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酷刑

中國古代酷刑

中國古代酷刑主要包含凌遲、斬首、腰斬、剝皮、炮烙、宮刑等二十二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古代酷刑
  • 種類:二十二種
  • 類型:刑罰
  • 級別:殘酷
  • 年代:中國古代
凌遲,車裂,斬首,剝皮,炮烙,宮刑,刖刑,插針,活埋,鴆毒,棍刑,剖腹,抽腸,射殺,沉河,絞縊,黥面,截舌,蠆盆,烹煮,大卸八塊,紅繡鞋,

凌遲

中國古代各種殘酷的刑罰中,最慘無人道的莫過於凌遲。凌遲,原來寫作“陵遲”,本意指山丘的緩延的斜坡。荀子說:“三尺之岸,而虛車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負車登焉。何則?陵遲故也。”意思是指,三尺高的陡坎,車子便拉不上去,但百仞高的大山因為有平緩的斜坡,車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頂。後世將陵遲用作刑罰的名稱,僅取它的緩慢之義,即是說以很慢的速度把人處死。而要體現這種“慢”的意圖,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盡,才剖腹斷首,使犯人斃命。所以,凌遲也叫臠割、剮、寸磔等,所謂“千刀萬剮”指的就是凌遲。
凌遲之刑一直延續到清末。戊戌變法後,清廷受內外各種矛盾的衝擊,不得不順應潮流對傳統的弊政作些改革。光緒三十一年(1905)修訂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請刪除凌遲等重刑,清廷準奏,下令將凌遲和梟首、戮屍等法“永遠刪除,俱改斬決”。從此,凌遲非人的酷刑才從法典中消失,被斬首代替了。

車裂

明清小說寫到某人慘死時,愛用這樣的一句套語:管教他“死得不如《五代史》李存孝,《漢書》中彭越。”李存孝是唐末晉王李克用的義子,原名安敬思,因受李存信讒害被迫反叛,李克用把他擒獲,帶到太原,“車裂於市”。彭越是漢初開國功臣,劉邦採納呂后意見,以謀反罪把他車裂處死,並滅其宗族1。一提及車裂之刑,令人談虎色變,足見這是古代的一種極其殘酷的刑罰。
所謂車裂,就是把人的頭和四肢分別綁在五輛車上,套上馬匹,分別向不同的方向拉,這樣把人的身體硬撕裂為五塊,所以名為車裂。有時,執行這種刑罰時不用車,而直接用五條牛或馬來拉,所以車裂俗稱五牛分屍或五馬分屍

斬首

斬首是古代執行死刑的手段之一。先秦時的死刑有車裂、斬、殺等名目,但那時的斬不是斬首,而是斬腰。執行時,囚犯的身體伏在“椹質”上,劊子手用巨斧砍斷其腰(參見本書《腰斬》)。所以,“斬”字用“車”作部首,是取和車裂同樣將人處死的意思,偏旁為“斤”,即斧斤的斤,指行刑時用斧不用刀。秦以前也有人把割頭處死的做法,那叫“殺”。秦以後,逐漸把“斬”引申為廣義的殺,殺頭的刑罰便叫做斬首。
斬首的地點和執行其他死刑一樣,一般都在市朝。從春秋時起大多如此。凡將王公大臣或名士大夫斬首,就在朝門外,如北宋時在汴京(今開封)五朝門,明清時在北京午門;凡將普通死囚斬首,就在街市進行,這即是《禮記·王制》篇所說的“刑人於市,興眾棄之”的意思。對某一城市來說,行刑的地點有時是固定的,有時是不固定的。清代北京斬人,常在菜市口。有據傳說,清代蘇州斬人常在五故天亮時,在平時較繁華的街道上執行。市民得知要在這街上殺人,都事先出錢賄賂劊子手,如果誰家不出錢或出錢較少,劊子手就有意在他家店鋪前面行刑,這家人就會覺得十分晦氣。
小說、戲曲描寫的包公故事中,包公把罪人處死用的是虎頭銅鍘,施行時罪人被平放於張開的鍘口下面,從腰間鍘為兩段。如包公下陳州鍘了四國舅,在開封府鍘了駙馬陳世美、後來又鍘了親侄兒包勉等等。這些故事當然只是根據傳說編撰的,事實無考,但這種鍘人的做法卻是自古就有的,即古代死刑的處死方式之一——腰斬。

剝皮

剝皮,這兩個字一聽就叫人毛骨悚然,其殘酷程度並不亞於凌遲。這種刑罰不在官方規定的死刑處死方式之列。但在歷史上確實被多次使用過,並見諸史籍記載。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脂肪,不好分開。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 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頭頂“光溜溜”地爬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炮烙

