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阿拉伯國家合作論壇2008年至2010年行動執行計畫是由國際組織在2008年05月21日,於麥納麥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外交
- 簽訂日期:2008年05月21日
- 生效日期:2008年05月21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其他
- 簽訂地點:麥納麥
雙方同意,為全面落實上述檔案,建設中阿新型夥伴關係,特制定《中阿合作論壇2008年至2010年執行計畫》,具體如下:
第一條論壇機制
雙方強調論壇部長級會議機制、高官委員會機制、論壇框架下各種日常聯絡機制和現有合作機制對於論壇建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高度讚賞上述機制對於論壇建設所做出的貢獻。
第二條政治合作
雙方重申堅持《中國-阿拉伯國家合作論壇宣言》和《中國-阿拉伯國家合作論壇行動計畫》所闡述的原則立場,強調進一步加強政治合作的重要性。為此,雙方同意繼續加強現有的政治磋商和聯絡機制,特別是在論壇高官會框架下的政治磋商機制,就雙邊關係和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進行磋商,磋商議題由中國外交部和阿盟秘書處於會前商定。必要時經雙方同意可隨時舉行高官會進行政治磋商。
第三條經貿合作
雙方對近年來中阿經貿合作取得的進展表示滿意,高度評價在中國北京和約旦安曼成功舉辦的兩屆中阿合作論壇企業家大會和在中國廈門舉辦的中阿經貿合作研討會取得的積極成果。強調應採取措施,努力擴大貿易和相互投資,根據雙方現行的體制和法律相互提供更好的市場準入條件,開展經濟管理經驗交流和中小企業間合作,加強雙方在與經貿相關的領域的信息交流與合作。為此,雙方同意:
(一)繼續舉辦貿易和投資促進活動,鼓勵雙方企業赴對方國家辦展或參展,並為此提供必要的信息和便利。中方歡迎阿拉伯國家企業來華參加展覽,推介產品。
(二)繼續加強雙方商務人員往來,並根據雙方現行的法律和體制為人員出入境和工作提供相應便利。
(三)繼續加強中阿合作論壇企業家大會機制,第三屆中阿企業家大會擬於2009年在中國召開,第四屆企業家大會於2011年由巴林工商會在巴林主辦。
(四)加大投資合作促進力度。雙方同意建立輪流舉辦的投資研討會機制,並將該機制與中阿企業家大會機制相結合。同時,中方繼續在中國廈門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期間舉辦“中阿投資研討會”,鼓勵有意願的阿拉伯國家承辦該研討會。
(五)推動雙方質檢、商品標準規範、檢疫部門間的合作,建立中阿聯合委員會,制定和執行在此領域的共同項目。
(六)加強包括雙方商會和行業協會在內的中阿經貿組織間的交流與合作。
(七)鼓勵雙方海關、稅收和工、農業等部門開展多種形式的交流與技術合作。積極推動中國有關部門與阿盟有關專門經濟組織間開展合作。
(八)共同努力建立開放、公平、有序的多邊貿易體制,改革和改進國際金融體制,保護雙方共同利益。
第四條能源合作
一、雙方強調繼續加強能源領域的合作,特別是在互利基礎上開展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領域的合作。雙方支持在上述領域的相互投資,願為上述領域的共同項目提供便利,並進行在能源及能源相關項目的環保等領域的經驗交流和技術轉讓,研究雙方未來就此簽署諒解備忘錄的可行性。
二、雙方高度評價2008年1月在海南三亞舉行的第一屆中國-阿拉伯能源合作大會及會上籤署的聯合聲明,決心積極落實會議“聯合聲明”的宗旨和要求,並歡迎於2010年在蘇丹共和國首都喀土穆召開第二屆中阿能源合作大會。
第五條環境保護合作
