等內容,使廣大人民民眾全面深刻理解憲法的基本原則和精神,充分認識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進一步增強全體公民的憲法意識、公民意識、愛國意識、國家安全統一意識和民主法制意識。在全社會牢固樹立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觀念,樹立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觀念,樹立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觀念,形成崇尚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良好氛圍,使憲法在全社會得到一體遵行,促進國家各項事業健康發展。
(二)深入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和國家基本法律。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學習宣傳,深入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的重要意義、基本經驗及其基本構成、基本特徵。深入學習宣傳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會形成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圍,充分發揮法律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規範、引導、保障作用。
(三)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組織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認真學習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牢固樹立並自覺踐行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理念,切實提高黨員幹部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法治意識。加大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宣傳教育力度,推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四)深入學習宣傳促進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學習宣傳國家基本經濟制度、改革開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財稅、金融、投資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學習宣傳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農村土地管理制度、農業支持保護制度、農村金融制度、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制度和農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學習宣傳加強資源節約和管理、環境和生態保護、防災減災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促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學習宣傳推進科技進步、加快教育事業發展、加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實施人才強國戰略、保護智慧財產權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促進創新型國家建設;學習宣傳區域協調發展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促進區域和城鄉協調發展。
(五)深入學習宣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規。重點學習宣傳收入分配、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社會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促進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學習宣傳就業促進、勞動契約、勞動爭議處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促進建立和諧勞動關係;學習宣傳土地徵收徵用與補償、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國有企業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維護人民民眾合法權益;學習宣傳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抗災救災、公共衛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學習宣傳維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權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做好特殊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
(六)深入學習宣傳社會管理的法律法規。學習宣傳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促進民族團結相關法律法規,維護社會政治大局穩定;學習宣傳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促進提高社會管理水平;學習宣傳信訪、投訴、調解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化解矛盾糾紛;學習宣傳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化文藝、網路電信管理相關法律法規,促進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加強刑事、民事和行政訴訟法律宣傳,引導公民依法按程式表達利益訴求。加強公正廉潔執法、公正司法教育,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七)加強反腐倡廉法制宣傳教育。以領導幹部和公務員為重點,加強公務員法、行政監察法、審計法和廉政準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黨紀條規的宣傳教育,堅持反腐倡廉法制宣傳教育與政治理論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職業道德教育、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相結合,充分發揮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斷增強各級領導幹部和公務員反腐倡廉意識,提高廉潔自律的自覺性。廣泛開展面向社會的反腐倡廉法制宣傳教育,促進廉政法制文化建設。堅持廉政法制教育從青少年抓起,引導青少年從小樹立正確價值觀和高尚道德情操。
(八)積極推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通過法制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在全社會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權威的氛圍。開展豐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動,使法制宣傳教育與民眾文化生活相結合,豐富法治文化活動載體和形式。引導法治文化產品創作和推廣,增加產品數量,提高產品質量,推出精品、創出品牌,不斷滿足人民民眾對法治文化產品的需求。鼓勵各類文化團體參加法治文化建設,探索建設法治文化教育基地,發揮公共文化場所在法治文化建設中的資源優勢,組織開展法制文藝演出等民眾喜聞樂見的法治文化活動。
(九)繼續深化“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主題活動。突出服務科學發展主題,立足提高公務員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深化“法律進機關”活動,不斷增強依法管理和服務社會的能力;立足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深化“法律進鄉村”活動,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立足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深化“法律進社區”活動,提高社區自治和服務能力;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養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進學校”活動,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立足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深化“法律進企業”活動,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和依法防範風險的能力;立足促進法治化管理,深化“法律進單位”活動,營造良好法治氛圍。突出不同行業和對象特點,針對機關、鄉村、社區、學校、企業、單位的不同需求,採取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傳教育的實效性。加強長效機制建設,落實責任單位,明確工作職責,量化工作指標,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深入開展“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集中開展以學習宣傳憲法為核心的法制宣傳教育。利用法律宣傳月、宣傳周、宣傳日等,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十)深入推進依法治理。紮實開展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工作。推進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總結推廣經驗,建立健全制度,不斷提高創建水平。開展依法行政示範單位創建活動,推進部門行業結合自身特點開展依法治理,認真貫徹《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健全行政執法程式,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強化行政監督和問責,完善執法責任制、執法公示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積極推進法律的有效實施,不斷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開展基層法治創建活動,推進基層依法治理,促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圍繞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和社會管理薄弱環節,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專項治理活動,提高社會管理法治化水平。