商代末年,紂王的寵妃妲己心性狠毒,脾氣乖戾,平時很少發笑。紂王為了討她的歡心,想了許多辦法,但妲己臉上難得有一絲笑容。有一天,紂王看見一隻螞蟻爬到了燒熱的銅斗上,細小的蟻足被烙傷,不能繼續爬行,只是在那裡翻滾、掙扎,覺得很有趣,心想,如果人被火烙,那種痛苦掙扎的狼狽相一定更好看。於是,紂王就讓人用銅製成方格,下面煨上炭火,把銅格子燒得通紅,讓有罪的囚犯赤著雙腳在上面行走,囚犯痛得慘叫不已,有的人就從格子上掉下來,落入火中被燒死。妲己看到這種情景,果然高興得咧嘴大笑。紂王大喜,以後經常用銅格子烙人逗妲己發笑,許多人被烙傷或致死。
封神演義中妲己是千年狐狸精所化,進宮迷惑紂王,以至商朝滅亡。炮烙由妲己發明。

宮刑

在古代中國,閹割術的淵源是相當久遠的。有證據表明,至遲在殷商時代就有了閹割男性生殖器的意識與行為。當時的閹割術可能是將陰莖與睪丸一併割除的,秦漢時期的閹割技術已較為完備,並已經注意到閹割手術後的防風、保暖、靜養等護理措施。當時施行閹割的場所稱為"蠶室",《漢書*張安世傳》顏師古注曰:"凡養蠶者,欲其溫而早成,故為密室蓄火以置之。新腐刑亦有中風之患,需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為蠶室耳。"大致相同的解釋見於《後漢書 光武帝紀》李賢注,所謂"宮刑者畏風,須暖,作窨室蓄火如蠶室,因以名焉。
對女性實行宮刑時,要進行縫陰術。縫陰術,也叫做鎖陰術,即用針線繩索將女子外陰縫閉起來。這種宮刑術,因其極其卑鄙、下流,官場上一般不用,但在民間卻非常盛行。丈夫對付紅杏出牆的妻子,妒婦對付與丈夫有染的奴婢,都樂衷於此法。清朝人褚人獲所著的《堅瓠集》中,就有“搗蒜納婢陰內,而以繩閉之”、“以錐鑽其陰而鎖之,棄鑰匙於井”的類似記載。據說,安徽亳州有座古建築“縫陰樓”,此怪名大概就源於這種民間刑罰。

刖刑

刖刑,中國古代刑法之一,又稱剕刑,中國古代一種酷刑,指砍去受罰者左腳、右腳或雙腳,通常指割去犯人膝蓋骨。

插針

用針插手指甲縫,常用於女囚。

活埋

活埋是戰爭中常用的手段 。因為省力,速度也快。戰爭時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只露出一個頭,然後開始凌虐。

鴆毒

中國古代的毒藥中,“鴆”這種毒藥最有名,成語中的“飲鴆止渴”便是源自於此。常用於賜死的情況。

棍刑

木樁刑, 這裡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而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肛門裡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里有提到,還給這對於此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對於此刑,19世紀的《大百科全書》下了這樣的定義:"將人類的殘忍性發揮到極致的創造之一"。行刑方法在於將木樁插入犯人身體,最常見的是插入肛門,任其死去。
根據木樁直徑的不同,有時肛門事先用擴張器張開或用刀割開,然後劊子手將木樁插入,再用錘子釘。在有的地區,木樁插入五六十厘米後,劊子手會把木樁豎起來,插入先挖好的坑裡,讓木樁配合犯人的自重,一點點地深入,直至其從腋下、胸部、背部或肛腹穿出,在一般情況下,被如此"修理"的犯人往往要承受三天以上的折磨。
歐洲親教戰爭期間,木樁刑尤其流行,在1669年的義大利皮埃蒙城,一個貴族的女兒德拉圖爾渾身赤裸地被穿身而死,一群劊子手將她高高舉起遊行,並宣稱屍體便是他們的旗幟。
1958年,伊拉克國王的舅舅因同性戀被處木樁刑,之所以選擇該刑是因為他"喜歡在屁眼裡插玩意兒"。

剖腹

商代末年的紂王確實稱得上暴君之最了,他不僅首創炮烙、烹人等非人的刑罰,而且首開對大臣剖腹取心的先例。當時著名朝臣王子比干見紂王無道,覺得作為臣子應該盡到輔佐君主的責任,就直言進諫,這下子可觸怒了紂王,他對比干說:“我聽說聖人的心有七個孔竅,你的心是不是這樣?”於是,就命令武士們擒住比干,剖開肚子,取出心臟察看是否有竅。《尚書·泰誓》篇說“剖賢人之心”,《莊子·盜跖》篇說“比干剖心”,《莊子·胠篋》篇說“龍逢斬,比干剖”,《荀子·正論》篇說“刳比干”,都是指的這件事。紂王還將孕婦活活剖開肚子,取出胎兒,觀看是男是女。這些行為,實在令人髮指。

抽腸

據說,鷹、雕、鷲等猛禽在啄食獸類時,最先下口的地方是眼睛。它們用尖利的喙把獸的眼睛啄瞎,獸失去視力便無法有效地進行反抗。之後,猛禽們就在獸的肛門處下口,三兩下就、啄出大腸頭,把腸子唏里咕嚕拖出來。獸類被抽了腸子,更無力反抗,猛禽們就可以放心大膽地飽食其肉。

