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境司法發展報告

《中國環境司法發展報告》由最高人民法院發布。

2022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2021年度《中國環境司法發展報告》。該報告由最高法院環境資源司法研究中心、清華大學環境資源與能源法研究中心共同完成。報告指出,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的環境司法保障仍舊任重道遠,長江流域生態修復費用的標準與管理尚需統一規範。2022年6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環境司法發展報告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5日
  • 發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發布
內容解讀,發展歷史,

內容解讀

2021年
2021年是長江保護法實施的第一年。前述報告課題組基於長江流域16省份高級人民法院院長2021年度工作報告以及中國司法大數據研究院提供的數據支持,對長江流域的環境資源案件進行了較為全面的研究。
報告具體分析了刑事、民事、行政、環境公益訴訟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件的審理,重點分析了流域突出的非法捕撈、盜伐林木、超標排磷、環境污染等案件,特別關注了適用長江保護法審結的案件情況,以此觀察長江保護法對司法功能發揮的作用。
據不完全統計,2021年度,長江流域總計審結環境資源案件120796件。總體上看,長江流域各級法院都在正確處理各類環境資源糾紛。同時,長江流域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的矛盾仍舊突出,尤其是長江經濟帶的環境資源案件達66920件,占比55.4%,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的環境司法保障仍舊任重道遠。

發展歷史

2022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2021年度《中國環境司法發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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