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慈善信託實務參考

中國慈善信託實務參考

《中國慈善信託實務參考》,是2023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高傳捷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慈善信託實務參考》
  • 作者:高傳捷等
  • 出版時間:2023年6月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9779016
  • 裝幀:平裝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該書集合慈善信託服務所產生的實踐經驗,將慈善信託服務鏈各環節的實務經驗匯總成集,從總則、慈善信託的設立、慈善信託的備案、慈善信託財產的管理和處分、慈善信託的變更及終止、促進措施等10個章節以問答的形式呈現,讓讀者從整體上了解慈善信託制度以及實務中可能存在的問題,並提出相應建議。給社會各界公眾和慈善信託服務行業提供參考,成為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重要工具。

圖書目錄

第一章 總 則
  一、哪些法律法規是慈善信託應該遵照的?
  二、《慈善法》和《信託法》,哪一部更適用於慈善信託?
  三、什麼是慈善信託?
  四、慈善信託有幾種分類方法?
  五、“本金”是否被動用的分類標準是怎樣的?
  六、委託人的多少是如何影響分類的?
  七、單受託人和雙受託人的模式是怎樣的?
  八、慈善組織作為單受託人有什麼優勢?
  九、信託公司作為單受託人有什麼優勢?
  十、慈善組織和信託公司共同作為受託人有什麼優勢?
  十一、一般目的慈善信託和特定目的慈善信託有什麼區別?
  十二、慈善信託的主體有哪幾方?
  十三、委託人的權利有哪些?
  十四、委託人的義務有哪些?
  十五、為什麼在一些慈善信託中委託人保留了較大的決策權利?
  十六、採用何種方式可以平衡委託人保留較大決策權利的問題?
  十七、決策委員會一般針對哪些事項進行決策?
  十八、採用決策委員會方式有什麼優勢?
  十九、受託人的權利有哪些?
  二十、受託人的義務有哪些?
  二十一、監察人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二十二、委託人和受託人如何保障慈善信託真正用於公益慈善目的?
  二十三、慈善信託有沒有特定的受益人?
  二十四、慈善信託具體項目執行人的義務有哪些?
  二十五、慈善信託應該遵照的原則有哪些?
  二十六、全部公益原則是什麼?
  二十七、避免關聯原則是什麼?
  二十八、近似原則是什麼?
  二十九、哪些政府部門對慈善信託實施監督管理?
  三十、《慈善信託管理辦法》是否適用於境外慈善信託?
第二章 慈善信託的設立
  一、慈善信託的目的是什麼?
  二、慈善信託的委託人應當是什麼人或組織?
  三、慈善信託的受託人應當是什麼組織?如何選擇?
  四、當慈善組織作為委託人或受託人時,慈善信託目的及資金適用範圍是否需要和慈善組織的業務範圍相符?
  五、慈善信託的受益人如何選定?
  六、慈善信託的受益人是否可以由委託人指定?
  七、慈善信託是否需要設定監察人?為什麼?
  八、慈善信託設立時必須有信託財產嗎?是否有規模門檻?
  九、設立慈善信託的財產是否可以來自公募募集?
  十、慈善信託財產必須由委託人名下賬戶交付嗎?
  十一、設立慈善信託的書面形式有哪些?
  十二、慈善信託檔案要列明的事項有哪些?
  十三、非資金類慈善信託有哪些類型?
  十四、非資金類慈善信託的設立流程有何不同?
  十五、就非資金慈善信託而言,信託財產如何選定保管人?
  十六、什麼是客戶權益慈善信託?
  十七、國內所有商業銀行都能開具慈善信託專戶嗎?
第三章 慈善信託的備案
  一、慈善信託檔案簽訂後的備案時限是幾日?
  二、不同受託人(慈善組織或信託公司)的備案機關有何不同?
  三、當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受託人時,由誰負責備案?
  四、慈善信託備案需要向民政部門提交的書面材料包含哪些?需要一式幾份?
  五、當慈善信託發生變更時,受託人向原備案民政部門申請變更備案的時限是怎樣的?
  六、慈善信託變更備案要提交的書面材料有哪些?(附參考模板)
  七、非資金慈善信託備案和資金慈善信託備案有何不同?
  八、慈善信託備案,屬於備案性質還是審批性質?
  九、民政部門出具備案回執或出具不能備案通知的時限是幾日?
  十、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時,新設立的慈善信託是否需要向銀保監部門報告或登記?
