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關於廢止部分民用航空規章和規章性檔案的決定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關於廢止部分民用航空規章和規章性檔案的決定》在2007.09.10由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關於廢止部分民用航空規章和規章性檔案的決定
  • 頒布單位: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 頒布時間:2007.09.10
  • 實施時間:2007.10.10
2007年8月31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局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0日起施行。
二○○七年九月十日
為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民航總局對截至2007年4月9日前的現行有效規章和規章性檔案進行了清理。根據清理情況,民航總局決定:
一、廢止4件民用航空規章,目錄見本決定附屬檔案1。
二、廢止3件民用航空規章性檔案,目錄見本決定附屬檔案2。
本決定自2007年10月10日起施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