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元氏縣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

中國共產黨元氏縣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

中國共產黨元氏縣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簡稱中共元氏縣委統一戰線工作部,為縣委主管統一戰線工作的職能部門,機構規格正科級,對外加掛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縣政府僑務辦公室牌子。

根據《中共石家莊市委辦公廳、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元氏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石辦字〔2018〕77號),中共元氏縣委統一戰線工作部(簡稱縣委統戰部),縣委統一戰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委統戰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共產黨元氏縣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
  • 外文名:United Front Department of Yuanshi County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 機構屬性:縣委工作機關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管理機構:中共元氏縣委員會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加強黨對統一戰線工作集中統一領導的要求,發揮縣委在統戰工作方面的參謀機構、組織協調機構、具體執行機構、督促檢查機構作用,了解情況、掌握政策、協調關係、安排人事、增進共識、加強團結,協調統一戰線各方面關係,組織和落實中央、省、市、縣委關於統一戰線工作重大決策部署,鞏固壯大最廣泛的統一戰線。
(二)開展統一戰線理論研究,研究擬訂統一戰線工作的政策、規範性檔案並推動落實,深入調查研究,及時向縣委報告統一戰線工作情況並提出建議,統籌協調和指導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統一戰線工作。
(三)負責發現、培養黨外代表人士,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安排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和司法機關等領導職務的工作,反映和協調解決黨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四)統籌推進全縣統一戰線宣傳工作,擬訂全縣統一戰線宣傳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研判涉及統一戰線的輿情並協調有關部門應對處置。
(五)統一領導民族宗教工作,貫徹落實黨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擬訂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並督導落實,協調處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全面促進民族宗教事業發展,維護全縣民族宗教領域和諧穩定。
(六)負責聯繫、培養無黨派代表人士,支持、幫助無黨派人士加強自身建設、發揮作用。調查研究黨外知識分子和新的社會階層人士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聯繫、培養黨外知識分子和新的社會階層代表人士,開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學校、企業等有關單位和社會組織開展黨外知識分子和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
(七)參與制定、推動落實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調查研究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意見,團結、服務、引導、教育非公有制經濟人士,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
(八)統一領導全縣海外統戰工作,牽頭開展港澳統戰工作。貫徹落實黨的海外統戰工作政策措施,並組織協調、督促檢查落實,對香港、澳門地區統一戰線工作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意見建議,聯繫香港、澳門有關黨派、團體及代表人士,聯繫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做好統一戰線外事管理工作。
(九)統一管理全縣僑務工作,貫徹落實黨的僑務工作方針政策並組織協調、督促檢查落實,調查研究僑情和僑務工作情況,管理僑務行政事務,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涉僑工作,聯繫海外有關僑團和代表人士,指導推動涉僑宣傳、文化交流、華文教育工作等,保護華僑和歸僑僑眷在縣內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十)負責全縣涉台工作,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對台工作的方針政策。開展對台工作調查研究並結合我縣實際提出對策和建議。組織、指導、管理、協調縣委、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的對台工作;檢查了解各鄉鎮各部門對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對台方針政策和縣委、縣政府有關對台工作指示貫徹落實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協調和指導對台經貿工作。組織重要台商的投資活動,參與縣政府對台大型招商活動。協調、指導全縣涉台金融、文化、學術、教育、科技、體育、衛生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及元台人員往來工作。負責全縣對台宣傳和涉台教育工作。協調、處理縣內涉台重大事件;負責縣委對台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一)指導鄉鎮黨委統一戰線工作,負責協調政府有關部門統一戰線工作,受縣委委託,領導縣工商聯黨組,指導縣工商聯工作;聯繫指導縣僑聯工作,指導縣台灣同胞聯誼會、縣台屬聯誼會,做好統一戰線有關單位和團體的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負責組織起草全縣統戰工作重要檔案、講話報告、總結及其他綜合性檔案材料;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海外統戰宣傳工作。協調指導統戰系統單位的宣傳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
負責黨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擔任政府、司法機關等領導職務的黨外人士的培養、選拔、考察、推薦等工作。協助有關統戰團體做好乾部人事管理工作。
負責參與制定、推動落實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了解貫徹落實情況並提出工作建議,促進全縣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
負責聯繫、培養無黨派代表人士、黨外知識分子和新的社會階層代表人士。調查研究無黨派人士工作並提出政策建議,支持無黨派人士發揮作用。
負責機關及統戰系統單位外事管理工作。擬訂統戰系統外事工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黨的對僑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省市對僑工作的部署,研究組織落實僑務工作政策,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涉僑工作,統籌協調縣工商聯和統戰系統有關團體的港澳及涉僑工作。聯繫香港、澳門及海外有關僑團及代表人士,聯繫、培養新生代代表人士,負責香港、澳門同胞及海外僑胞、歸僑僑眷等代表人士在相關統戰團體的安排,指導代表人士的授榮工作。聯繫香港、澳門同胞及歸僑僑眷代表人士。統籌協調有關部門保護華僑和歸僑僑眷在縣內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負責全縣對台綜合性業務工作。統籌組織指導和管理協調全縣在科技、文化、教育、民族、宗教、民間信仰、工會、青年、婦女、基層民眾、影視、衛生、體育、出版等社會領域的對台交流交往事宜及對台經貿工作。負責指導全縣宣傳媒體涉台新聞報導工作。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搞好涉台教育。牽頭負責全縣涉台宣傳交流、經濟等方面突發事件的防範和應急處置工作。
(二)民族宗教事務科。負責貫徹落實黨的民族宗教政策,承擔全縣民族宗教理論、政策法規及重大問題研究,並提出政策性意見建議;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各鄉鎮貫徹落實民族宗教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規及規章;牽頭負責開展黨的民族宗教理論、政策的培訓宣傳,協調有關部門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問題,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宗教方面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調解工作;負責綜合性宗教事務及專項工作,組織協調網路宗教事務管理,規範網路宗教信息服務,負責民族宗教工作幹部培訓;研究民族領域重大突發事件預警、應急機制並參與有關問題的處置,全面促進民族宗教事業發展,維護全縣民族宗教領域和諧穩定。承擔縣宗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行政編制

縣委統戰部機關行政編制7名。股級職數2名。科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縣委統戰部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元氏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元氏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2月2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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