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酒泉市委員會組織部

中共酒泉市委組織部為市委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附則,

主要職責

(一)根據中央、省委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全市組織工作、幹部工作、人才工作的制度、政策和規劃,提出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開展黨的組織建設的理論研究和調查研究。
(二)負責研究和指導黨組織特別是黨的基層組織(包括農村、街道社區、學校、機關、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等)建設,探索各類新的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設定和活動方式,督促檢查各級黨組織堅持健全黨的組織制度;調查分析黨員隊伍狀況,協調、規劃、指導全市黨員教育和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工作,指導基層黨組織做好黨員管理和組織發展工作;組織指導黨代表開展活動。
(三)負責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核考察,對市管縣處級領導班子的調整、配備、選拔任用提出意見,負責縣處級幹部培養考察和監督管理工作,以及市直部門科級幹部競爭上崗工作;協助省上有關部門管理在酒單位的領導班子;巨觀指導全市培養選拔年輕幹部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工作,管理市管後備幹部。
(四)負責指導全市各級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研究制定幹部教育及培訓的政策和規劃;組織市管縣處級幹部、科級幹部、組織人事部門幹部以及鄉鎮黨委書記的培訓;指導、協調、檢查全市幹部教育工作;巨觀指導全市幹部教育體制改革、指導幹部培訓基地、師資隊伍建設和教材編寫工作。
(五)負責全市幹部監督工作的巨觀指導、綜合協調、制度建設和督促檢查;對科級以上黨政領導幹部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監督,督辦和直接辦理有關重要問題的案件;審理市管幹部的黨籍、黨齡、參加革命工作時間以及其它歷史遺留問題;組織新聞發布工作。
(六)負責研究指導和組織實施全市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協調指導和組織管理市內、外縣處級幹部和全市科級幹部的交流工作;承辦省委組織部和省上有關部門上調、下派、內調及市管幹部的調動、任免、工資、待遇、退(離)休審批等事宜;負責全市退(離)休幹部工作的巨觀管理和政策指導;負責軍轉幹部的安置工作,承辦有關事宜。
(七)負責指導、檢查、綜合、協調全市人才工作,制度或參與制定有關政策,巨觀管理各類人才隊伍建設,參與智力引進工作。
(八)負責指導協調《公務員法》的實施和配套法規政策建設,主管黨委、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及群團組織等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公務員綜合管理工作。
(九)完成省委組織部和市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市委組織部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部機關工作的綜合協調、督辦檢查、服務管理以及部內建設工作;負責部內綜合性檔案、材料的起草、整理、文字把關和資料編印工作;負責文電處理及印信管理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及會務工作;負責以部名義發文的審稿、登記、呈送;負責部長辦公會、部務會的會務及決定、決議的督辦落實;協同有關科室完成省委組織部和市委及部內下達的調研課題和重點工作的調查研究任務,做好全市組織系統信息編報和指導工作;負責部機關行政事務、後勤管理服務、財務、文印、接待、統計、固定資產管理和安全、勞動衛生工作;負責部機關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思想政治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承辦部黨支部的有關工作;負責部機關人事管理和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幹部一科
負責全市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隊伍建設的巨觀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和落實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和幹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規定;指導全市的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指導縣(市、區)幹部任免管理工作;負責縣處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調整補充,組織市管領導班子換屆和領導班子日常調整配備的民主推薦和幹部考察工作,做好提請部務會議、市委議事會議、市委常委會議研究幹部任免、退休材料的準備工作及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負責分析全市縣處級領導班子配備情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編制審定工作;負責全市縣處級領導幹部和省委組織部選派幹部掛職鍛鍊工作;配合省委組織部做好地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察、考核和地廳級後備幹部選拔補充工作,做好縣(市、區)黨政正職的考察推薦和正縣級、縣(市、區)黨政正職後備幹部的選拔補充工作;配合省屬駐酒單位和“雙重管理”單位做好乾部的日常管理、考察、考核工作;負責幹部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協調做好黨代會、人代會、政協會選舉的有關組織工作,協調做好人大、政協及群團組織的代表、委員、執委人選的補充調整工作;指導全市軍轉幹部的安置工作,承辦副團職以上軍轉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幹部二科
