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

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

中國社會科學院於2006年建立學部制度,推選產生了第一批學部委員和榮譽學部委員。2010年,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章程》的規定,進行了首次制度性學部委員增選,並增補了榮譽學部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為終身榮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
  • 外文名:Honorary Member of the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 創辦時間:2006年
  • 創辦機構:中國社會科學院
  • 所屬國家:中國
  • 授予條例:《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章程》
  • 稱號期限:終身榮譽
設定背景,標準和條件,學部委員的權利與義務,

設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發展繁榮哲學社會科學的意見,樹立“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風尚,有效整合中國社會科學院的研究力量與學術資源,強化戰略性、綜合性問題研究的組織協調機制,推出一批堅持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學貫中西、成就卓著的學術大家和學科帶頭人,推進哲學社會科學創新體系的建設,院務會議決定組建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是院務會議領導下的學術指導、學術諮詢和科研協調機構。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榮譽學部委員,是中國社會科學院的最高學術稱號,為終身榮譽。

標準和條件

熱愛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在哲學社會科學領域做出卓越成績和突出貢獻,學術水平為國內或國際學術界公認,作風正派,學風優良,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中國社會科學院在職專家學者,可被推薦並當選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

學部委員的權利與義務

(一)堅持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理論方向和科研方向;
(二)在遵守科學道德,維護科學精神,發揚優良學風等方面,起表率作用;
(三)積極承擔科研任務,培養後備人才,推動學科發展和隊伍建設;
(四)參加學部委員會議,參與學部的學術評議、學術諮詢等活動;
(五)積極推動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六)對哲學社會科學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建議意見;
(七)推薦學部委員候選人;
(八)擁有學部委員會議規定的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年滿70歲的學部委員,不擔任學部的領導職務,但繼續享有以上規定的其他各項權利和義務;年滿75歲的學部委員,不參加對學部委員候選人的推薦和選舉等工作,可自由參加學部的其他各項活動。
符合學部委員條件的離退休老專家,在職專家中年滿80周歲、不擔任行政職務符合學部委員條件者,由院授予榮譽學部委員稱號。榮譽學部委員為終身榮譽。
學部委員的增選每二至四年進行一次。每次增選學部委員的名額和時間,由院務會議確定。
學部委員候選人通過以下兩種途徑推薦,不受理本人申請。
(一)學部委員直接推薦。每次增選,每位學部委員推薦候選人不超過2名;每名候選人需獲得3名或3名以上學部委員推薦為有效。
(二)由中國社會科學院各研究所推薦。
學部委員由學部委員大會選舉產生。推選工作必須嚴格堅持標準,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學部委員選舉實行差額無記名投票,參加投票選舉的學部委員人數,應超過學部委員人數的三分之二;獲得贊同票達到投票人數二分之一以上的候選人,按學部應選名額,根據得票數依次當選,滿額為止。選舉結果由學部主席團檢查確認,經院務會議批准後公布。
學部委員調離我院,經學部主席團審議批准,免去其學部委員稱號,並通報全體學部委員。
學部委員加入外國國籍,即為自動放棄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稱號。
學部委員的個人行為違背學部委員標準,有不少於5名學部委員書面提議要求撤銷其學部委員稱號時,由其所在學部受理並審議後,通過學部委員大會投票表決,經學部主席團審查批准,可撤銷其學部委員稱號。參加投票表決的學部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學部委員人數的三分之二,贊同撤銷其學部委員稱號的票數,不得少於投票人數的三分之二。
學部委員的個人行為違法犯罪,經學部主席團審查批准,撤銷其學部委員稱號,並通報全體學部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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