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中國教育技術協會中學教育信息化專業委員會遵循中國教育技術協會的章程,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在基礎教育領域內積極開展利用教育信息化手段推動教育教學模式變革的理論研究,積極開展各種協作活動,交流經驗,探索規律,對我國基礎教育信息化的落地與發展,提出政策性建議,推進我國中學教育教學模式的改革和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實施。
機構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性質
中國教育技術協會中學教育信息化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英文名稱: Association of Schools Education Informatization, 縮寫:ASEI
本會是在中國教育技術協會領導下的民間社團組織,它由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致力於發掘並推廣信息化、助力教育改革落地的重點中學、特色中學及對教育信息化有特別貢獻的企業組成。
所有會員單位依據《中國教育技術協會章程》組織和開展各項活動,接受中國教育技術協會的領導和業務指導。
本會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大泥灣路15號。
第二條 宗旨
本會遵循中國教育技術協會的章程,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在基礎教育領域內積極開展利用教育信息化手段推動教育教學模式變革的理論研究,積極開展各種協作活動,交流經驗,探索規律,對我國基礎教育信息化的落地與發展,提出政策性建議,推進我國中學教育教學模式的改革和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實施。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三條 行業會議
組織國際、國內相關交流活動(出國訪問、行業會議與論壇、專家研討會等),發掘並推廣信息化助力教育改革落地的優秀案例與成果。
第四條 理論研究
承接相關領域課題工作,撰寫相關行業報告,開展優秀論文徵集、評選、刊發工作。
第五條 認證推廣
對相關領域產品、套用成果進行專家認證,推廣優質教育信息化套用範式、案例及產品。
第六條 評估諮詢
開展區域信息化建設與套用評估工作,對區域信息化建設提供評估標準,為教育信息化相關部門、單位和個人的決策提供諮詢服務。
第七條 方案設計
幫助各級教育單位和相關部門設計教育信息化落地實施方案。
第八條 業務培訓
開展相關專業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為各中學提供課程改革相關業務領域的培訓服務。
第九條 上級委託
接受中國教育技術協會委託的任務。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決策機構
本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由各會員單位民主推薦產生的會員單位組成。理事會每五年召開一次會議,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理事應有會員單位的校長擔任,校長也可酌情任命學校的主管副校長或主任為副理事,協助理事工作。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 選舉提名理事長並提交中國教育技術協會任命;
二、 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
三、 討論確定本會的工作規劃與計畫;
四、 修改本會章程,審議本會財務報告;
五、 決定終止事宜;
六、 其他應由理事會行駛的職權。
第十一條 秘書處
本會行政機構為秘書處,本會秘書長行使以下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制定本會中、近期工作計畫,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會員單位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決定各會員單位主要負責人,交專委會決定;
四、決定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和組織落實會員代表大會、專委會決議;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十二條 專家顧問團隊
本會聘請教育信息化方面的全國知名課程專家、信息技術專家、行業顧問及課堂變革的優秀一線工作人員組成專家顧問團隊,對中學開展信息技術教育工作進行指導。
第十三條 年會
每年召開一次年會,本會會員單位參加;每次年會確定一個中心,交流教育改革成果,分享教育教學改革的成功經驗等。
第四章 會員
第十四條 會員種類
一、 學校會員:
希望利用信息化手段進行教育教學模式變革的學校(包括但不限於:混合式學習、走班選課、職業規劃)。
二、 企業會員:
擁有利用信息化服務學習、教育教學改革產品的公司,且產品至少在一所學校被高頻度的使用。
第十五條 入會條件
一、 擁護本會章程;
二、 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 在本會的業務相關領域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 是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成立的與教育和教育信息化行業相關的企業,事業單位及社會組織;
五、 遵守中國教育和教育信息化行業自律規範和公約;
六、 會員單位的校長(企業總負責人)或校長委託的代表參加本會的各項活動。
第十六條 入會流程
一、 至少由一名理事推薦;
二、 提交書面入會申請;
三、 經秘書處按照專委會相關規定和條例審核入會申請;
四、 理事長批准入會申請;
五、 由理事會授權秘書處通告申請結果,頒發相應會員證書;
第十七條 會員的權利
一、 會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 會員有參與本會工作計畫的擬定和檢查計畫執行情況的權利;
三、 會員有參與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四、 會員有享受本會提供的刊物資料和有關信息的權利;
五、 會員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六、 會員有監督和對本會工作提出建議和意見的權力
七、 有退出本會的自由(要求提出書面退會說明,並交回會員證)。
第十八條 會員的義務
一、 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 宣傳本會工作,維護本會聲譽和合法權益;
三、 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四、 積極參加本會舉辦的各項活動;
五、 支持本會工作,積極承擔並完成本會交付的任務;
第十九條 會員除名
會員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經本專委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一、 有嚴重違反本章程行為的;
二、 觸犯國家法律,收刑事處罰的;
三、 個體言行對本會名譽造成重大損毀的;
第二十條 根據需要可在會員較多的省市設分會(分部)。
第五章 經費
第二十一條 捐資贊助
接受國內外社會各界的贊助,採取積極措施,吸納社會資金。
第二十二條 政府資助
接受政府相關部門的項目活動資助;
第二十三條 業務收入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第二十四條 利息
第二十五條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條 用途管理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本會經費由秘書處管理,所有會員單位監督;秘書處每年向理事會匯報一次財務工作。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在本會秘書處
中國教育技術協會中學教育信息化專業委員會 秘書處 2016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