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族自治州的民族關係

中國民族自治州的民族關係

《中國民族自治州的民族關係》全面、深入地研究我國民族自治州的民族關係的發展歷程及其作用,總結處理民族關係的經驗與教訓,對於完善我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促進和推動民族自治州各項事業的發展。中國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民族問題歷來是關係到國家興衰、社會安危的重大問題。中國共產黨從誕生之日起就重視我國的民族問題,在長期的革命和建設實踐活動中,不斷地探索解決中國民族問題的道路。中國共產黨把馬克思列寧主義民族理論與中國的國情、民族實際相結合,找到了解決中國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民族區域自治就是中國共產黨在新民主主義革命的長期實踐中創造的解決民族問題的一條基本經驗,依據這些基本經驗制定的解決民族問題的基本政策和創立的解決民族問題的根本制度,也是國家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區域自治是我們黨的史無前例的偉大創舉。新中國建立以來,我國各民族的平等團結的不斷實現和加強,各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的加速發展,我國社會的持續穩定、國家統一的不斷鞏固,都與我們黨和國家的民族區域自治的政策和制度密切相關。民族區域自治,就是指在國家的統一領導下,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建立自治地方,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我國民族自治地方分為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旗)三個行政級別。目前我國建有5個自治區、30個自治州、120個自治縣(旗)。55個少數民族中有44個少數民族建立了民族自治地方,還建立了1200多個民族鄉。

基本介紹

  • 書名:中國民族自治州的民族關係
  • 出版社: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
  • 頁數:780頁
  • 開本:32
  • 品牌: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發行部
  • 作者:金炳鎬
  • 出版日期:2006年5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811081572, 7811081571
作者簡介,圖書目錄,文摘,後記,序言,

作者簡介

金炳鎬:男,黑龍江延壽人,朝鮮族,中央民族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馬列主義學院院長、中國民族理論與民族政策研究院院長,中國民族理論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從1993年開始享受國家有突出貢獻專家的政府特殊津貼。兩次(1989、1995年)獲得北京市優秀教師稱號,2002年獲寶鋼教育基金優秀教師獎,2003年獲首屆北京市高校教學名師稱號、首屆全國高校教學名師稱號,成為全國民族院校首位國家級教學名師。2004年獲首都五一勞動獎章、獲首屆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有突出貢獻專家稱號。主要從事民族理論、民族政策、民族學方面的教學與研究。在國內外出版學術著作32部,發表學術論文300多篇。論著中獲國家部委級獎17項。

圖書目錄

前言

第一編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的民族關係
緒論
第一章延邊地區民族關係歷史沿革(1945年以前)
第一節清末時期延邊地區的民族關係
第二節民國時期延邊地區的民族關係
第三節偽滿洲國時期延邊地區的民族關係
第二章從解放到自治州成立之前延邊地區的民族關係(1945一1952年)
第一節從解放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前延邊地區的民族關係
第二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到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成立前的民族關係
第三節從解放到自治州成立之前延邊地區的民族關係特點
第三章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成立五年來的民族關係(1952-1957年)
第一節從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成立到“整風運動”前期的民族關係
第二節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成立五年來的民族關係特點
第四章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時期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的民族關係(1958-1966年)
第一節“整風運動”、“大躍進”與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民族關係的曲折發展
第二節國民經濟的調整和發展與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民族關係的調整和發展
第三節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時期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的民族關係特點
第五章“文化大革命”時期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的民族關係(1966-1976年)
第一節“文化大革命”時期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民族關係遭到破壞
第二節“文化大革命”時期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民族關係特點
第六章社會主義建設新時期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的民族關係(1976年一現在)
第一節“撥亂反正”時期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民族關係的恢復發展
第二節延邊朝鮮族自治州農村經濟體制改革與農村民族關係的發展變化及其特點
第三節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城市經濟體制改革與城市民族關係的發展變化及其特點
第七章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民族關係發展的特點與展望
第一節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民族關係發展的基本特點
第二節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民族關係的發展趨勢及展望

第二編涼山彝族自治州的民族關係緒論
第一章涼山地區民族關係歷史沿革(1949年以前)
第一節郡國並存時期涼山地區的民族及民族關係
第二節藩國並存時期的民族關係
第三節流官與土司並存時期涼山地區的民族關係
第四節從辛亥革命到全國解放時期涼山地區的民族關係
第五節歷史上涼山地區的民族關係特點
第二章新中國成立初期涼山彝族自治州的民族關係(1949一1956年)
第一節新中國成立初期涼山地區實行的民族政策和措施
第二節新中國建立初期涼山地區的民族關係及其特點
第三章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時期涼山彝族自治州的民族關係(1956-一1966年)
第一節黨的“八大”路線指導下的涼山彝族自治州民族關係
第二節“左”的指導思想下的涼山彝族自治州民族關係
第三節調整國民經濟時期涼山彝族自治州民族關係
第四節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時期涼山彝族自治州民族關係特點
第四章“文化大革命”時期涼山彝族自治州的民族關係(1966-1976年)
第一節“文化大革命”時期涼山彝族自治州民族關係遭到破壞
第二節“文化大革命”時期涼山彝族自治州民族關係特點
第五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涼山彝族自治州的民族關係(1976年一現在)
第一節“撥亂反正”與涼山彝族自治州民族關係
第二節改革開放與市場經濟建設給涼山彝族自治州民族關係帶來新變化
第三節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涼山彝族自治州民族關係特點
第六章涼山彝族自治州民族關係的發展特點和展望
第一節涼山彝族自治州民族關係的發展特點
第二節涼山彝族自治州民族關係發展的經驗教訓
第三節涼山彝族自治州民族關係中的正、負作用因素
第四節涼山彝族自治州民族關係展望