第四章 慈善信託財產的管理和處分
  一、怎樣理解慈善信託財產的管理和處分?
  二、受託人應如何管理和處分慈善信託財產?
  三、慈善信託可以資助受託人自有項目或購置其固有資產嗎?
  四、委託人如何參與慈善信託財產的管理和處分?
  五、受託人應怎樣進行慈善信託財產記賬?
  六、受託人委託第三方處理事務產生的費用,如投資顧問、監察人等費用,如何支出?
  七、慈善信託財產在投資運用時如何兼顧收益和防範風險(流動性)?
  八、如何管理慈善信託中的關聯交易?
  九、慈善信託財產損失,應由誰承擔?
  十、受託人保存慈善信託事務資料的時限是多久?
第五章 慈善信託的變更及終止
  一、除法定情形外,可以在信託契約中約定其他變更受託人的情形嗎?
  二、變更《慈善信託管理辦法》第38條規定的內容需要走什麼程式?由誰來負責?
  三、慈善信託或專項基金可以給另一個慈善信託追加資金嗎?
  四、慈善信託受託人違法自行辭任,會面臨什麼懲罰?
  五、出現哪些情形時,慈善信託會進入終止?
  六、慈善信託在哪些情形下會被撤銷或解除?
  七、如果慈善信託設立時約定為“永續型”,還需要約定終止條款嗎?
  八、終止慈善信託的具體流程與各方的工作是什麼呢?
  九、當慈善信託終止,剩餘信託財產不足以支付約定稅費時,相關費用由誰承擔?
  十、慈善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可以還給委託人嗎?
第六章 促進措施
  一、慈善信託有稅收優惠政策嗎?
  二、如何得到稅收的支持?
  三、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開展慈善信託業務,需要認購信託業保障基金嗎?
  四、各地制定和出台的政策及措施有哪些?
  五、哪裡的經驗比較多?
第七章 監督管理和信息公開
  一、民政部門對慈善信託的運營監管,有哪些形式?
  二、慈善信託的信息公示在什麼平台發布?慈善信託需要做哪些信息公開工作?
  三、慈善信託公開披露,目前僅限於公司官網,年報提交民政部門,是否真正做到了公開透明?
  四、信息披露需要披露到多詳細,對頻率是否有要求?
  五、慈善組織作為受託人,其慈善信託的信息公開與慈善組織的信息公開有何異同?
  六、當慈善組織作為慈善信託的項目執行機構,而不是受託人時,其是否需要進行慈善信託的信息公開?還是只進行慈善組織的信息公開?
  七、如何理解受託人的“報告和披露信託事務”義務?
  八、慈善信託的信息公開是否需要公開到受益人個人?還是只公開到執行機構?慈善信託的信息公開是否公開透明易於公眾監督檢查?
  九、如果委託人希望匿名,應該如何處理?
第八章 法律責任
  一、慈善信託受託人將信託財產及其收益用於非慈善目的,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二、某組織或某個人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財產的,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三、未經備案的慈善信託開展公開募捐,是否違反法律規定?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四、慈善信託受託人未按照規定將信託事務處理情況及財務狀況向民政部門報告或向社會公開,是否需承擔法律責任?
  五、在實踐中是否已經出現慈善信託被處罰的案例?
第九章 慈善信託如何選擇公益項目
  一、誰可以擔任慈善信託的執行機構?
  二、公益項目的執行機構需要具備什麼樣的基礎條件?
  三、公益項目的公信力如何判斷?
  四、如何運用好慈善信託財產?
  五、慈善信託的多個同類備選項目,如何評價選優?
  六、對慈善信託項目如何管理,才能確保規範專業?
  七、如何挑選合適的慈善信託項目管理人員?
  八、慈善信託是否需要組織項目評選的決策委員會?
  九、如何評估項目的影響?
第十章 慈善信託的發展機遇
  一、我國慈善信託的發展概況(2022年)
  二、慈善信託發揮社會功能時有什麼優勢特點?
  三、慈善信託和慈善捐贈有什麼不同?
  四、如何做好慈善信託的期限規劃?
  五、不同主體如何推廣慈善信託?
  六、慈善組織與信託公司如何加強合作發展?
案例:國內外的慈善信託案例
  一、扶貧濟困、鄉村振興等傳統公益慈善領域
  二、社會服務等現代化建設領域
  三、與家族精神傳承結合的慈善信託
  四、全國部分“首單”的案例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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