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資源縣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

中國共產黨資源縣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資源縣委統戰部)是中國共產黨資源縣委員會主管統一戰線工作的正科級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加強黨對統一戰線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的要求,發揮資源縣委在統戰工作方面的參謀機構、組織協調機構、具體執行機構、督促檢查機構作用,了解情況、掌握政策、協調關係、安排人事、增進共識、加強團結,協調全縣統一戰線各方面關係,組織和落實黨中央、自治區、桂林市委和縣委關於統一戰線工作重大決策部署,鞏固壯大最廣泛的統一戰線。
(二)深入調查研究,及時向縣委、市委、自治區黨委統戰部報告統一戰線工作情況並提出建議,統籌協調和指導全縣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統一戰線工作。
(三)負責發現、培養黨外代表人士,按照《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和《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貫徹<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實施辦法>》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及領導職務安排,反映和協調解決黨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四)貫徹落實黨的宣傳工作方針,統籌推進全縣統一戰線宣傳工作,研判涉及統一戰線的輿情並協調有關部門應對處置。
(五)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通報情況、反映意見,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以及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支持幫助民主黨派、工商聯加強自身建設,做好支持民主黨派、工商聯履行職責和發揮作用的工作。
(六)貫徹落實黨的民族工作方針政策,協調處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做好少數民族幹部工作,領導管理縣民族宗教服務中心做好民族事務性工作,全面促進民族事業發展。
(七)貫徹落實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政策,領導管理縣民族宗教服務中心做好宗教事務性工作,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牽頭協調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穩定工作,引導各宗教堅持中國化方向,鞏固和發展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
(八)負責聯繫、培養黨外代表人士,支持、幫助黨外代表人士加強自身建設、發揮作用。調查研究黨外知識分子和新的社會階層人士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聯繫、培養黨外知識分子和新的社會階層代表人士,開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導中央、自治區及桂林市駐資源縣國有企業單位開展黨外知識分子和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
(九)參與制定、推動落實鼓勵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調查研究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意見,團結、服務、引導、教育非公有制經濟人士,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
(十)統一領導海外統戰工作,聯繫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工作。開展港澳及對台統戰工作。聯繫香港、澳門、台灣有關黨派、團體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屬有關工作。
(十一)貫徹落實黨的僑務工作方針政策,調查研究全縣僑情和僑務工作情況,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涉僑工作,聯繫海外有關僑團和代表人士,指導推動涉僑宣傳、文化交流、華文教育工作等,保護華僑和歸僑僑眷在國內的合法權利和利益。負責華僑回國定居的相關工作。協調和指導難僑安置點的工作,做好對國際援助項目的爭取、組織實施、資金回收及督促檢查等工作。
(十二)領導縣工商聯黨組,指導工商聯工作。做好統一戰線有關單位和團體的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統一領導和管理縣民族宗教服務中心,加掛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牌子、縣台灣工作辦公室牌子、縣僑聯辦公室;設全額撥款行政單位1個。
(二)資源縣民族宗教服務中心是縣委統戰部管理的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內設辦公室、民族事務股、宗教事務股共3個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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