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業大學全日制本科課程考核管理規定

為進一步規範考核管理,保證考核的有效性、公平性和嚴肅性,根據教育部有關檔案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農業大學全日制本科課程考核管理規定
  • 學校:中國農業大學
  • 類型:考核管理規定
  • 對象:中國農業大學全日制本科課程
第一章總則,第二章考核的組織與管理,第四章考核成績評定,第五章考核材料存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考核管理,保證考核的有效性、公平性和嚴肅性,根據教育部有關檔案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課程考核是教學過程的重要環節。考核的目的是為了促進學生全面系統地複習、鞏固和掌握所學課程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考核評定學生對所學知識、理論、技能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及其套用能力;檢查教學效果。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中國農業大學全日制本科課程考核的管理。

第二章考核的組織與管理

第四條本科生課程考核工作在主管校長領導下,由教務處作為主管部門負責統一協調、組織、管理,各學院及有關職能部門協助配合。
1.教務處負責考核的組織工作,安排考場及監考教師、組織巡視、試卷印刷等。
2.各學院落實本院學生的考前動員、考風教育;負責學院所有課程的試題審批、考核組織、監考教師的選派、閱卷評分、試卷歸檔、試卷分析等工作。同時,做好對監考教師的考前動員及培訓。
3.學生工作部負責考風考紀教育與宣傳,違紀學生處分等工作。
4.後勤基建處做好考試期間後勤保障和服務工作,做好考場環境的維護、保持考場整潔。
5.保衛處建立安全預案,做好考試期間的安全保障工作。
第五條建立校、院兩級巡考制度,由學校主管校領導,教務處、學生工作部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各學院主管教學副院長和視導組等人員組成校級巡視隊伍,負責對全校考場秩序進行檢查,並對非考試周考試的考場秩序進行抽查;由學院黨政領導、教務人員、學生工作人員組成院級巡視隊伍,負責對本院考試周與非考試周的考場秩序進行全面檢查。
第六條根據年度教學執行計畫及校歷安排,每學期的最後一周為考試周。結課時間在16周(含)之後的所有課程結課考試原則上均安排在考試周進行。每學期第3周教務處根據課程安排情況,向各教學單位通報考試周的考試課程,如有特殊情況,各教學單位可在一周內向教務處提出變動申請。每學期第12周教務處公布考試周課程考試安排表。考試周的考試課程一經確定將不再更改。
所有課程原則上應在開課學期完成結課考試。確有特殊情況不能結課的課程,經學院批准後,任課教師應於17周前向教務處提交書面說明。
第七條非考試周課程的考試,任課教師在課程結束前兩周確定考試時間,辦理考試教室借用手續,填寫《結課審批單》,並交教材服務部印刷試卷。考試時間、地點由任課教師負責通知學生。教務處及開課院應根據考試時間安排專人前去巡考。
第八條每學期開學初(前)組織上學期必修課程的補考。對於每門必修課程,只有第一次修讀且不及格者,才準許參加補考。補考不及格或不參加補考者,只能隨低年級重新選課修讀相關課程。第十一條所有課程必須進行考核。考核方式可以採用考試、平時作業、調查報告、實驗實習報告、課程論文、課程設計、測驗、案例分析、文獻綜述、實踐技能等多種形式進行。學校鼓勵任課教師進行考核方式改革,每門課程的考核可以是幾種考核方式相結合。結課考試的形式包括:口試、筆試(開卷、半開卷、閉卷)、上機考核、實驗操作等。具體考核方式由任課教師根據課程性質和特點確定,系(教研室)主任批准實施。
第十二條命題是課程考核工作的核心環節。命題內容和範圍應符合教學大綱要求,重點考核基礎知識、基礎理論和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核應注重啟發學生的創新思維和學生創新能力的培養。試題題意應清晰明確,文字應準確簡練,提供的必要數據和資料應準確。試題敘述應避免學術上尚存爭議的問題,避免出怪題、偏題。試題覆蓋面、份量和難易程度應適當,要能區分不同水平的學生。
第十三條命題工作實行系(教研室)主任負責制。系(教研室)主任根據教學大綱要求,組織討論命題範圍及標準,並指定命題教師,在課程結束前兩周,由命題教師填寫《結課審批單》。
命題原則上應做到考教分離。多人授課的課程應統一命題、統一考試。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應通過購買、開發和協作等多種方式,建立健全試題庫,原則上不得以課程論文形式作為結課考試。
考試的時間一般情況下為100分鐘,每套試題滿分一般為100分。因課程特殊需要增加考試時間的,應在教務處通報考試周考試課程後1周內向教務處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延長考試時間。
第十四條每門課程要求出一套試卷,並擬出評分標準。同一門課程的試卷3年內不應重複使用。補考試卷應按照相同標準單獨命題。
第十五條命題教師必須認真做好命題工作,命題後必須試做。堅決杜絕題目缺少條件,出現錯題等錯誤發生。
第十六條命題一律使用學校統一的試題格式,要求字跡工整,圖文清晰。試題列印好後,由命題教師提前2周到教務處教材服務部辦理試卷印刷手續,不得自行印刷試卷。
第十七條命題以後,任課教師不能給學生圈重點,劃範圍,對學生提出揣摩試題內容的要求或提問都應拒絕回答。命題教師和接觸試題的有關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試題,如發現泄漏或變相泄漏試題的,要及時更換試卷或試題內容,同時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四章考核成績評定

