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設工程行業協會

中國工程建設行業協會是由從事建築、市政、園林、照明、交通、電力、水利、鐵路、航空、石油石化、新能源等工程建設領域的組織與個人自願結成的非營利性、全國性社會團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建設工程行業協會
  • 外文名:China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ndustry Association
  • 縮寫:CECIA
  • 從事:建築、市政、園林、照明等
  • 類型:協會
協會簡介,協會宗旨,名譽會長,下屬實體,協會章程,

協會簡介

中國工程建設行業協會英文譯名:China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ndustry Association 縮寫:CECIA。

協會宗旨

中國工程建設行業協會的宗旨是: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以推動我國工程建設進步、提高工程建設質量、促進工程建設事業的發展為宗旨,貫徹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方面的方針政策,堅持為政府決策服務、為行業與企業改革發展服務的“雙向服務”方針,積極協助政府加強行業管理,傳達、貫徹執行國家的法規與方針政策,配合行政主管部門落實行業政策、宣傳、管理,及時反映廣大企業的願望和要求,在政府與企業之間發揮橋樑紐帶作用,推動我國工程建設事業的穩定、繁榮發展。

名譽會長

:建設部風景園林專家委員會主任委員、工程院資深院士陳俊愉
協會日常工作由秘書處承擔。秘書處設定辦公室、綜合部、聯絡部、技術諮詢部。

下屬實體

:北京國建研工程建設技術研究院、北京普興園林景觀工程有限公司。

協會章程

中國工程建設行業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協會名稱為中國工程建設行業協會,英文:China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ndustry Association 簡稱CECIA;
第二條本協會是由個人和單位自願組成、依法正式註冊登記的工程建設行業工作者的專業性組織;
第三條遵守憲法、法律、法規、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團結和組織工程建設行業工作者,本著“精幹務實”的原則,提高工程建設的行業整體水平,為發展經濟建設服務。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四條本協會的業務範圍是:宣傳普及工程建設知識;組織開展工程建設學術活動;
組織開展工程建設培訓;編輯有關工程建設的書籍、資料;
組織開展工程建設的國際合作和交流;
維護工程建設行業工作者的權益,向有關部門反映其意見和要求;
為政府主管部門提供工程建設政策建議。
第三章會員
第五條本協會的會員分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六條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擁護本協會章程;
單位或個人自願提出申請;
單位會員:
工程建設行業工作者、企事業單位。
個人會員:
高等院校畢業,從事工程建設工作,具有一定的技術水平者;或雖非高等院校畢業,但具有較豐富的工程建設工作經驗者;
對工程建設學術研究和普及活動有一定貢獻者;
熱心支持工程建設工作的管理人員。
第七條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提交入會申請書,個人會員經本協會理事會授權的分支機構討論通過,並報本協
會備案;
單位會員經本協會理事會討論通過;
由本協會理事會發給會員證。
第八條本協會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九條本協會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
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積極研究有關工程建設的問題,提出建議;
積極參加工程建設工作,撰寫學術論文、科普文章;
單位會員繳納會費;
積極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條本協會會員申請退會,應向所聯繫的分支機構遞交申請書,辦理退會手續,交
回會員證,並報本協會備案。
第十一條會員凡觸犯刑律或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者,由理事會宣布除名,收回會員
證。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二條本協會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制定和修改章程;
選舉和罷免理事;
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決定終止事宜;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四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
第十五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後者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六條本協會理事會的職權是: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七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
過方能生效。
第十八條理事會至少每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九條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
第十九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條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有效。
第二十一條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二條本協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在工程建設領域有較大的影響;
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未受到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三條本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四年,最長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須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
第二十四條本協會秘書長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條本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二十六條本協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七條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協調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八條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十九條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條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一條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二條本協會的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和程式
第三十三條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長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四條對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報登記單位審查同意。
第七章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五條本協會完成宗旨所規定的任務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時,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六條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同意。
第三十七條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八條本協會經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