三、對象和要求
法制宣傳教育的對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點加強對領導幹部、公務員、青少年、企事業經營管理人員和農民的法制宣傳教育,把領導幹部和青少年作為重中之重。
(一)切實加強領導幹部學法守法用法。各級領導幹部要把憲法和法律作為學習的重要內容,帶頭學法守法用法,不斷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健全並落實黨委(黨組)中心組集體學法、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法制講座、法制培訓、法律知識考試考核等制度,推進領導幹部學法經常化、制度化。把法制教育納入領導幹部理論學習規劃,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和公務員培訓機構教學課程。加強對領導幹部任職前法律知識的考察、學法守法用法情況的督促檢查和年度評估考核,把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等考核結果作為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二)大力推進公務員學法守法用法。加強通用法律知識和與履行職責相關的專門法律知識學習,不斷提高公務員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的能力。加大公務員培訓力度,定期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專門法律知識輪訓和新頒布法律法規專題培訓。堅持和完善法律知識考試考核制度,將公務員依法辦事情況作為公務員任職、晉升的重要依據。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完善和推廣持證上崗制度,把有關法律知識作為持證上崗考試的重要內容。
(三)深入開展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根據青少年的特點和接受能力,結合公民意識教育,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引導青少年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識,養成遵紀守法的行為習慣,培養社會主義合格公民。各級各類學校要根據學生特點進一步明確法制教育的地位和目標,完善法制教育的內容和體系,創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徑,發揮課堂教學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實現學校法制教育的系統化科學化。深入推進中國小校法制教育課時、教材、師資、經費“四落實”。整合各種社會法制教育資源,建立多種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重視運用網際網路等傳播手段豐富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的途徑和形式,健全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加強高等學校普法教育,加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理論教育力度,積極推進高校法學理論教育教材建設和師資隊伍建設,引導高校學生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結合學校校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和安全防範工作,發揮中國小校兼職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作用,加強青少年權益保護、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等有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加強對有不良行為青少年、社會閒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體的法制宣傳教育。
(四)積極開展企事業經營管理人員法制宣傳教育。加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與企業經營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進一步增強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誠信守法、依法經營、依法辦事的觀念。把法制培訓納入國有企業負責人培訓內容,把依法決策、依法經營、依法管理情況作為考核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完善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發揮法律顧問在企業依法經營管理中的作用。加強事業單位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管理人員法制宣傳教育,提高他們依法管理、依法辦事能力。深化企業職工法制宣傳教育,引導職工遵紀守法,依法維護合法權益。
(五)紮實開展農民法制宣傳教育。宣傳與農民生產生活相關的法律法規,引導農民依法參與村民自治和其他社會管理活動,提高他們參與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能力。加強農村“兩委”幹部法制培訓,提高他們運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層事務、防範和處理矛盾糾紛的能力。開展農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訓,發揮他們在開展法制宣傳、法律諮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加強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突出遵紀守法、依法表達利益訴求等內容的宣傳,在農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場所及主要活動場所開展經常性宣傳教育,注重法制宣傳教育與法律服務相結合,提高農民工的法治觀念。
四、工作步驟和安排
第六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從2011年開始實施,到2015年結束。分為以下3個階段。
宣傳發動階段:2011年上半年。各地區各部門各行業根據本規劃,研究制定本地區本部門本行業五年普法規劃,做好宣傳、發動和組織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央和國家機關制定的第六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報全國普法辦備案。
組織實施階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各地區各部門各行業依據本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年度計畫,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本規劃得到全面貫徹落實。2013年開展中期檢查督導和表彰。
檢查驗收階段:2015年下半年。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下,各級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總結驗收,對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
五、組織領導和保障
(一)切實加強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把法制宣傳教育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納入黨委和政府目標管理。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實施的領導體制,建立健全各級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完善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匯報、開展督查等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由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承擔。各級人大要加強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監督檢查,推進法制宣傳教育立法。各級黨委宣傳部門、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檢查規劃的實施工作。各部門各行業負責本部門本行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積極面向社會開展本部門本行業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各類媒體要積極承擔公益性法制宣傳教育責任。鼓勵引導各類社會組織和公民參與、支持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二)健全考核評價體系。建立健全考核評估指標體系,完善考核評估運行機制,對本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年度考核、階段性檢查和專項督查。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表彰先進。
(三)落實法制宣傳教育經費保障。各級政府要把法制宣傳教育經費納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切實予以保障。各部門各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相關經費,保證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正常開展。
(四)抓好隊伍建設。培養專兼職相結合的法制宣傳教育隊伍,提高專職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業務素質和組織指導能力。加強各級普法講師團、普法志願者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定期培訓和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推進陣地建設。完善城市、鄉村公共活動場所法制宣傳教育設施。利用各類教育基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培訓和實踐活動。引導廣播、電視、報刊等各類媒體辦好普法節目、專欄和法制頻道,結合法治實踐,採取以案說法等形式,深入淺出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探索利用網際網路、手機等新興媒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辦好普法網站,推動政府網及入口網站加大法制宣傳力度。組織編寫一批高質量的普法書籍和讀物。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第六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參照本規划進行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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