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在開展環境教育中,“自然之友”以環境教育流動教學車的形式分別在城市和鄉村中國小開展參與式環境教育,並從2000年開始派遣志願者赴各地希望國小開展環境教育,同時開發編寫適合兒童的環境教育讀本,還對鄉村教師進行環境教育技能培訓。
“綠家園志願者”③動員了大量志願者參與植樹、觀鳥、保護野生動物等活動,並從1996年至今在公眾中開展“周三課堂”環境教育講座,從2000年至今舉辦“環境記者沙龍”,為記者搭建教育、交流、對話的平台。
“地球村”④在北京以垃圾分類為切入點正式推出“綠色社區”的概念,配合申奧在幾個社區建立了綠色社區模式,同時在延慶縣堆臼石村進行了參與式農村社區建設的嘗試。此外,還編寫出版了《綠色社區指導手冊》,以這些方式倡導社區層面的公眾參與。
北京環境與發展研究所是國際環境與發展學院(LEAD)中國項目實施方,面向社會招收學員開展環境與發展領導藝術的培訓。北京地球縱觀教育研究中心從國外引進環境資料片,在各地建立借閱分中心,提供免費借閱。“翰海沙”⑤則在周末面向公眾放映環境教育影片。
陝西小天鵝藝術團將環保理念引入少兒藝術教育中。成都“綠色江河”在可可西里高寒地區建立了保護站從事環境監測和教育。其他團體如“綠網”、河北“綠色知音”、江蘇“綠色之友”、湖南嶽陽環保志願者協會、天津“綠色之友”、雲南“生態網路”等均根據本地的實際,針對學校和社區開展了大量的環境教育活動。
湖北襄樊市環保協會(“綠色漢江”)針對漢江流域的污染源頭展開了“保護母親河”倡導行動,有效地推動政府採取污染治理行動。“綠色北京”2002年啟動了“拯救草原”項目,發動牧民保護土地資源,並對當地污染企業展開調查,幫助牧民進行法律維權活動。“淮河衛士”在20世紀90年代後期將關注的焦點集中在淮河流域,以攝影展覽的形式直接地揭露現實,進行公眾教育,並試圖推動建立淮河污染治理中的公眾參與和監督機制。
“綠色流域”⑥在雲南麗江地區開展了“拉市海參與式綜合流域管理項目”,實施小流域綜合治理,提高社區民眾的參與和管理能力,為拉市海流域的可持續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天恆可持續發展研究所在雲南白馬雪山自然保護區開展沼氣綜合利用技術商業化示範項目(1999年11月啟動,2002年11月結束),通過農戶參與和能力建設,示範、推廣以沼氣為紐帶,結合養豬、蔬菜大棚以及沼液利用的農村能源生態模式。重慶綠色志願者聯合會也在渝北兩鎮推動沼氣利用,解決奶牛排糞污染河道以及生活燃煤排放污染風景區的問題。雲南“生態網路”長期推動可再生能源在農村社區的套用。
陝西“媽媽環保志願者協會”從1999年下半年開始,在陝西陸續選定13個縣45個鄉鎮進行農村婦女參與式環保知識和生態農業技術培訓。
物種保護方面:在全球綠色資助基金(GGF)資助下成立的新疆自然保育基金,支持或開展了雪豹保護、新疆北鯢保育、新疆雪蓮非法貿易調查等活動,並舉辦了系列新疆環境論壇。遼寧盤錦市黑嘴鷗保護協會對當地的瀕危物種——黑嘴鷗進行了長達十多年的保護和公眾教育活動,對制約針對黑嘴鷗繁殖地的商業性開發和促進政府的有效管理起到了關鍵作用。雲南昭通黑頸鶴保護志願者協會也在當地黑頸鶴越冬棲息地開展活動,協調動物與農村社區的關係,並籌資為黑頸鶴投食過冬。 雲南生物多樣性和傳統知識研究會則長期致力於記錄和傳播鄉土知識,促進民間和地方政府決策部門之間的對話,提高西南少數民族地區和貧困山區原住民的自身能力。青海三江源生態環境保護協會2004年8月啟動了“綠色社區網路”,在三江源地區的寺院、社區和學校開展生態文化和社區可持續教育。
法律援助方面:中國政法大學污染受害者法律幫助中心成立至今,已選擇代理具有較大影響或典型意義、當事人無力付費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案件近80起,以鼓勵公眾參與環境維權,對污染者和破壞者形成壓力,並推動環境立法的進程。 從1994年到2003年,中國環境NGO除了在公眾中開展環境教育以外,在這一階段也間或發起過一些社會影響很大的倡導活動,直接對環境破壞事件加以披露,動員社會施加壓力。比如“綠色高原”、“自然之友”、“綠家園”等諸多組織在1998〜1999年為保護藏羚羊、滇金絲猴發起聯合行動,重慶綠色志願者聯合會通過央視“經濟半小時”披露1998年川西濫伐天然林事件。2001年3月,圍繞北京市“京密”引水渠整治工程襯砌河道並破壞沿岸生態的做法,京城三家環保團體"自然之友"、"地球村"和"綠家園"聯合向市政府發出邀請,舉辦對話會,表達對此項工程的質疑。
2006年2月,由中國民間環保組織“自然之友”組織編寫,中國社科文獻出版社出版了中國首部環境綠皮書——《2005年:中國的環境危局與突圍》,這是中國民間環保團體第一次嘗試結合更多的專業人士,從公眾視角編寫的中國環境保護年度報告。書中<中國發展簡報>的付濤先生撰寫的<中國環境NGO的發展>一文對中國環境NGO的發展進行了較詳細的描述:2003〜2004年以來,本土環境NGO參與了多起重大公共事件,以其鮮明個性和高調姿態出現在公眾視野中,標誌著環境NGO進入公眾倡導階段。在這些事件中,環境NGO成功地通過媒體覆蓋形成了廣泛的社會影響和壓力,大大提升了自身對環境事件的個案參與程度以及公眾關注度,並在一定意義上取得明顯成效,推動了社會對環境問題背後的社會公正、文化保護、決策機制等進行深度反思。
