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簡介
中國工業設計協會信息與互動設計專業委員會 (以下簡稱“專委會”)成立於2012年5月28日,是由全國從事信息與互動設計的教學、研究、生產、套用、服務諮詢等單位和個人自願組成的社會團體,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是中國工業設計協會。
專委會主任委員由
清華大學美術學院魯曉波院長擔任,一大批國內知名企業和大專院校領導分別擔任專委會執行主任、副主任、常務委員、委員等。
專委會的宗旨是:搭建專業平台,促進國內外科研院校的教學研討與交流;開展會員間的交流與學習,促進科研與教學的創新;搭建產學研一體化的橋樑,促進創新成果的推廣與轉化工作,積極推動信息與互動設計技術的普及和套用;培養、挖掘本領域的專業人才,提高其專業技術水平,促進我國信息與互動設計行業的發展。
專委會以反映會員心聲,維護廣大會員的合法權益為己任,積極組織專業培訓、技術研討、參觀訪問、學術交流以及展覽展示會、組織國際互動設計會議以及行業年度峰會等活動,為會員提升綜合專業能力,提高經濟和社會效益提供服務。
專委會以“依託會員、溝通交流、合作共贏、科學發展”為組織原則,以搭建信息與互動設計專業平台為服務手段,以培養人才、促進設計轉化為工作重點,推動信息與互動設計行業向市場化、專業化和規範化方向發展。
組織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名稱:中國工業設計協會信息與互動設計專業委員會(簡稱:“信息與互動設計專委會”),英文名稱:Information&Interaction design committee(縮寫: IIDC)。
第二條 性質:本會是中國工業設計協會下設的專業委員會,是由全國從事信息與互動設計的教學、研究、生產、套用、服務諮詢等單位和個人自願組成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 宗旨:搭建專業平台,促進國內外同行及業界內外的交流;開展會員科研成果的推廣、轉化工作,積極推動信息與互動設計技術的普及和套用;培養、挖掘本領域的專業人才,提高其專業技術水平,促進我國信息與互動設計行業的發展。
第四條 本會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是中國工業設計協會,本會接受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辦公所在地:北京市。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業務範圍:
(一)做好發展會員的組織工作,反映會員心聲,維護廣大會員的合法權益,加強會員及會員之間、會員與政府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二)組織專業培訓、技術研討、參觀訪問、學術報告等活動,為會員提升綜合業務能力、為企業提高經濟和社會效益提供服務;
(三)舉辦信息與互動設計行業峰會,就有關重大問題開展研討交流,通報國內外最新發展趨勢與動向;
(四)收集行業信息,為廣大企業提供全面和客觀的行業數據分析、行業研究報告和編輯、出版有關學術刊物等多種深度服務;
(五)舉辦展覽(示)會,擴大互動設計在各領域的發展;組織會員單位參加專業國際展會、論壇等活動;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
(六)開展職業技能評選活動,不斷提高行業人員的技術水平和綜合業務能力,向社會推薦優秀的信息與互動設計專業人才;
(七)承辦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相關事項,積極開展有利於信息與互動設計行業發展的各項工作。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七條 本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責是:
(一)制定和修訂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委員;
(三)審議本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八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九條 會員代表大會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4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專委會表決通過,報中國工業設計協會審查,並經批准同意。
第十一條 主任委員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由正、副主任委員及秘書長組成。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二條 主任委員會的職責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三)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決定常務委員、委員的吸收或除名;
(五)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六)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 主任委員會會議須有2/3以上人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半數以上人員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四條 主任委員會會議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五條 本會聘請有關領導擔任名譽主任;聘請行業專家、知名學者擔任顧問,名譽主任、顧問可列席主任委員會會議。
第十六條 本會主任、執行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有較大影響;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七條 本會主任、執行主任、副主任、秘書長任期每屆4年,可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 本會主任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員會會議;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和主任委員會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提名執行主任、副主任及秘書長人選交會員代表大會決定;
(五)其它相關事宜。
第十九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本會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提名副秘書長人選交主任委員會決定;
(三)制定內部管理工作制度;
(四)負責發展會員工作;
(五)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第四章會員
第二十條 凡熱心信息與互動設計事業,從事信息與互動設計工作,同意本章程,積極參與本會工作的單位和個人均可以自願申請入會。
第二十一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參加和支持本會的工作和活動。
第二十二條 會員入會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秘書處核准通過後頒發會員證。
第二十三條 會員的權利:
(一)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有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二十四條 會員的義務:
(一)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積極參加本會開展的各項活動,並能承擔本會委託的相關工作;
(四)積極向本會提供信息與互動設計專業建設與發展的有關建議;
(五)按時、足額繳納會費;
(六)遵守會員道德規範。
第二十五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
第二十六條 凡無故不履行會員義務或兩年以上不參加本會活動的會員單位,即作為自動退會處理。
第二十七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本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
第二十八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六章變更和終止
第三十條 變更程式:
(一)本會名稱、業務主管部門等發生重大變更,由本會提出變更報告,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二)變更項目確定後,由秘書處向業務主管部門申報,依法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 終止程式:
(一)本會因故需要終止時,須提出終止報告,提交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二)由本會提出終止方案,確定善後工作人員,成立清算小組,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清算後剩餘資產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生效。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屬本會主任委員會。
組織職能
(一)做好發展會員的組織工作,反映會員心聲,維護廣大會員的合法權益,加強會員及會員之間、會員與政府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二)組織專業培訓、技術研討、參觀訪問、學術報告等活動,為會員提升綜合業務能力、為企業提高經濟和社會效益提供服務;
(三)舉辦信息與互動設計行業峰會,就有關重大問題開展研討交流,通報國內外最新發展趨勢與動向;
(四)收集行業信息,為廣大企業提供全面和客觀的行業數據分析、行業研究報告和編輯、出版有關學術刊物等多種深度服務;
(五)舉辦展覽(示)會,擴大互動設計在各領域的發展;組織會員單位參加專業國際展會、論壇等活動;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
(六)開展職業技能評選活動,不斷提高行業人員的技術水平和綜合業務能力,向社會推薦優秀的信息與互動設計專業人才;
(七)承辦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相關事項,積極開展有利於信息與互動設計行業發展的各項工作。
會議活動
2014年12月20日至21日,中國工業設計協會信息與互動設計專業委員會在北京召開信息·互動:教學 研究 創新與新業態論壇暨信息與互動設計專業委員會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參會人數200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