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行動”計畫概述
《
中國科學院“率先行動”計畫暨全面深化改革綱要》(簡稱《“率先行動”計畫》),2014年7月7日國家科技體制改革和創新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第7次會議審議通過。
《“率先行動”計畫》的啟動實施,是新時期中科院在創新、創新、再創新的方向上率先邁出的第一步。全院上下將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對中科院提出的要求,堅持“三個面向”發展路徑(即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國民經濟主戰場),實現“四個率先”戰略目標(即率先實現科學技術跨越發展,率先建成國家創新人才高地,率先建成國家高水平科技智庫,率先建設國際一流科研機構),為把我國建成世界科技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應有的重要貢獻。
在“
創新2020”基礎上,根據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四個率先”要求和科技體制改革的新形勢,《“率先行動”計畫》整體規劃了中科院未來15年左右、也就是到2030年的改革發展路徑,並從推進研究所分類改革、調整最佳化科研布局、深化人才人事制度改革、創新科技智庫體制機制、全面擴大開放合作等5個方面,提出了25項重大改革發展舉措。其中,對第一步到2020年的目標、任務和舉措,相對比較明確、具體和充實;對第二步到2030年的目標任務,也作了整體規劃和初步設計。
《“率先行動”計畫》確立的指導思想是:立足當前,著眼未來,既面向國家重大需求做出創新貢獻,又面向世界科技前沿追求學術卓越,以深化改革促進創新發展,以重點突破帶動整體跨越。
《“率先行動”計畫》提出的目標是:2020年前,穩步推進研究所分類改革,基本完成分類定位、分類管理的體制機制設計,開展四類科研機構建設試點;到2030年,形成相對成熟定型、動態調整最佳化的中國特色現代科研院所治理體系。
《“率先行動”計畫》提出了“兩步走”發展戰略:第一步是到2020年左右,即建黨100年時,高質量完成“
創新2020”各項任務,基本實現“四個率先”目標。第二步是到2030年左右,全面實現“四個率先”目標,為在新中國成立100年,也是中科院院成立100年時,把我國建成世界科技強國奠定堅實基礎,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
中國夢提供有力支撐。
《“率先行動”計畫》提出了5個方面共25條主要改革發展舉措:一是以推進研究所分類改革為突破口,明確定位,創新體制,整合機構,強身健體,構建適應國家發展要求、有利於重大成果產出的現代科研院所治理體系。二是以調整最佳化科研布局為著力點,進一步把重點科研力量集中到國家戰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聚焦重點,協同創新,引領跨越,支撐發展。三是深化人才人事制度改革,建設國家創新人才高地。四是探索智庫建設新體制,強化產出導向,建設國家高水平科技智庫。五是深入實施開放興院戰略,全面擴大開放合作,提升科技服務和支撐能力。
《“率先行動”計畫》對中科院院現有研究機構按四類進行分類定位:一是面向國家重大需求,組建若干科研任務與國家戰略緊密結合、創新鏈與產業鏈有機銜接的創新研究院。二是面向基礎科學前沿,建設一批國內領先、國際上有重要影響的卓越創新中心。三是依託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一批具有國際一流水平、面向國內外開放的大科學研究中心。四是依託具有鮮明特色的優勢學科,建設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特色研究所。
《“率先行動”計畫》提出要適應新的形勢,統籌考慮國家各類人才計畫,系統整合中科院現行各類人才計畫,對“百人計畫”重新定位和調整,實施“新百人計畫”,更好地發揮其在創新隊伍建設方面的作用。
組織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制定“率先行動”計畫組織實施方案,包括總體安排、任務分工、分類改革組織實施共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總體安排