射殺

弓箭是古代戰爭中常用的武器。如果在非戰爭時用箭射的方法把人處死,這不能不說是一種殘忍的酷刑。

沉河

戰國時期,魏國魏文侯在位時(公元前446~公元前396)時,鄴地(今河北省臨漳縣一帶)的三老、廷掾勾結女巫,聚斂百姓錢財,假言說是為河伯娶親,每年挑選民家女沉入漳河西門豹任鄴令以後,識破了女巫們的陰謀,將計就計,把女巫和三老投入河中。這個膾炙人口的“西門豹喬送河伯婦”的故事,說明了這樣的事實,戰國時已經有把人沉入河中的做法。三老、廷掾和女巫耍弄欺騙手段,藉機漁利,竟使無辜少女慘遭毒手。西門豹運用智慧和權力,以毒攻毒,為當地百姓除了大害。

絞縊

今天,人們對絞刑是比較熟悉的。在世界近代史上,不少革命者被推上了絞架,英勇就義。這種絞刑並不是近代的產物,它在中國古代具有悠久的歷史。
《左傳·哀公二年》有“若其有罪,絞縊以戮”的話,杜預註解說:“絞,所以縊人物。”即是說,絞的本意指一件東西,當是繩或帶等索類物品,可以把人縊死。在這之前,
人們早已把自縊作為一種自殺的方式,如晉獻公時,太子申生受驪姬迫害,於公元前656年十二月自縊於新城(今曲沃)把縊死作為懲治人的刑罰,今世學者一般認為它始於《左傳·哀公二年》的那條記載。

黥面

黥面就是墨刑,周代五刑的第一種。施行的方法是在人的臉上或身體的其他部位刺字,然後塗上墨或別的顏料,使所刺的字成為永久性的記號。同劓、宮、刖、殺相比,黥面顯然是最輕微的。但是,這種刑罰也要傷及皮肉甚至筋骨,而且施加於身體的明顯部位,無法掩飾,不僅給人造成肉體的痛苦,同時使人蒙受巨大的精神羞辱。因此,本書也把它列為酷刑之一。

截舌

相傳在西晉永嘉年間,有一位天竺(今印度)的和尚來到中國,他會表演斷舌的把戲。表演之前先張開嘴伸出舌頭讓客人們看,然後用一把刀割斷舌頭,鮮血流淌,淋到地上,他把半截舌頭放在盤子裡,傳示眾人,大家驚嘆不止。過了一會,他把舌頭含在口中,梢停片刻又伸舌讓人們看,那舌頭長得好好的,和原來完全一樣。又據說唐文宗開成年間,趙地(今河北)有個和尚頗有名氣,朝廷三次下詔召見他,他都不肯赴京,文宗一怒之下命令把這和尚割下舌頭,扔到火里燒成灰燼。和尚就製作一個金舌頭放在口裡,每天像往常一樣念經不止。於是,人們都稱他為金舌和尚。

蠆盆

古代酷刑,將作弊官人跣剝乾淨,送下滿是蠍子和毒蛇的坑中。這個酷刑來自下面這個故事《封神演義》:
有一天,紂王與妲己在鹿台上歡宴,三千六宮妃嬪,聚集在鹿台下,紂王命令她們脫去裙衫,赤身裸體地唱歌跳舞,恣意歡謔。紂王與妲己在台上縱酒大笑。只有已故姜後宮中的嬪御七十二人,掩住臉流淚,不肯裸體歌舞。
妲己說:“這是姜後以前身邊的官女,怨恨大王殺了姜後,聽說私下打算作亂,以謀殺大王!妾開始不相信,現在看她們竟敢違抗大王的命令,看來謀反的傳聞不假!應當對她們施以嚴刑,好使其他人不敢起謀逆的心!”
紂王說:“什麼才稱得上嚴刑?”
妲己說:“依小妾之見,可以在摘星樓前,在地上挖一個方圓數百步,深高五丈的大坑,然後將蛇蠍蜂蠆之類丟進穴中,將這些宮女投入坑穴,與百蟲嘬咬,這叫作蠆盆之刑。”
紂王大悅,立即照妲己的話做了一個蠆盆,將這七十二名宮女,一齊投入坑中,一時間坑下傳出揪心的悲哀號哭。紂王大笑:“要不是皇后的妙計,不能滅此叛妾!”

烹煮

古代時一種酷刑,即將犯人投入裝有沸水、熱油的大鑊大鼎中煮或炸以處死的刑罰,也叫烹刑鑊烹、鼎烹等。

大卸八塊

古代酷刑之“具五刑”,俗稱“大卸八塊”,車裂頗為相似,但仍有細微差別。本意為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幹剁成三塊。現指把完整的事物分成若干小塊。

紅繡鞋

用燒紅的鐵烙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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