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赤峰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

中共赤峰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是市委主管統一戰線工作的職能部門,是市委在統戰工作方面的參謀和助手。1983年10月,原昭烏達盟改為赤峰市,實行市管縣的體制,原昭烏達盟委統戰部改為中共赤峰市委統戰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赤峰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 
  • 成立時間:1983年10月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中共赤峰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是中共赤峰市委主管統一戰線工作的職能部門,是市委在統戰工作方面的參謀和助手,承擔了解情況、掌握政策、協調關係、安排人事、增進共識、加強團結等職責,主要是:
(一)貫徹落實加強黨對統一戰線工作集中統一領導的要求,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黨委關於統一戰線工作重大決策部署,發揮市委在統戰工作方面的參謀機構、組織機構、具體執行機構、督促檢查機構的作用,組織落實市委對統一戰線工作的重要部署,協調統一戰線各方面關係,了解情況、掌握政策、安排人事、增進共識、加強團結,鞏固壯大最廣泛的統一戰線。
(二)貫徹落實統一戰線工作的理論、政策和法律法規,檢查執行情況,深入調查研究,向市委反映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市統一戰線工作。落實統一戰線宣傳工作政策和規劃,統籌做好統一戰線宣傳工作。
(三)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和有關方針政策,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通報情況、反映意見,支持、幫助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支持各民主黨派履行職責、發揮作用。
(四)負責發現、培養黨外代表人士,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安排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和司法機關等領導職務的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分工,協助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等統戰團體做好乾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協調解決黨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五)統一領導市民族事務委員會。貫徹落實黨的民族工作政策,研究擬訂全市民族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並推動貫徹落實,協調處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根據分工做好少數民族幹部工作。
(六)統一管理宗教工作。堅持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牽頭推進宗教工作有關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務,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引導各宗教堅持中國化方向,鞏固和發展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
(七)貫徹落實無黨派人士、黨外知識分子、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留學人員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聯繫、培養無黨派代表人士,支持、幫助無黨派人士加強自身建設、發揮作用。負責聯繫、調研並反映黨外知識分子、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留學人員情況,提出有關政策建議,開展相關思想政治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國有企業等有關單位和社會組織開展黨外知識分子、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留學人員統一戰線工作。
(八)參與擬定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並推動落實,開展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情況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意見,團結、服務、引導、教育非公有制經濟人士,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
(九)統一領導海外統戰工作,牽頭開展港澳統一戰線工作。組織實施、督查落實黨的海外統一戰線工作政策,了解掌握香港、澳門地區統一戰線工作情況,研究提出有關工作建議。協助做好統一戰線外事管理工作。
(十)開展對台統一戰線工作。貫徹落實對台工作方針政策,負責組織、指導、管理、協調全市對台工作。開展對台宣傳、涉合政策形勢教育、對台研究工作,做好台胞、台屬有關工作。指導全市對台交流交往工作,管理涉合行政事務,協調指導對台經貿工作,負責聯繫全市台資企業有關工作。
(十一)統一管理全市僑務工作。貫徹落實黨的僑務工作方針政策,了解掌握全市僑情和僑務工作情況,擬訂僑務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督查落實。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涉僑工作,聯繫海外有關僑團及代表人士。管理僑務行政事務,推動涉僑宣傳、文化交流、華文教育等工作,保護華僑和歸僑僑眷合法權益。
(十二)指導旗縣區黨委統一戰線工作,協助管理旗縣區委統戰部部長。受市委委託,領導市工商聯黨組,指導工商聯工作。管理市歸國華僑聯合會。領導市社會主義學院黨組,指導和管理學院工作。協助市委做好學院領導班子建設工作。做好統一戰線有關單位和團體的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和自治區黨委統戰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職務
姓名
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市政協黨組副書記,市社會主義學院院長
市委統戰部副部長(正處級,分管日常工作)
市委統戰部副部長,市工商聯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
市委統戰部副部長,市民委黨組書記、主任
市委統戰部副部長、市政府僑務辦公室主任、市台灣工作辦公室(市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主任