負責全市科級幹部巨觀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科級幹部任免、考察、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規定,有關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導和落實;指導市直部門、單位做好科級幹部和中層幹部的調整、任免、退休等工作;負責相關部門、單位科級幹部的任職備案、競爭上崗、輪崗交流的審核審批工作,做好提請部務會議研究科級幹部任免、退休材料的準備工作及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負責擬定科級幹部掛職鍛鍊工作計畫,做好組織協調銜接工作;指導全市培養選拔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非中共黨員幹部工作;負責縣處級後備幹部和年輕幹部的培養、選拔、管理、補充工作,指導縣市區做好後備幹部的選拔補充工作;做好全市幹部年報統計工作,及時更新縣處級、科級幹部基本信息資料庫;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組織科(市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全市農村、街道社區、機關、“兩新”組織、事業單位等基層黨組織建設和組織制度建設工作;落實縣以上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制度;指導市屬基層黨委和全市鄉鎮、村級組織換屆工作;負責全市鄉村兩級幹部的教育培訓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國、全省、全市黨員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考察推薦工作,以及涉及選舉事項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市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黨建方面有關資料、報刊的征訂、發行工作;指導全市黨組織組織史編纂工作;負責全市黨員隊伍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有關重大活動;負責研究提出新形勢下加強黨員教育、提高黨員素質的意見和措施;做好黨員隊伍建設和基層黨組織的黨員發展工作;承辦接轉黨員組織關係等手續;做好全市黨內統計、綜合分析工作;負責市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人才科(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履行黨委組織部門對人才工作的牽頭抓總職責,加強對人才隊伍建設和知識分子工作的巨觀指導、政策研究、綜合協調和服務保障;制定全市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意見和政策,組織實施人才強市戰略;檢查指導人才工作,研究制定人才工作的有關政策法規;組織實施重大人才項目;建立和管理高層次人才信息庫,聯繫一批高層次人才;管理全市優秀選調大學生;負責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幹部教育科
負責全市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巨觀管理、政策指導和督促檢查;研究制定全市幹部教育工作的政策、規劃,協調、指導、檢查各縣(市、區)、市直各單位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落實省委組織部和市委各類幹部培訓工作;負責全市各級黨校和各類幹部教育培訓機構、基地的建設工作以及市委黨校的管理工作;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幹部監督科
負責全市幹部監督工作的調查研究和巨觀指導;監督檢查全市黨委(黨組)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等幹部選拔任用政策法規情況;制定或參與制定有關幹部監督管理的制度、規定;提出防止用人不正之風的建議和措施,督促抓好落實;負責幹部選拔任用“一報告兩評議”工作;落實市委關於幹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幹部離任和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幹部公示制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等有關幹部監督工作制度;監督檢查市管縣處級幹部和縣處級後備幹部違紀情況;調查處理來信來訪問題;負責領導幹部出國(出境)的政治審查工作;組織新聞發布工作;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公務員管理科
指導檢查全市《公務員法》的實施和相應配套政策法規的制定落實;負責全市黨委、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民主黨派和群團機關(以下簡稱“七大機關”)公務員的登記、錄用、培訓、辭職、辭退、退休、管理等工作;負責黨群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公務員機關和參照管理單位非領導職務的設定工作;負責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和“七大機關”一般幹部的調動審批工作;負責有關部門做好公務員工資審批工作;負責公務員年報統計工作,及時更新公務員基本信息資料庫;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領導幹部考核工作辦公室
研究制定縣處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實施辦法,建立領導幹部包括項目考核激勵機制;負責對領導幹部包掛項目工作考核;負責組織實施全市縣處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年度考核工作;負責領導幹部項目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資料收集、分析匯總和歸檔工作;承辦市委及市委組織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市鄉、村、社區及其它基層黨組織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終端站點建設、教學管理及網路運行維護;製作開發全市遠程教育教學資源課件,維護管理市級遠程教育多媒體點播平台、市級輔助教學網站;組織開展終端站點管理員培訓;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黨代表聯絡科
負責全市和基層黨代表大會常任制和黨代表任期制工作,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做好市黨代表大會組織服務工作,協調指導基層黨員大會和黨代表大會選舉工作;負責對黨代表的提案、意見、建議的收集、交辦、回復等工作;負責黨代表增補、資格罷免和市黨代表大會前的代表資格初步審查等工作;負責市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黨代表活動的協調聯絡工作和黨代表教育培訓管理工作;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附則

本規定由酒泉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酒泉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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