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商業部,是根據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於1952年8月7日設定的一個部門。
1952年8月,為了加強商業工作和使國內貿易與對外貿易更好地為即將開始的第一個五年計畫經濟建設服務,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撤銷中央人民政府貿易部,分別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對外貿易部和中央人民政府商業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央人民政府商業部
- 上級機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
- 總部地址:北京市
- 成立時間:1952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