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操作規定》於2006年8月14日以京房公積金國管發〔2006〕17號印發。該《規定》分提取範圍、提取總額度、提取證明材料、提取程式、資金支付方式、住房公積金委託提取有關規定6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操作規定
- 公布媒體: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網
- 文號:京房公積金國管發〔2006〕17號
- 印發機關:2006年8月14日
規定
附屬檔案
附屬檔案1
審批 部門 | 提取情形 | 提取證明材料(沒有特別說明的均為原件及複印件1份) | 提取額度 | 提取 次數 | |||||||||||||
首次提取 | 以後提取(提取記錄單均需原件) | ||||||||||||||||
到經辦網點審批 | ⑴購房未貸款 | a.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等 | ①購房契約或購房協定 ②購房發票 | 提取記錄單 | 購房契約或協定上載明的房價款。 | 1次/年 | |||||||||||
b.危改回遷房 | ①拆遷協定 ②購房發票 | 提取記錄單 | |||||||||||||||
c.二手房 | ①房產證 ②契稅完稅憑證 | 提取記錄單 | |||||||||||||||
d.公有住宅樓房 | ①單位房管部門出具的購房協定或者購房證明 ②購房收據 | 提取記錄單 | |||||||||||||||
⑵貸款購房 | a.貸款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 | ①借款契約 ②首付款發票 | 提取記錄單 | 貸款本息+首付款 | 1次/季度 | ||||||||||||
b.貸款購買其他自住住房的 | ①借款契約 ②首付款發票 | 提取記錄單 | 1次/年 | ||||||||||||||
⑶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 | ①《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簡稱《低保證》) | 提取記錄單 | 無 | 1次/月 | |||||||||||||
⑷離休、退休 | ①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相關證明 | 銷戶 | |||||||||||||||
⑸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 | ①勞動部門出具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鑑定 ②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證明 | 銷戶 | |||||||||||||||
⑹出境定居 | ①戶口註銷證明 | 銷戶 | |||||||||||||||
⑺ 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 | ①戶口證明 ②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 | 銷戶 | |||||||||||||||
⑻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 ①人民法院判決書 | 銷戶 | |||||||||||||||
住房公積金提取問題一覽表 表2 | |||||||||||||||||
審批 部門 | 提取情形 | 提取證明材料(沒有特別說明的均為原件及複印件1份) | 提取額度 | 提取 次數 | |||||||||||||
首次提取 | 以後提取(提取記錄單均需原件) | ||||||||||||||||
到經辦網點審批 | ⑼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 劃入死亡職工本人的有效儲蓄賬戶的 | ①+②提取經辦人的居民身份證 註:《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上“儲蓄卡號”必須為死亡職工的有效卡號 | ①指職工死亡證明或戶口註銷證明 | 銷戶 | ||||||||||||
劃轉到單位賬戶的,需經國管分中心審批 | ①+②單位辦理死亡職工住房公積金銷戶證明+③單位經辦人與委託人的居民身份證 註:單位經辦人需在《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上籤字 | 銷戶 | |||||||||||||||
直接劃入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儲蓄賬戶的 | ①+②由公證部門出具的有關遺產繼承或受遺贈公證書(公證書中應明確提取經辦人)+③提取經辦人的居民身份證 | 銷戶 | |||||||||||||||
到國管分中心審批 | ⑽大修、翻建自住住房(不含裝修) | ①所屬房管或物業部門的大修證明 ②產權證明 ③購買材料的明細發票或分攤到個人的費用發票 | 提取記錄單 | 購買材料的明細發票金額 | 1次/年 | ||||||||||||
⑾自建自住住房 | ①規劃、房管部門宅基地批覆或建房批准證明檔案 ②購買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費用發票 | 提取記錄單 | 1次/年 | ||||||||||||||
⑿房租支付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的 | ①房屋租賃契約 ②房租發票 ③承租人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 | 提取記錄單 | 租房期×月租價格-相應期間家庭工資收入的5% | 1次/年 | |||||||||||||
⒀集中封存戶提取 | 提取條件及證明材料同⑴-⑿的提取情形 | 銷戶 | 購房契約或協定上載明的金額-已累計提取金額 | ||||||||||||||
住房公積金提取問題一覽表 表3 | |||||||||||||||||
審批 部門 | 提取情形 | 提取證明材料(沒有特別說明的均為原件及複印件1份) | 提取額度 | 提取 次數 | |||||||||||||
