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範註冊會計師對財務信息執行商定程式業務,明確執業責任,制定本準則。本準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註冊會計師相關服務準則第4101號——對財務信息執行商定程式
- 實施時間:2007年1月1日
為了規範註冊會計師對財務信息執行商定程式業務,明確執業責任,制定本準則。本準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國註冊會計師相關服務準則第4101號——對財務信息執行商定程式 實施時間 2007年1月1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註冊會計師對財務信息執行商定程式業務,明確執業責任,制定本準則。
對財務信息執行商定程式,是指註冊會計師對特定財務數據、單一財務報表或整套財務報表等財務信息執行與特定主體商定的具有審計性質的程式,並就執行的商定程式及其結果出具報告。理解 1.商定程式業務執行的程式是與特定主體協商確定的。註冊...
第二條 代編業務的目標是註冊會計師運用會計而非審計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代客戶編制一套完整或非完整的財務報表,或代為收集、分類和匯總其他財務信息。註冊會計師執行代編業務使用的程式並不旨在、也不能對財務信息提出任何鑑證結論。第...
中國註冊會計師相關服務準則4101號——對財務信息執行商定程式 中國註冊會計師相關服務準則4111號——代編財務信息 質量控制準則5101號——會計師事務所對執行財務報表審計和審閱、其他鑑證和相關服務業務實施的質量控制 作者簡介 陳希暉 ,...
《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釋疑》註冊會計師的職責是依據審計準則,對財務信息進行審計鑑證,保障經濟活動有序運行。審計準則是否科學、嚴謹,將直接影響註冊會計師的執業質量和市場經濟的健康運行。因此,審計準則作為衡量與保障註冊會計師執業...
準則框架體系層次分明,內容全面,既規範了審計等具有鑑證職能的業務,又規範了代編財務信息、對財務信息執行商定程式等不具有鑑證職能的業務,涵蓋了註冊會計師業務領域的各個主要環節和主要方面,能夠滿足註冊會計師業務多元化的需求,滿足...
第十一條 當擬承接的業務不具備本準則第十條規定的鑑證業務的所有特徵,不能將其作為鑑證業務予以承接時,註冊會計師可以提請委託人將其作為非鑑證業務(如商定程式、代編財務信息、管理諮詢、稅務服務等相關服務業務),以滿足預期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