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頒布
中國證監會2010年監管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證券期貨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1-3-30
法規內容
2010年,中國證監會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務院有關要求,積極推進監管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規章制度,及時全面公開監管信息,同時對信息公開工作進行了評估。根據《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監督管理信息公開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第十七條的有關規定,現將中國證監會2010年度監管信息公開有關情況公布如下:
一、監管信息公開基本制度建設情況
(一)進一步加強對監管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2010年,我會對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成員進行了調整,組成了以我會副主席桂敏傑為組長,紀委書記李小雪、副主席劉新華為副組長,各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多次就監管信息公開問題進行研究並做出批示,要求加強對監管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特別是對派出機構的指導和監督,促進會內各部門嚴格執行監管信息公開相關法規和規定,鼓勵各部門創新信息公開方式,擴大公開範圍。要求對我會信息公開工作從總體上進行評估和研判,確定下一步工作的總體思路和整體規劃,梳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制定切實可行的改進方案。
(二)對我會監管信息公開總體工作進行評估。2010年,我會對2008年以來監管信息公開總體情況進行了自查和評估。評估顯示我會已逐步形成了以《辦法》為核心,《中國證監會監管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指引》、《中國證監會監管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指引》等檔案為指導的制度體系;從評估情況看,我會主動公開監管信息較為全面,依申請公開監管信息較為及時;同時,也存在制度建設有待進一步完善等問題,需要在今後的工作中不斷改進和加強。
(三)對《中國證監會監管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指引》進行修改。為進一步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意見》(國辦發5號)的要求,我會對《中國證監會監管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指引》進行了修改,增加了應公開監管信息的界定條款,對科研類用途的信息公開申請進行了規範,明確了“一事一申請”的工作原則,對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圍的申請的答覆方式進行了調整,修改完善了依申請公開的回覆程式,增加了主動公開相關信息的內容。
(四)公開部分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過程信息。為進一步促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及政務公開透明程度,2010年,我會試點即時公開證券機構行政許可項目、證券投資基金募集申請、期貨機構行政許可項目等部分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過程信息,按照審核過程中材料接收、補正、受理、反饋、核准等不同階段,公開審核的具體進程和時間,嚴格按照申請項目規定的時間及申報的順序進行審核。申請人可以在我會外網隨時查看所申報項目的具體審核狀態和每一階段的辦結時間。
(五)進一步完善監管信息的查詢功能
我會主動公開監管信息的主要渠道為網際網路,我會在網際網路站專門開闢了信息公開欄目,欄目的主要內容包括監管信息公開目錄、申請公開監管信息的流程注意事項、監管信息公開指南、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等。為進一步方便使用人查詢監管信息,在修改監管信息目錄體系的基礎上,2010年我會進一步完善了信息查詢,增加了高級檢索功能,使用人可以按照監管信息的名稱、正文、發文時間、文號、主題詞、主題分類、發文單位等不同關鍵字進行組合查詢,也可以按照主題、體裁文種、服務對象、派出機構等不同的方式進行查詢。多種查詢方式的不同組合可以保證使用人迅速、準確的定位所查詢的監管信息。
二、監管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一)主動公開的主要內容及數量。我會主動公開的監管信息範圍包括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機構設定和工作職責、證券期貨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證券期貨市場發展規劃和發展報告、納入國家統計指標體系的證券期貨市場統計信息、行政許可事項核准結果、交易所上市品種的批准結果、監管對象名錄、市場禁入和行政處罰決定及其他監管信息等九大類。從2010年1月1日到2010年12月31日,我會網際網路站共主動公開監管信息8007條,其中會機關公開3174條,派出機構公開4833條。具體情況見下表:
表1:2010年會機關監管信息公開情況表
監管信息類別
公開數量
綜合政務類信息
316
發行監管類信息
1272
創業板發行監管類信息
547
證券交易監管類信息
320
上市公司監管類信息
261
基金監管類信息
308
行政執法類信息
87
國際合作類信息
63
總計
3174
表2:2010年派出機構監管信息公開情況表
監管信息類別
公開數量
綜合類信息
250
證券機構監管類信息
2711
上市公司監管類信息
171
基金監管類信息
47
期貨監管類信息
1500
境外機構監管類信息
23
其他類信息
131
總計
4833
(二)新聞發布情況。我會按照政務公開和市場透明度建設的要求,2008年以來堅持每周一次例行新聞通氣會制度。頒布重要證券期貨改革監管政策之前通過官方網站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並通過召開新聞通氣會等形式對外公開發布。由我會新聞發言人和政策發布部門有關負責人向媒體現場發布有關政策,就有關政策背景信息回答記者提問、進行互動交流,主動做好宣傳引導和解疑釋惑,對市場關注的熱點話題以及虛假不實信息予以快速回應和澄清。2010年我會共組織新聞通氣會、媒體座談會51次,接待記者2000餘人次。
(三)《證監會公告》發布情況。我會按照依法行政、陽光行政的要求,按月將我會出台的規範性檔案、行政許可批覆、官方網站新聞稿以及證券期貨市場統計報表等公開信息彙編成冊。2010年我會共發布《證監會公告》12期。
(四)政策法規主動徵求公眾意見情況。2010年我會出台部門規章3件,分別為《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複議辦法》、《證券期貨業反洗錢工作實施辦法》、《關於修改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的決定》。在規章制定過程中均通過我會網際網路站徵求社會公眾意見,並根據反饋意見對規章進行了修改。同時,意見的採納情況也及時向媒體進行了披露。
三、依申請公開監管信息情況
2010年,我會共受理監管信息公開申請18件,全部予以回復。其中,按照申請人要求公開監管信息的15件,不屬於我會監管職責範圍的1件,申請的監管信息與申請人無關而未公開的1件,申請的信息不屬我會應公開監管信息範圍的1件。具體情況見下表:
表3:2010年依申請公開監管信息情況表
依申請公開回復情況
數量
全部公開
15
不屬於我會監管職責範圍
1
與申請人無關
1
不屬監管信息
1
總計
18
四、依申請公開收費情況
我會按照《條例》的有關規定,目前暫未對信息公開申請人進行收費,待相關部門出台依申請公開收費標準後,再研究制定相關收費項目及金額。
五、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0年我會未收到因申請監管信息公開提起的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進一步研究主動公開監管信息方式
目前我會已按照《條例》和《辦法》的要求公開了機構設定、工作職能等九大類監管信息。為進一步適應市場參與主體對監管信息的需求,2010年,我會已就擴大信息公開範圍做了一些探索和嘗試,公開了部分行政許可項目辦理過程信息,提高了行政審批的透明度,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後我會將進一步研究完善信息公開的方式。
(二)進一步完善相關規章制度
《條例》和《辦法》實施已近三年,我會信息公開規章制度已初步建立,下一步我會將按照國務院有關檔案的精神及信息公開工作的實際情況,及時修訂《辦法》及有關工作指引,細化相關工作流程,完善相關工作制度。
(三)加大主動新聞發布力度
當前,我會在新聞宣傳方面已經初步建立了一套機制。下一步,我會將修訂《中國證監會新聞發布暫行辦法》,進一步提高新聞開放度和透明度。繼續鞏固新聞通氣會的做法,逐步實現新聞通氣會向新聞發布會的轉變。加大重要改革政策發布前後與媒體的溝通交流,深化與報刊、電視、廣播、網路等新聞媒體的合作,強化深度報導、案件執法報導和專題策劃報導,進一步提高新聞宣傳效果。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