第三編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的民族關係緒論
第一章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民族關係歷史沿革(1949年以前)
第一節元代之前西雙版納地區的民族關係
第二節元明清時期西雙版納地區的民族關係
第三節從辛亥革命到新中國成立前西雙版納地區的民族關係
第四節歷史上西雙版納民族關係特點

第四編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的民族關係
第五編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民族關係
第六編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民族關係
第七編大理白族自治州的民族關係
第八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民族關係
第九編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的民族關係
第一編參考書目
第二編參考書目
第三編參考書目
第四編參考書目
第五編參考書目
第六編參考書目
第七編參考書目
第八編參考書目
第九編參考書目
後記

文摘

一般清政府官吏也讓會說漢語的朝鮮人去傳達政府規定、幫助清政府徵收稅費。因此當時的民族關係主要表現是在統治民族的滿、漢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的朝鮮人之間。
三、清朝邊疆政策與延邊地區民族關係
清政府廢除對東北的封禁以後,朝鮮北部的難民大量越境遷人中國東北地區。如何對待和處理這些移民成為擺在清政府面前的重要課題。清政府對朝鮮族移民的政策,在不同歷史時期,呈現出鮮明的特點。綜觀清政府對朝鮮的移民政策,大體上可劃分為四個時期:默許政策時期、安撫政策時期、懷柔與同化政策時期、強硬政策時期。①恩威兼施的懷柔與同化是封建王朝慣用的統治手段,對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尤為多用。清朝繼承了歷代封建王朝對邊疆地區的統治經驗,對於遷入到中國東北邊疆地區的朝鮮族移民同樣實施了“恩威兼施”的懷柔與同化政策。清政府之所以對朝鮮移民施以“懷柔政策”,完全是為其統治利益服務的,並非真正“存一視同仁之心”。具體言之,有如下三個方面:首先,直接出於“實邊”的目的,接納朝鮮移民,開墾荒地,以改變邊疆地區人煙稀少,千里荒蕪的狀況。其次,借“招民墾荒”以達到“籌款”的目的。清政府要守邊御外必須駐紮兵丁(如清邊軍),要管理朝鮮移民和漢族墾民又必須設官置吏(如越墾局及後來的廳縣等行政機構),這就需要大量的財政開支。於是,通過“清丈升科”、“歸化人籍”及發放“清票”(類似土地執照)等手段勒索和盤剝朝鮮移民,以擴大“餉源”。再次,出於對外交涉的需要。因朝鮮移民越墾而引發的邊務爭端,對於清政府來說是一件頗為棘手的外交課題。

後記

我國是統一的多民族的社會主義國家。民族區域自治是中國共產黨解決民族問題的基本形式、基本政策,也是我國的三大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民族自治地方的民族關係是發展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政策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發展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50周年之際,金炳鎬教授提出並設計了研究我國民族自治地方的民族關係的課題,帶領研究生分批進行調查和研究。《中國民族自治州的民族關係》是第二批研究的課題。研究中,我們選擇了在我國100萬人以上人口的18個少數民族中,除建立自治區的5個少數民族和未建立民族自治州的3個少數民族(滿族、瑤族、黎族)外的10個少數民族中的9個自治州民族關係進行了研究。擔負研究的指導、撰寫、修改任務的除第二編由金炳鎬、熊坤新、雷海擔負外,其餘各編(1-9編)是在金炳鎬和青覺的指導下,依次由芮東根、劉吉東、冶敦宇、謝廣民、莊聞喜、沈玉春、劉思純、陳麗明擔負,並由金炳鎬、青覺修改定稿。這一課題研究於2003年6月完成。這一課題列入了中央民族大學國家“十五”“211工程”建設項目。2005年,金炳鎬和他的博士後侯德泉對這一課題成果再次進行了修改補充,最後由金炳鎬審定。蘇傑做了大量的編輯、打字、校對工作。再次修改時,考慮到篇幅問題,9個民族自治州的民族關係大事記沒有編入書稿中。

序言

中國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民族問題歷來是關係到國家興衰、社會安危的重大問題。中國共產黨從誕生之日起就重視我國的民族問題,在長期的革命和建設實踐活動中,不斷地探索解決中國民族問題的道路。中國共產黨把馬克思列寧主義民族理論與中國的國情、民族實際相結合,找到了解決中國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民族區域自治就是中國共產黨在新民主主義革命的長期實踐中創造的解決民族問題的一條基本經驗,依據這些基本經驗制定的解決民族問題的基本政策和創立的解決民族問題的根本制度,也是國家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區域自治是我們黨的史無前例的偉大創舉。新中國建立以來,我國各民族的平等團結的不斷實現和加強,各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的加速發展,我國社會的持續穩定、國家統一的不斷鞏固,都與我們黨和國家的民族區域自治的政策和制度密切相關。
民族區域自治,就是指在國家的統一領導下,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建立自治地方,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我國民族自治地方分為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旗)三個行政級別。目前我國建有5個自治區、30個自治州、120個自治縣(旗)。55個少數民族中有44個少數民族建立了民族自治地方,還建立了1200多個民族鄉。
民族自治州是我國民族自治地方中區域較大,分布較廣的單位。建立自治州的民族較多(18個民族)。因此,民族自治州在我國民族區域自治政策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發展和完善中占有重要地位,起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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