市委統戰部副部長
派駐市委統戰部紀檢監察組組長
市委統戰部副部長、市宗教事務局局長
參考資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承擔綜合性文稿起草、公文處理、會議組織、信息督查、財務管理、檔案管理、機要保密、幹部人事、信訪接待、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統戰幹部培訓工作。
(二)研究室
組織起草全市有關統戰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和重要文稿。負責擬訂統一戰線重點課題調研計畫並牽頭推進落實,組織開展統一戰線理論政策研究和實踐創新。牽頭統戰理論研究基地建設。負責統一戰線意識形態、輿情信息、新聞宣傳、深化改革工作。負責理論研究人才隊伍建設。
(三)一科(黨外幹部和民主黨派科)
負責黨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擔任政府及司法機關等領導職務的黨外人士的培養、選拔、考察、推薦等工作。聯繫各民主黨派市級組織及民主黨派代表人士,協助各民主黨派市級組織加強自身建設,選拔培養新一代民主黨派代表人士。落實市委政黨協商的有關工作,協調民主黨派市級組織履行參政議政、民主監督、參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協商職能的相關工作,協助有關調查研究和社會服務工作。牽頭市級黨員領導幹部與黨外代表人士聯誼交友工作。負責做好黨外代表人士和黨外優秀幹部隊伍建設工作。
(四)二科(民族工作科)
負責民族工作內外聯繫及日常協調,承擔民族工作相關公文處理和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宣傳貫徹黨的民族工作方針、政策,開展民族工作重大問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性建議。督促檢查民族工作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協調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涉及民族方面的綜合性事務及專項工作。牽頭開展馬克思主義民族觀、黨的民族理論政策、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聯繫少數民族代表人士,協助做好少數民族幹部培養和舉薦工作。
(五)三科(港澳台僑工作科)
負責對台和僑務工作的內外聯繫及日常協調。負責應邀赴台審批管理和各類涉台交流活動報備工作,辦理認定歸僑僑眷身份和赤峰籍華僑回國定居的審核備案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對台、涉僑宣傳教育,承辦、指導重點台胞及團組來赤接待工作,協調指導旗縣區、有關部門對台、涉僑交流合作及人員往來工作。負責台資企業聯絡服務、台商台胞權益保障及華僑歸僑僑眷合法權益保護相關工作。聯繫海外僑團僑社,做好歸僑僑眷代表人士在相關統戰團體的安排和授榮工作。負責海外僑胞捐贈和公益慈善項目落實有關工作,指導引進僑資僑智工作。
(六)四科(非公有制經濟工作科)
參與擬定並推動落實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開展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戰工作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聯繫、培養、考察、推薦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做好民營企業家人才隊伍建設。負責開展以思想政治為主要內容的非公經濟代表人士培訓工作,了解反映意見建議,推動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組織推動工商聯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投身公益慈善事業,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開展光彩事業。
(七)五科(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和無黨派人士、黨外知識分子工作科)
負責聯繫、培養新的社會階層代表人士,做好新興領域人才的發現、培養和推薦。提出加強和改進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建議,協調、指導和推動有關組織機構開展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督促檢查新的社會階層人士有關政策的貫徹落實。負責聯繫、培養無黨派代表人士和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士,牽頭做好無黨派入士工作,指導支持無黨派人士加強自身建設、發揮作用。調研了解黨外知識分子情況,提出加強和改進黨外知識分子工作的建議,推動黨外知識分子政策貫徹落實。指導和推動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國有企業的黨外知識分子統戰工作,負責出國和歸國留學人員統戰工作,牽頭做好統戰相關領域黨外人才工作。負責聯繫、指導黨外知識分子聯誼、新的社會階層人士聯誼工作。
(八)六科(宗教綜合科)
負責宗教工作內外聯繫及日常協調。承擔宗教相關公文處理和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組織開展宗教工作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性建議;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涉及宗教方面的綜合性事務及專項工作,督促檢查相關政策措施落實;協調網路宗教事務管理,規範管理網路宗教信息服務。
(九)七科(宗教業務科)
負責各宗教和民間信仰事務管理工作。承擔宗教活動場所審批備案、教職人員備案等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聯繫、培養宗教界代表人士。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加強自身建設、開展活動。
(十)黨外人士聯絡服務中心
負責為黨外人士解讀統一戰線領域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受理黨外人士的投訴及意見建議。負責開展統一戰線社會服務工作。承擔統一戰線助力鄉村振興相關軟體運維工作。協助做好黨外人士外出考察學習、調查研究及其他專項活動的協調、對接、聯絡等工作。協助做好有關統戰團體會議、活動的服務保障工作。協助做好黨外代表人士走訪慰問工作。
(十一)宗教事務服務保障中心
承擔宗教事務工作的服務保障工作。協助做好宗教幹部培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教育培養工作。協助做好宗教工作重點事項、重大活動的宣傳報導工作。負責協調宗教團體與有關部門及社會各界的聯繫。協助做好宗教界合法權益保障工作。協助宗教團體舉辦各類會議、培訓、考察觀摩、文化交流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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