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法典釋義與案例評註:婚姻家庭編

中國民法典釋義與案例評註:婚姻家庭編

《中國民法典釋義與案例評註:婚姻家庭編》是2020年6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楊立新。

基本介紹

  • 書名:中國民法典釋義與案例評註:婚姻家庭編
  • 作者:楊立新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0年6月
  • 定價:6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21610888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釋義與案例評註 婚姻家庭編》一書,通過條文釋義和案例評註的方式,闡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各個條文的深刻含義,有助於讀者理解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條文、掌握適用的要求。每一條的闡釋分為兩部分:一是條文解讀,通過理論上的探討,揭示條文的深刻內涵。二是案例評註,通過選取與特定條文直接相關的案例,解讀該條文的精神。

作者簡介

楊立新,男,1952年1月出生,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研究員;兼任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世界侵權法學會主席、東亞侵權法學會理事長,國家法官學院國家檢察官學院國家行政學院、北京大學法學院等20餘所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特聘教授、客座教授。
1975年至1989年在吉林省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任審判員、副庭長、副院長、常務副院長、黨組副書記;1990年至1992年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審判員、婚姻家庭合議庭負責人;1993年至1994年任煙臺大學法學院副教授;1995年至2000年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民事行政檢察廳廳長;2001年至今,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任現職。
兼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立法專家委員會立法專家,參與契約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十餘部法律的起草和修訂工作。2015年以來,全程參與民法典編纂工作,參加了民法典總則和分則各編的起草工作。
研究領域為民法總則、侵權責任法、人格權法、物權法、債法、婚姻家庭法和繼承法,著作有民法專著、民法教材、其他民法讀物100餘部,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刊物發表民法論文500篇。

圖書目錄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千零四十條【婚姻家庭編的調整範圍】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我國的婚姻制度及保護的權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的婚姻家庭行為】
第一千零四十三條【優良家風、家庭美德與家庭文化建設;婚姻家庭關係】
第一千零四十四條【收養的原則與禁止性規定】
第一千零四十五條【親屬、近親屬與家庭成員】
第二章 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自願】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禁止結婚的情形】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結婚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男女雙方互為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婚姻無效的情形】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受脅迫婚姻的撤銷】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重大疾病如實告知義務】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婚姻無效或被撤銷的法律後果】
第三章 家庭關係
第一節 夫妻關係
第一千零五十五條【夫妻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六條【夫妻姓名權】
第一千零五十七條【夫妻人身自由權】
第一千零五十八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義務】
第一千零五十九條【夫妻扶養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條【夫妻雙方家事代理權及限制】
第一千零六十一條【夫妻遺產繼承權】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個人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共同債務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財產約定製】
第一千零六十六條【婚內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請求權】
第二節 父母子女關係和其他近親屬關係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與子女間的撫養贍養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八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保護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九條【子女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及贍養義務】
第一千零七十條【遺產繼承權】
第一千零七十一條【非婚生子女權利】
第一千零七十二條【繼父母子女之間權利義務】
第一千零七十三條【父母或成年子女請求確認親子關係的權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祖與孫的撫養贍養義務】
第一千零七十五條【兄姐與弟妹的扶養義務】
第四章 離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定離婚及其內容】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離婚冷靜期的期限及法律效果】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協定離婚的處理】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調解及訴訟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條【婚姻關係的解除】
第一千零八十一條【軍人配偶要求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男方提出離婚的限制與除外情形】
第一千零八十三條【復婚】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後子女的撫養】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負擔】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後的子女探望權】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離婚時的經濟補償請求權】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的清償】
第一千零九十條【離婚經濟幫助】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無過錯方請求離婚損害賠償的情形】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隱藏、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行為的處理規則】
第五章 收養
第一節 收養關係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三條【被收養人的條件】
第一千零九十四條【送養人的條件】
第一千零九十五條【監護人送養未成年人的情形】
第一千零九十六條【監護人送養孤兒的處理規則】
第一千零九十七條【共同送養與單方送養】
第一千零九十八條【收養人條件】
第一千零九十九條【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收養】
第一千一百條【收養人數的限制及例外情形】
第一千一百零一條【共同收養】
第一千一百零二條【無配偶者收養異性子女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零三條【收養繼子女的特別規定】
第一千一百零四條【收養自願原則】
第一千一百零五條【收養關係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六條【收養後的戶口登記】
第一千一百零七條【親屬、朋友的撫養】
第一千一百零八條【祖父母、外祖父母優先撫養權】
第一千一百零九條【涉外收養】
第一千一百一十條【保守收養秘密】
第二節 收養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收養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條【養子女的姓氏】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條【收養行為的無效】
第三節 收養關係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條【解除收養關係】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條【解除收養關係的方式】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條【協定解除收養關係的程式】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條【收養關係解除的法律後果】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條【成年子女解除收養關係後應贍養養父母及補償撫養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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