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制定貫徹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以及同級黨代表大會決議、決定的重大措施。
(二)討論和決定本地區
經濟社會發展戰略、重大改革事項、重大民生保障等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
(三)討論和決定本地區黨的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審議通過重要黨內法規或者
規範性檔案。
(四)決定召開同級黨代表大會或者
黨代表會議,並對提議事項先行審議、提出意見。
(五)聽取和審議常委會工作報告或者專項工作報告。
(六)選舉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通過同級黨的
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的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
(七)決定遞補黨委委員;批准辭去或者決定免去黨委委員、
候補委員;決定改組或者解散下一級黨組織;決定或者追認給予黨委委員、候補委員撤銷黨內職務以上
黨紀處分。
(八)研究討論本地區行政區劃調整以及有關黨政群機構設立、變更和撤銷方案。
(九)對常委會提請決定的事項或者應當由全會決定的其他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工作原則
根據《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焦作市委員會工作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三)堅持
解放思想、
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結合本地區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
(四)堅持
民主集中制,增強黨的地方委員會領導集體活力和黨的團結統一。
(五)堅持
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六)堅持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依據黨章和其他
黨內法規履職盡責。
選舉任免
2015年11月30日,市委召開副市廳級以上領導幹部會議,傳達了省委關於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職務調整的決定:徐衣顯同志任中共焦作市委委員、常委、副書記。謝玉安同志不再擔任中共
焦作市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另有任用)。
2016年5月13日,焦作市委召開全市領導幹部會議,省委組織部副部長朱是西宣布省委決定:王小平同志任焦作市委委員、常委、書記,孫立坤同志不再擔任焦作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2016年9月,王小平當選為市委書記,徐衣顯、姜繼鼎當選為市委副書記,王小平、徐衣顯、姜繼鼎、王宏昌、楊婭輝、郭鵬、劉濤、劉新旺、賈書君、胡小平、楊青玖當選為中國共產黨焦作市第十一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2021年9月29日,中國共產黨焦作市第十二屆委員會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葛巧紅當選為市委書記,李亦博、李民生當選為副書記。選舉葛巧紅、李亦博、李民生、郭鵬、宮松奇、牛書軍、路紅衛、閆小杏、劉同興、董炳麓、王朝傑為市委常委。
市委領導
書記
李亦博:中共焦作市委書記,焦作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
副書記
市委常委
閆小杏:中共焦作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王朝傑:中共焦作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市直工委書記;
路紅衛:中共焦作市委常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副書記,兼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機構設定
機構改革
2018年12月22日,
中國共產黨焦作市第十一屆委員會第八次全體(擴大)會議在市會議中心召開。會議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論述,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及省委十屆七次全會精神,堅決貫徹執行省委、
省政府批准的
《焦作市機構改革方案》,表決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焦作市第十一屆委員會第八次全體會議決議》,對全市深化機構改革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根據《焦作市機構改革方案》:機構改革後的焦作市共設定黨政機構47個、黨委機構13個。其中,紀檢監察機關1個,工作機關12個,政府工作部門34個。
市委機構
中共焦作市委機構設定:
【說明】:焦作市委設定紀檢監察機關1個,計入機構限額的工作機關12個(設在相關部門的市委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不計入機構限額)。紀律檢查委員會與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辦公室掛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市政府外事辦公室)、市檔案局牌子;組織部掛市公務員局牌子;宣傳部掛市新聞出版局、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統一戰線工作部掛市政府僑務辦公室、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市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牌子;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掛市委政策研究室牌子;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掛市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牌子;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掛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牌子;機要保密局掛市國家保密局、市密碼管理局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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