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合肥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合肥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合肥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簡稱合肥市紀委、中共合肥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是中共合肥市紀律檢查機關,具有維護黨紀、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等職能,實行書記負責制。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部署在3省市設立各級監察委員會,從體制機制、制度建設上先行先試、探索實踐,為在全國推開積累經驗。監察委員會由省(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

現任中共合肥市委常委、合肥市紀委書記、合肥市監察委員會主任:汪學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共產黨合肥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 外文名:Hefei Discipline Inspection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 現任領導:汪學致 
  • 機關簡稱:合肥市紀委
  • 主要職能:維護黨紀、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
機構簡介,主要職能,機構改革,現任領導,書記,副書記,常務委員,委員,

機構簡介

市紀律檢查委員會與市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國家監察兩項職能。

主要職能

(一)主管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的委員會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中國共產黨合肥市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國共產黨合肥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二)主管國家監察工作。依法監察公職人員行使公權力的情況,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

機構改革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部署在3省市設立各級監察委員會,從體制機制、制度建設上先行先試、探索實踐,為在全國推開積累經驗。
《方案》強調,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國家監察制度的頂層設計。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黨統一領導下的國家反腐敗工作機構。實施組織和制度創新,整合反腐敗資源力量,擴大監察範圍,豐富監察手段,實現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面覆蓋,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察體系,履行反腐敗職責,深入推進黨風廉潔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監察體制改革監察體制改革
《方案》指出,黨中央決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由省(市)人民代表大會產生省(市)監察委員會,作為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建立健全監察委員會組織架構,明確監察委員會職能職責,建立監察委員會與司法機關的協調銜接機制,強化對監察委員會自身的監督制約。

現任領導

書記

汪學致

副書記

劉清、魏常年、吳作群

常務委員

張勇、吳光艷、李皖生、馬從軍、洪學前

委員

(按姓氏筆畫為序)
馬從軍、王軍、王浩、王世鈞、王曉晨、朱榮萍、劉瀏、劉清、劉先蓮、劉曉文、江浩、李瓊、李鋒、李皖生、楊毅、吳光艷、吳作群、吳松保、何軍、汪傳交、汪學致、張明、張勇、陳衛東、孟凡農、胡國春、洪學前、洪家友、袁開平、夏遠生、黃世斌、黃克忠、黃庭宏、曹加山、程林、程洛發、程儒林、舒世勇、甄茂雲、戴建軍、魏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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