一、指導思想與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堅持民主辦院、開放興院、人才強院,立足當前,著眼未來,既面向國家重大需求做出創新貢獻,又面向世界科技前沿追求學術卓越,以深化改革促進創新發展,以重點突破帶動整體跨越,發揮集科研院所、學部和教育機構於一體的優勢,實施“兩步走”發展戰略,到2030年率先實現科學技術跨越發展、率先建成國家創新人才高地、率先建成國家高水平科技智庫、率先建設國際一流科研機構。
(二)總體思路
1、深化改革,促進跨越。實現“四個率先”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中科院的中心任務,全面深化改革是實現“四個率先”目標的必由之路。要把深化改革作為創新發展的內生動力和自覺行動,深刻認識深化改革的艱巨性和複雜性,不斷增強深化改革的主動性和創造性,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國民經濟主戰場,統籌科研院所、學部、教育機構,精心設計和大力推進改革,充分發揮綜合和建制化優勢,從根本上突破體制機制壁障,清除各種有形無形的柵欄,打破各種院內院外的圍牆,讓機構、人才、裝置、資金、項目都充分活躍起來,形成推進科技創新發展的強大合力,實現中科院科技創新的整體跨越和引領發展。
2、頂層設計,有序推進。“率先行動”計畫的組織實施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必須從全面實現“四個率先”目標出發,緊緊圍繞全局性、根本性、關鍵性的重大問題,頂層設計、系統安排、分階段推進。要把“率先行動”計畫轉化為可實現、可測度、可考核的各階段目標任務,提出針對性的可執行、可檢查的政策措施,明確任務分工、路線圖和時間表。要明確各項改革任務的總體要求、思路舉措、操作程式、政策安排和標誌性進展,落實承擔部門和任務分工,積極穩妥推進改革。
3、試點先行,重點突破。實施“率先行動”計畫,要針對制約發展的深層次問題,抓住關鍵點,突出重點,突破難點,以推進研究所分類改革為突破口,帶動各項改革舉措的全面推進。遵循不同性質科技創新活動的特點和規律,按照“成熟一個、實施一個”和“試點先行,標桿引領”的原則,結合實際進行個性化定製、分類分模式探索,開闢體制機制改革的“政策特區”和“試驗田”,創新科研活動的組織體制和管理機制,高起點、高標準試點四類機構建設。不斷總結試點和研究所實踐中的經驗,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體制機制模式和政策安排,逐步建立健全符合不同類型科研活動特點和規律的新體制、新機制。要充分調動科研機構、學部、教育機構和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大膽改革實踐,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在具體實踐中不斷充實和豐富、改進和完善。
4、統籌兼顧,協同創新。實施“率先行動”計畫各項改革舉措,要與國家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相關改革舉措相銜接,與國家各類規劃、重點計畫實施相銜接。要統籌分類改革試點與各項改革舉措實施,統籌規劃、執行、資源配置和評價全鏈條的科研活動管理,統籌承擔國家任務、落實國家支持和調整資源配置、盤活存量資源,統籌人才資源布局和人事制度改革,使各項舉措相互銜接、各項政策相互協調。各部門、各單位、各方面要按照任務分工,積極落實承擔的任務,加強協同,使各項改革舉措穩步高效推進。
5、加強組織,務求實效。實施“率先行動”計畫,要妥善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係,以是否促進發展、是否取得實效作為檢驗改革是否成功的標準。方向和思路想清楚了的,要創造條件先行啟動;暫時還沒想清楚的,要積極研究、適時推動。要強化政策引導和激勵機制,先改革的先支持,先啟動的先發展。要充分聽取科技人員的訴求,著力解決科技人員的切身實際問題,進一步吸引、穩定和凝聚優秀人才。要通過改革,解決創新能力不夠強、科研工作低水平重複、同質化競爭、碎片化管理等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要充分發揮中科院綜合優勢,大幅提升中科院的創新主體活力、科技創新能力和支撐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二、階段劃分與目標
按照“率先行動”計畫明確的“兩步走”發展戰略,結合“創新2020”有關部署,將“率先行動”計畫分為三個階段組織實施,2014年至2015年為重點突破階段,2016年至2020年為跨越發展階段,2021年至2030年為引領發展階段。
(一)重點突破階段(2014-2015年)
(二)跨越發展階段(2016-2020年)
(三)引領發展階段(2021-2030年)
三、工作任務