一、強調雙方在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領域進行合作具有重要意義,對雙方於2006年6月在中國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阿拉伯國家聯盟環境保護合作聯合公報》表示歡迎。雙方同意建立中阿環境合作機制,由中國環境保護部和阿盟秘書處、阿拉伯國家環境部長理事會負責有關協調工作。就此,雙方同意《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阿拉伯國家聯盟環境保護合作執行計畫(2008-2009年度)》,並積極落實該執行計畫中的各項活動,雙方歡迎沙烏地阿拉伯王國承辦該執行計畫首項活動。
二、雙方願在中阿環境合作機制下交流有關環境政策和立法經驗,開展人員培訓,推廣與環境有關的技術和產品及交換信息,並在有關國際和地區組織中保持協調。
三、雙方強調願意促進在防治荒漠化方面的交流與合作,鼓勵雙方專家和管理人員互訪,交流防治荒漠化立法和執法監督方面的經驗。中方願參與阿拉伯國家生態恢復項目建設,在阿拉伯國家建立防治荒漠化試驗示範區,幫助阿拉伯國家建立防治荒漠化體系,保護公路、鐵路、綠洲聚居區。
第六條農業合作
一、雙方願加強在農業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密切農業高層互訪,增加信息溝通,加強在種植業、養殖業等專業領域的專業人員交流,鼓勵雙方有意願有實力的農業企業開展經貿合作。
二、促進雙方農產品貿易,為雙方優質農產品進入對方市場提供便利。
第七條旅遊合作
雙方對近年來旅遊合作取得的進展表示滿意,願繼續拓展旅遊合作,如鼓勵雙方旅遊部門進行聯絡、舉辦旅遊推介會、旅遊研討會等;積極考慮將阿拉伯國家陸續列為中國公民組團出境旅遊目的地。
第八條人力資源開發合作
一、雙方對近年來人力資源開發領域的合作表示滿意,願繼續加強人力資源開發合作。
二、中方將於2008年至2010年三年內,在雙方商定的領域內,每年為阿拉伯國家培訓1000名各類人才。中方將通過中國駐阿拉伯國家使館及時向各國主管部門發出培訓班邀請,以便其通知各有關方面。
第九條文化合作和文明對話
一、雙方同意繼續發展和增進雙邊和多邊文化合作與交流,舉辦展覽、文藝演出、文化日和文化周等文化活動,並認為此活動有利於促進雙方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誼。雙方鼓勵中國文化部、阿拉伯國家文化部以及文化機構之間開展交流與合作。在論壇框架內,並配合在北京舉辦的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2008年6月在華舉辦迎奧運“阿拉伯之夜”大型文化活動。
二、雙方高度評價2006年在中國成功舉辦的阿拉伯藝術節活動,一致同意建立中阿互辦藝術節機制,每兩年分別在中國和阿拉伯國家輪流舉辦阿拉伯藝術節和中國藝術節。由中國文化部、阿拉伯國家聯盟秘書處和阿拉伯國家文化部門合作實施。就此,雙方對於2008年4月在敘利亞大馬士革舉辦的首屆“中國藝術節”及2010年在華舉辦第二屆“阿拉伯藝術節”表示歡迎。
三、雙方積極評價2007年12月在沙烏地阿拉伯王國首都利雅得召開的第二屆中阿關係暨中阿文明對話研討會所取得的成果,高度讚賞沙特國王阿卜杜拉撥冗會見與會代表並發表講話,對論壇和論壇活動表示積極支持。雙方同意努力創造條件落實研討會最終報告中提及的有關活動和計畫,並成立由雙方文化事務主管官員組成的工作小組,探討落實以下建議:
(一)制定中文和阿文各學科重要著作的互譯計畫;
(二)雙方在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方面開展合作,借鑑中方在這方面的經驗;
(三)制定利用先進信息技術將傳統文化典籍電子化的行動計畫;
(四)在網際網路上建立中-阿電子圖書館,提供有關雙方各方面的信息;
(五)雙方文化組織和機構(作家、出版家協會和文化圖書館)開展合作,制定互訪計畫;