首次提取 | 以後提取(提取記錄單均需原件) | ||||||||||||||||
到國管分中心審批 | ⒁職工無法取得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的 | a.單位已撤併或解散,職工無法聯繫到單位留守人員的 | 上級單位或主要出資單位出具證明(包括此單位經營狀況、預留印鑑情況)並加蓋公章,同時註明本單位負責人和經辦人的姓名和聯繫方式,並持符合“1-12提取情形”的證明材料 | 銷戶 | 購房契約或協定上載明的金額-已累計提取金額 | ||||||||||||
b.單位不為滿足條件的職工開具《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的 | 職工寫書面申請(包括事件概述、是否解除勞動關係及證明、單位負責人姓名及聯繫方式),並持符合“1-12提取情形”的證明材料 | 調離單位的可銷戶;未解除勞動關係的,提供提取記錄單 | |||||||||||||||
⒂集體提取 | a.職工已在國管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 ①② | ①指《集體提取證明》(附屬檔案5) ②指《集體提取明細表》(附屬檔案6) | 職工各自的提取總額度 | 按照⑴、⑵提取情形確定 | ||||||||||||
b.職工購買本單位的集資建房 | ①② ③集資建房的方案及有關部門對售房方案的批覆檔案複印件 | ||||||||||||||||
c.職工購買由國管局統一開發的經濟適用房 | ①② ③國管局下發的《經濟適用房配售計畫》 | ||||||||||||||||
⒃單位申請將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劃入單位結算賬戶的 | |||||||||||||||||
註:1.表1-表3所列各種提取情形,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必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2.以後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必須提供《住房公積金提取記錄單》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 3.委託他人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含單位辦理提取)的,還應提供委託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和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受託人身份證原件。 4.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夫妻關係證明及先提取職工的《提取記錄單》。若應先提取職工未建立住房公積金的,則應提供相關證明。 | |||||||||||||||||
住房公積金提取問題一覽表(突發事件) 表4 | |||||||||||||||||
審批 | 突發事件的具體種類 | 證明材料(沒有特別說明的均為原件及複印件1份) | 提取總額度 | 提取 次數 | |||||||||||||
首次提取 | 再次 提取 | ||||||||||||||||
到國管分中心審批 | 9類重大疾病: 1.慢性腎衰竭(尿毒症) 2.惡性腫瘤 3.再生障礙性貧血 4.慢性重型肝炎 5.心臟瓣膜置換手術 6.冠狀動脈旁路手術 7.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 8.重大器官移植手術 9.主動脈手術 | ①②③④ ⑤醫院的診斷證明 ⑥醫院提供的個人藥費支出清單 | ①指提取申請 ②指職工本人身份證、戶口本 ③指屬職工配偶或直系血親發生的突發事件,需提供能夠證明與本人關係的證明材料 ④指職工所在單位予以核實後出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⑦指家庭收入證明。職工、配偶或直系血親的收入可按照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反推方式計算,也可根據單位人事勞動部門提供的收入證明確定;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沒有工作人員由所在街道居委會開具相關證明。 | 《提取記錄單》(原件) | 不得超出醫藥費個人負擔的部分 | 1次/月 | |||||||||||
因重大疾病第10項(其他重大疾病)引起家庭大額資金支出,且個人負擔部分超過家庭年收入的 | ①②③④⑦ ⑤醫院的診斷證明 ⑥醫院提供的個人藥費支出清單 | 《提取記錄單》(原件) | 不得超出個人負擔的部分 | ||||||||||||||
因不可預見的事故、災難引起家庭大額資金支出,且個人負擔部分超過家庭年收入的 | ①②③④⑦ ⑤單位、街道辦事處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⑥個人承擔費用的明細發票 | 《提取記錄單》(原件) | 不得超出個人負擔的部分 | 1次/月 | |||||||||||||
附屬檔案2
繳存人姓名 | 身份證號 | 個人公積金賬號 | 單位名稱 | 單位公積金賬號 | |||
配偶姓名 | 身份證號 | 個人公積金賬號 | 單位名稱 | 單位公積金賬號 | |||
變更情況 | |||||||
所購住房詳細地址 | |||||||
個人申請提取轉入 本人儲蓄賬戶的賬號 | |||||||
房價款 (或提取總額度) | 本人申請累計提取公積金限額(元) | ||||||
是否貸款 | 是□ 否□ | 審批後核定累計提取公積金限額(元) | |||||
提 取 日 期 | 本次提取 金額(元) | 單位經辦人 簽 字 | 提取人 簽 字 | 累計提取 金額(元) | 銀行經辦人 簽 字 |
附屬檔案3
附屬檔案4
姓名 | 身份證號 | 備註 | |
死亡職工 | (住房公積金賬號) | ||
委託人 | (與死亡職工的關係) | ||
單位經辦人 | |||
單位賬戶 | 開戶行: 賬號: |
附屬檔案5
附屬檔案6
序號 | 姓 名① | 身份證號碼② | 住房公積金賬號 ③ | 總房價款④ | 房屋地址⑤ | 貸款契約編號⑥ | 職工簽名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