“率先行動”計畫明確了五個方面25項任務和所需的9項支持政策,本實施方案細化為63項重點工作任務,並明確每項任務的要求、達到目標和部門分工。各部門要按照任務分工要求,各司其職,加強工作推動與指導,統籌安排,切實把分工負責的各項任務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工作任務的責任部門要對相關任務貫徹實施負總責,會同參加部門按照任務分工要求,研究提出“率先行動”計畫實施的三個階段相關工作任務的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各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加強協作、各負其責,共同完成好各項工作任務。
第二部分任務分工
一、推進研究所分類改革,構建適應國家發展要求、有利於重大成果產出的現代科研院所治理體系
(一)面向國家重大需求,組建若干科研任務與國家戰略緊密結合、創新鏈與產業鏈有機銜接的創新研究院
(二)面向基礎科學前沿,建設一批國內領先、國際上有重要影響的卓越創新中心
(三)依託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一批具有國際一流水平、面向國內外開放的大科學研究中心
(四)依託具有鮮明特色的優勢學科,建設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特色研究所
(五)依據四類科研機構的不同定位,建立分類管理的制度體系和運行機制
二、調整最佳化科研布局,進一步把重點科研力量集中到國家戰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
(六)瞄準若干戰略必爭領域,占領國際科技制高點
(七)立足重要基礎科學和交叉前沿領域,躋身世界領先行列
(八)加強國防科技創新,著力解決制約我國武器裝備發展的技術瓶頸
(九)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組織開展技術研發和協同創新,顯著提升相關產業國際競爭力
(十)面向人口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的急迫需求,推動科技創新和成果更多惠及民生
(十一)圍繞五大板塊和主攻方向,組織實施“一三五”規劃和戰略性先導科技專項等國家重大任務
(十二)探索建立新的資源統籌配置模式,促進科研布局調整最佳化
三、深化人才人事制度改革,建設國家創新人才高地
(十三)深入實施人才培養引進系統工程,進一步提高吸引和凝聚優秀人才的國際競爭力
(十四)積極推進院士遴選和管理制度改革,維護院士稱號的學術性和榮譽性
(十五)健全開放流動、競爭合作的用人機制,提升隊伍的整體水平和能力
(十六)發揮科技資源優勢,探索科教融合培養高層次創新人才之路
(十七)最佳化創新生態系統,為科研人員安心致研、施展才幹創造良好環境
(十八)創造條件,積極探索,逐步推進研究所去行政化改革
四、探索智庫建設的新體制,強化產出導向,建設國家高水平科技智庫
(十九)統籌相關研究力量和資源,建立科技戰略諮詢研究院
(二十)完善重大課題選題機制,提升戰略研究和諮詢的綜合性、系統性和針對性
(二十一)以重大產出為導向,持續推出高影響力的品牌產品
五、深入實施開放興院戰略,全面擴大開放合作,提升科技服務和支撐能力
(二十二)建設科技服務網路(STS Network),促進知識和技術成果的轉移與轉化、輻射與擴散
(二十三)圍繞國家區域發展重大戰略,促進區域創新體系建設
(二十四)實施國際化推進戰略,提升我國科技創新水平和國際影響力
(二十五)建設國際一流的國家科技資源公共平台,面向社會全面開放共享
六、在“創新2020”政策支持的基礎上,加強與國家有關部門進一步溝通爭取落實相關政策支持
第三部分分類改革的組織實施
一、四類機構分類改革的總體目標、要求和共性政策
(一)分類改革的總體目標
(二)分類改革的總體思路
(三)四類機構的啟動程式
(四)四類機構的巨觀共性政策
二、建設面向國家戰略需求的創新研究院
(一)定位與目標
(二)遴選標準與要求
(三)工作安排
三、建設致力於科學和技術原創的卓越創新中心
(一)定位與目標
(二)遴選標準與要求
(三)工作安排
四、建設綜合性、專業化、平台型的大科學研究中心
(一)定位與目標
(二)遴選標準與要求
(三)工作安排
五、建設服務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特色研究所
(一)定位與目標
(二)遴選標準與要求
(三)工作安排
六、推進若干研究所與院屬大學的科教融合
(一)定位與目標
(二)工作安排
七、建設服務決策、科學前瞻的科技戰略諮詢研究院
(一)定位與目標
(二)研究布局
(三)體制機制
(四)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