第十八條考核成績評定是考核工作的重要環節。教師應嚴格按照評分標準評定成績,做到客觀、公平、公正、準確。
第十九條考核成績評定
1.任課教師應在課程開始時,向學生公布成績的評定辦法及考核方式。
2.課程考核成績由平時成績、期末考試成績等部分組成。
3.平時成績占總成績的比例,由系(教研室)根據課程性質決定,一般不少於30%。平時成績主要根據學生聽課、習題課、課外作業、課堂討論、教學參觀、平時測驗和不單獨進行考核的實驗及其它教學環節等情況綜合評定。
4.每門課程成績應基本符合常態分配,優秀(90分以上)率原則上不高於20%;不及格率原則上不高於15%。因特殊原因優秀率超過30%的課程,任課教師需向所在學院提交情況說明,經主管院長審核,教務處備案後方可提交成績。
第二十條 根據考核形式不同,採用不同成績評定要求。
1.試卷閱卷及成績評定要求
(1)試卷評閱要保持試卷的整潔,並用紅色的簽字筆或鋼筆進行評閱。
(2)因判卷、總分錯誤等原因需對試卷改判時,應由原評閱人進行修改並在修改處簽字。
(3)公共基礎課及部分專業基礎課,原則上應實行統一考試,在統一命題的基礎上,做到統一閱卷、統一評分。
2.課程論文成績評定要求
(1)教師需按照教學大綱制定課程論文的考核內容和評分標準。
(2)教師評閱論文時,套用紅色的簽字筆在指定位置給出成績。
(3)學生課程論文均需按照統一格式列印“中國農業大學本科課程論文” 專用封面裝訂。
3.實踐課程成績評定要求
(1)教師需按照教學大綱制定考核內容和成績評定標準。
(2)教師根據考核內容和成績評定標準,制定成績考核表。
(3)按照成績考核表逐項進行評定,並記錄分項成績和總成績。
(4)教學實習、課程設計和畢業論文(設計)等,應採用評閱、答辯等方式進行單獨考核並評定成績。
第二十一條考核成績評定一般按百分制記分,實習、課程設計、畢業設計(論文)、專題講座和少數學時較少的選修課等可按五級分制(優、良、中、及格、不及格)記分。採用何種記分制,根據各課程的具體情況,由系(教研室)決定。對於特殊類課程,經教務處審核備案後,可以採用兩級分制(通過、不通過)記分。
第二十二條課程考核結束後,任課教師必須在一周內通過校園網完成學生成績的錄入工作,並列印《學生成績登記表》一式兩份,簽字後送教師所在院備案。
第二十三條成績登錄完成後,任課教師應對學生成績進行分析,填寫《中國農業大學本科課程試卷統計分析表》,報所在學院和系(教研室)備查。
主講教師對學生答卷有嚴重疑問的,有權對其進行複試,並將複試學生的情況及時報有關學院備案。
第二十四條學生課程考核成績提交後不得更改。如確因錄入錯誤等須更改成績,任課教師應填寫《考試成績更改申請單》,由所屬學院主管院長審核簽字後提交教務處,經批准後方可變更。
對於學生請求或其他人員說情要求改變和提高考核成績的行為,任課教師和教學管理人員均應一概拒絕,並報教務處予以查究處理,以杜絕此類不良行為的發生。
第二十五條學生對考核成績有異議者應當於下一學期開學後2周內填寫《中國農業大學學生成績查詢申請表》,交本人所屬學院,經主管院長批准後安排專人到開課院系覆核試卷。學院應於10個工作日內,向學生反饋覆核結果。學生對覆核結果有異議者,自反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可向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申訴程式參照《中國農業大學生學生申訴管理規定》。

第五章考核材料存檔

第二十六條由開課學院負責試卷和相關考核材料的存檔和管理工作,各學院要指定專人負責,相關材料至少保存4年。《學生成績登記表》應由開課學院長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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