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致公黨福建省委員會參政議政工作委員會

中國致公黨福建省委員會參政議政工作委員會

機構簡介

中國致公黨福建省委員會參政議政工作委員會是中國致公黨福建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領導下的一個工作機構,為堅持與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更好地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而開展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致公黨福建省委員會參政議政工作委員會
  • 時間:2002年6月28日
  • 會議:公黨省六屆一次常委會議
  • 地區:福建省
機構章程
參政議政工作委員會章程
(經2002年6月28日致公黨省六屆一次常委會議討論通過)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致公黨福建省委員會參政議政工作委員會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根據《中國致公黨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組織
第三條本會主要由本黨部分省委委員、各設區市委會分管參政議政工作的負責人以及有參政議政經驗的專家、學者組成。
第四條本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員若干人,秘書一人,負責協調各項工作的開展。
第五條本會的主任、副主任、秘書和委員由省委會常委會議聘任,任期五年。屆中如遇特殊情況,經省委會常委會議研究,主任、副主任、委員可作調整。
第三章職責與任務
第六條本會作為省委會的工作機構,在省委會分管領導直接指導下,擔負策劃、組織參政議政調研課題的實施,為參政議政提供建議、意見,起參謀助手作用。本會的日常事務和具體組織實施工作由省委會研究室負責。
第七條本會協助省委會領導開展以下工作:
1、組織參政議政課題的選定、部署、督查與評估審議。
2、組織協調、安排各課題組為完成課題而進行的調研活動及安排有關會議。
3、為省委會有關領導參加的重大參政議政活動提出建議、意見。
4、協調全省各級組織的參政議政工作並提供指導和幫助。
5、推動全省各級組織和廣大黨員發揮本黨優勢,積極參與參政議政工作。
第八條本會根據情況設若干個課題組,負責各個課題的實施。每個課題組應與省委參政議政工作委員會和課題組成員保持經常聯繫,以確保該課題調研任務的完成。
第九條本會成員要積極參加委員會召開的會議和參與調研活動,積極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社會熱點、難點問題,發表自己的見地,同時積極撰寫調研材料。
第十條本會每半年召開一次參政議政工作例會,也可根據工作需要臨時召開。對前段工作進行總結,對調研成果進行表彰,獎勵在課題調研中做出成績的優秀集體和個人。獎勵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
第十一條本會每年年終要向致公黨省委會常務委員會匯報工作。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章程經致公黨福建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討論通過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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