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焦作市委市直機關工作委員會

中共焦作市委市直機關工作委員會

中共焦作市委市直機關工作委員會(簡稱市委市直機關工委),是市委工作機關,統一領導市直機關黨的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焦作市委市直機關工作委員會
  • 性質:市委工作機關 
機構改革,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內設機構,派出機構,現任領導,

機構改革

根據《焦作市機構改革方案》:保留市委市直機關工作委員會,作為市委工作機關。

主要職責

(一)統一組織、規劃、部署市直機關黨的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研究制定工作規劃,並抓好組織實施。
(二)指導市直機關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集中,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
(四)對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落實黨建責任制、遵守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向市委報告。
(五)指導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和管理,及時向市委反映各部門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情況。
(六)配合市委有關部門抓好市直機關各部門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參與對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和市直機關各部門黨組(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督促檢查和指導,了解掌握情況,按規定報送情況報告。
(七)督促指導市直機關各部門機關黨組織按期換屆,審批關於召開黨員大會和黨員代表大會的請示,審批市直機關各部門機關黨組織和機關紀委領導班子的組成及書記、副書記的任免。
(八)指導各級黨組織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做好黨員發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九)領導市直機關各部門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十)了解掌握市直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狀況,指導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十一)領導市直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工作,指導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做好黨的民眾工作和統一戰線工作。
(十二)指導市直機關加強機關黨建信息化建設,領導市直機關黨校工作。
(十三)指導縣(市、區)直機關工作委員會的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中共焦作市委市直機關工作委員會下設5個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研究室)、組織部(機關黨支部、離退休幹部工作部)、宣傳部(市直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基層組織建設指導部(黨建督查室)、群團工作部(統戰部)和一個派出機構:中共焦作市委市直機關紀檢監察工作委員會(簡稱市委市直機關紀檢監察工委)。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研究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工作督辦、日常值班、文電處理、會議組織、信息綜合、檔案審核、安全、機要保密、文書檔案、行政事務管理、信訪等工作;承擔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承擔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市委市直機關工委內設機構財務及工委黨費會計核算等工作;負責市直機關黨建情況的調查研究,起草工作規劃,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措施;起草市委市直機關工委有關文稿;承擔上級和工委交辦的相關工作。
(二)組織部(機關黨支部、離退休幹部工作部)。負責督促指導市直機關黨組織按期換屆,承擔關於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請示的報批工作,機關黨組織和機關紀委領導班子組成及書記、副書記任免的報批工作;承擔參與市直機關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督促檢查和指導有關工作;承擔市直機關有關黨的代表大會和黨代表會議代表的推選和報批工作;承擔市直機關科級及以下黨員幹部和黨務幹部教育培訓的規劃指導工作,組織實施有關黨員幹部教育培訓;負責市委市直機關工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幹部和外事工作;負責工委機關黨的建設和紀檢工作,領導工委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工作。
(三)宣傳部(市直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指導黨的宣傳思想工作,指導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學習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督促檢查和指導市直機關各部門黨組(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了解掌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了解掌握、分析研判幹部職工思想動態;指導市直機關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市直機關防範和處理邪教工作;負責相關信息的收集、編撰,審核、把關,上報、發表工作,並做好機關黨建網、微信公眾號等宣傳平台編輯和維護工作;負責市直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檢查,組織並指導市直機關各部門開展民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
(四)基層組織建設指導部(黨建督查室)。負責指導市直機關基層組織建設,提出和制定加強改進工作的意見、制度;對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企業等各類基層黨組織分類指導,落實“三會一課”等黨內生活制度,提升組織力;研究、指導黨員發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流動黨員管理、黨費管理和黨建工作考核。負責統籌協調督查工作,承擔對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落實黨建責任制、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情況的督查工作;承擔對市直機關各部門黨組(黨委)和各級黨組織落實機關黨建重點工作、重要制度情況的督查工作;承擔市直機關作風和行風的評議監督工作。
(五)群團工作部(統戰部)。負責指導市直機關黨組織做好工會、青年、婦女和統戰工作,提出有關工作規劃;聯繫市直機關黨外人士,加強思想引導,反映有關情況;承辦有關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推選等工作;協調指導其他各類民眾組織按照各自章程開展工作;承擔機關黨員志願服務工作。

派出機構

中共焦作市委市直機關紀檢監察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委市直機關紀檢監察工委),作為市紀委監委派出機構,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兩項職責,在市紀委監委、市委市直機關工委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主要職責是:領導市直機關各部門機關紀委的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依照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依照監察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審理市紀委監察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審查的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紀的案件、調查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案件;完成市紀委監察委、市委市直機關工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中共焦作市委市直機關工作委員會常務副書記(正處級):陳修鋒
中共焦作市委市直機關工作委員會副書記:康曉東、宜向東
中共焦作市委市直機關工作委員會委員、市委市直機關紀檢監察工委書記:劉利梅
中共焦作市委市直機關工作委員會副處級專職委員:王敏了、李志青
中共焦作市委市直機關工作委員會二級調研員:石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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