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院的司法改革

2016年2月29日上午10時,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中國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書並回答記者提問。

該《白皮書》採用中、英兩種語言,從中國法院制度和改革進程、確保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強化人權司法保障機制、健全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推進司法公開、擴大司法民主、加強司法便民、推進法院人員正規化、專業化和職業化建設、推進法院信息化建設等方面,深入解讀了中國法院的體制改革情況。
  
《白皮書》指出,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社會全面發展,民主法治不斷進步,人民民眾對司法的要求和期待日益增長,原有的司法體制已經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早在20世紀90年代,中國法院就開始了以強化庭審功能、擴大審判公開、推進司法職業化建設為重點的改革歷程。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以來,最高人民法院在法院組織體系、法官制度、訴訟程式、審判方式、執行制度、司法管理等方面,開展了一系列大規模的改革,並發布了三個“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綱要”。這三個綱要是2013年之前中國法院改革的基本綱領和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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