2005年發生的圓明園湖底防滲工程事件也引人矚目。2005年4月13日,國家環保總局舉辦了圓明園湖底防滲工程的公眾聽證會。多家環境NGO積極介入調查,而且有近十名代表參加聽證會並聯名提出五點推動圓明園善後的建議。
地方性事件包括“綠家園志願者”等NGO圍繞北京動物園搬遷決策發起的爭議活動,最終在各方力量影響之下,搬遷的動議被終止。
經過多年努力,中國公眾環境意識普遍覺醒,在城市精英中形成了認同可持續發展理念的廣大人群,公眾對環境NGO推動社會參與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時,社會轉型導致的不公平問題在環境領域出現激化,促發部分環境NGO轉向公共領域,將公平的發展理念和環境正義融合進自己的項目與活動,有意擔當公眾利益的代言人和維護者角色。NGO在此過程中對生態和環境問題的社會屬性有了更為深化的認識。
這樣的關注視角必然觸及利益集團,NGO介入導致的對抗和衝突明顯加劇。但在另一個層面,在利益主體多元分化的現實下,產生了為構建和諧社會建立利益主體對話機制的需求,它為環境NGO的倡導行為提供了現實的合理性。倡導民眾參與流域綜合治理的雲南“綠色流域”就是典型的倡導型團體,其創辦人於曉剛甚至認為,如果NGO不把它的項目和倡導的理念結合在一起,設法牽動決策和體制的轉變,就會像一個普通的服務機構那樣,失去它的存在意義。重慶綠色志願者聯合會自1999年成立以來完成的15件影響政府決策的環保行動案例,其中9件是針對地方政府或者企業的不當行為,1件促使地方藥農破壞環境的傳統種植方法產生改變。
付濤分析,中國環境NGO在其發展中的另一特色為:媒體和學者的“NGO化”(民間化)現象。他說:作為有效的聲音放大器,媒體一直被缺乏權力和市場資源的NGO看作重要資源。在一系列的倡導活動中,參與者來自多學科背景的專家學者、媒體記者、開明政府官員等,具有明顯的跨界別特徵,環境NGO表現出較強的整合社會資源的能力。
在發展過程中,中國環境NGO加強了高調的公眾倡導角色,介入到更為明顯的利益衝突中,使得環境議題的社會效應越來越強,更加具有張力和市場價值。與此同時,反映NGO的主張和呼聲也滿足了某些媒體將自己定位為“社會良心”、擔當社會責任的角色訴求。而官方通常情況下對環境報導的“網開一面”,客觀上也為環境NGO頻繁“出鏡”提供了機會。
據付濤分析,一些認同NGO價值觀的專家學者也被納入陣營。他們的多學科背景增強了NGO觀點表達的專業化程度,一定程度上彌補了NGO專業能力不足的問題。在一些學者主持編寫的有關環境問題的著述中,比如<中國環境和發展評論>(系列)以及<科學發展觀和江河開發>等,都增加了對環境NGO以及政府決策中公眾參與的專題論述。
“NGO化”的學者和傳媒增強了獨立性,成為公民社會的活躍者。這樣一種態勢的形成也與環境NGO多年的苦心“經營”有關。
此外,付濤在文章中說:作為一種溝通工具,網路將擁有共同價值觀和目標的組織和個人凝聚在一起,分享信息和知識、相互整合資源和技能以及社會影響力、尋求問題解決方案,從而擴大單個組織的能力邊界,增強與利益集團對話的能力。對倡導性組織而言,網路還是加強NGO聲音、推動政策影響的重要方式。在這一階段,環境NGO之間的聯繫和合作趨勢明顯,網路或聯盟的協同作用凸現出來,並能針對熱點問題快速進行聯合倡導和呼籲,表現了較高的互動程度。例如,2005年1月18日,環保總局宣布暫停13個省市的30個未經環評違法開工的項目,以“自然之友”、“地球村”、“綠家園”及中國政法大學污染受害者法律幫助中心為主的56家民間環保組織聯名致信國家環保總局, 表示堅決支持政府嚴格環境執法,並願意以更積極的態度介入環評,在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方面成為政府更為緊密的合作夥伴。
而且中國國內組織的倡導行動不乏國際組織的身影。例如“26℃空調行動”,就有世界自然基金會的參與。
但是,由於發展的階段性以及所處環境中敏感因素的限制,與國際環境NGO多年以來形成的成熟的網路聯盟相比,中國環境NGO在這方面還處於初級階段。 中國環境NGO關注議題的集中化和綜合化也是付濤認為的特色之一。比如“翰海沙”、阿拉善生態協會和赤峰沙漠綠色工程研究所均關注荒漠化問題並開展治沙和生態恢復項目。雲南思力農藥替代中心⑦集中關注農藥污染問題,促進生產者、消費者和政府協同行動。
在具體的操作層面,一些組織在倡導的同時開始將環境訴求和社區發展相結合。例如“地球村”在京郊建立生態示範村,摸索鄉村可持續發展模式;“綠家園”和天下溪教育諮詢中心籌建鄉村圖書館,動員環保志願者結對助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