(六)在文物挖掘、研究和交流方面開展合作,交流在文化遺產保護和修復、博物館管理、館展藝術和博物館文化活動等方面的經驗,開展文物專家、博物館館長及文物修復專家之間的互訪,交換文物資料、印刷品和紀錄片;
(七)相互參加對方組織的文物方面的學術會議,交流在民族文化遺產保護技術方面的經驗;
(八)歡迎2009年在突尼西亞共和國舉辦第三屆中阿關係暨中阿文明對話研討會,由阿盟秘書處協調確定具體會期和議題,並及時通知中方。
第十條教育合作
一、雙方願充分利用雙方的教育經驗和資源,加強教育交流和合作,鼓勵中阿教育機構,特別是高等院校建立聯繫,開展聯合科研,促進人員往來和學術交流,協商舉辦中阿大學校長論壇,並逐漸形成機制。
二、雙方強調,應積極落實已簽訂的教育合作協定,逐步增加政府獎學金名額,擴大研究生比例,拓展專業領域。
三、大力推廣中國的阿拉伯語教學和阿拉伯國家的漢語教學,增加雙方漢語和阿語教學中心和院校的數量。
第十一條科技合作
一、促進和加強雙方科研機構、大學、高科技企業間的科技合作與交往,包括制定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計畫。
二、為雙方簽署政府間科技合作協定創造有利條件,確立協定的執行機制,重視開展技術轉讓。
第十二條醫療衛生合作
一、加強醫學和醫療培訓方面的合作與交流。
二、雙方願開展在傳統醫藥相關立法和政策的雙邊合作,通過多種方式交換和共享傳統醫藥信息、加強在新發現傳染病和醫療護理等領域的合作與信息交流。
第十三條新聞合作
一、積極推動雙方新聞機構之間在新聞、出版領域的合作,鼓勵雙方大眾傳媒領域人員通過互訪、參加有關國際展覽和會議的方式加強交流,為對方派駐記者開展工作提供協助和便利。
二、歡迎首屆中阿新聞合作論壇的舉辦,雙方將每兩年輪流舉辦一次中阿新聞合作論壇或研討會,會議舉辦時間及地點由雙方協商確定。
三、加強合作,鼓勵定期交換音像和文字新聞素材和節目,互派代表團參加對方舉辦的各種媒體展覽和研討會。
四、加強中國和阿拉伯國家新聞機構的協調與合作。
五、加強雙方廣播、電視台在工程技術、職業技能和語言能力方面的合作。
第十四條議會和民間合作
一、雙方肯定中國中阿友好協會和阿拉伯國家的阿中友好協會為促進中阿友好所發揮的作用,希望阿盟有關部門進行協調,推動阿拉伯各國推薦合適人選,儘快組成“阿拉伯-中國友好協會”理事會。雙方願認真落實2006年11月在蘇丹共和國首都喀土穆召開的首屆中阿友好大會取得的成果,進一步完善友好大會機制,支持2008年10月下旬在阿拉伯敘利亞共和國首都大馬士革召開第二屆中阿友好大會。
二、雙方願意促成於2009年上半年舉辦首屆“中國-阿拉伯國家友好城市及地方政府大會”,推動中阿雙方建立更多的友好城市關係,更深入地開展中阿地方政府之間的交流。
三、雙方積極鼓勵開展青年、婦女、民間組織間及其他與發展中阿合作有關的機構間的友好往來與合作。
第十五條其他領域合作
雙方將根據論壇行動計畫規定以及論壇部長級會議通過的其他檔案,積極落實其他領域合作事宜,並推動建立其他領域的合作機制。
第十六條其他
雙方將於下屆部長級會議期間對本執行計畫執行情況進行審議,並確定下一步執行計畫。
第十七條生效及有效期
本執行計畫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兩年。
本執行計畫於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一日在麥納麥簽訂,一式兩份,每份均用中文和阿拉伯文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阿拉伯國家聯盟
代表代表
楊潔篪(簽字)阿穆魯•穆薩(簽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長阿拉伯國家聯盟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