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

中國共產黨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

中國共產黨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是自治區黨委主管統一戰線工作的職能部門,是自治區黨委在統戰工作方面的參謀和助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共產黨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
  • 部長段志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中央關於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研究制訂自治區統一戰線工作的具體政策、辦法;向自治區黨委反映統一戰線全面情況,提出開展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檢查統戰政策執行情況,協調統一戰線各方面的關係。
2、貫徹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以及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落實關於發揮民主黨派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作用的工作;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及時通報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支持幫助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選拔培養新一代民主黨派代表人物。
3、負責調查研究、協調檢查自治區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問題;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負責做好愛國宗教團體的人事安排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舉薦工作。
4、負責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聯繫香港、澳門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做好自治區台胞台屬的有關工作。
5、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黨外幹部的培養、選拔和考察工作;推薦、安排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和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工作;做好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的建設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管理統戰系統屬於自治區黨委管理的幹部;協助各盟市委管理盟市委統戰部長,並提出任免意見的意見。
6、調查研究並反映我區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情況,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設;團結、幫助、引導、教育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積極開展政治思想工作。
7、調查研究和反映黨外知識分子情況,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
8、負責全區統一戰線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
9、指導協調自治區有關部門、盟市、旗縣和各大企事業單位、大專院校、社團的統戰工作;負責全區統戰部門負責人的培訓工作;受自治區黨委委託,領導自治區工商聯黨組,指導工商聯和參事室、文史館工作;領導內蒙古社會主義學院黨組,指導社會主義學院工作;代管自治區台灣同胞聯誼會、黃博軍校同學會。
10、代管自治區黨委台灣工作辦公室(自治區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
11、完成自治區黨委和中央統戰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統戰部設9個職能處(室),代管自治區黨委台灣工作辦公室(自治區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
(一)辦公室
協助部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秘、信息、信訪、督查、檔案、機要、保密、保衛等工作。管理離退休工作機構。
(二)政策理論研究室
負責自治區統戰理論、方針、政策的綜合性研究工作;組織協調各級統戰部門理論研究工作;組織統戰理論研討活動,承擔統戰工作部分重要檔案、文稿的起草;指導自治區統戰理論學會的工作;指導統戰理論刊物的編輯工作。
(三)一處(黨派處)
貫徹執行黨對民主黨派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代表人士;對有關堅持和完善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和民主黨派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研並提出意見;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民主黨派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各項措施;協助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聯繫高校、科研等單位的統戰工作;貫徹落實黨對黨外知識分子工作的方針、政策,督促檢查貫徹落實情況;聯繫、培養、推薦黨外知識分子的代表人物,提出有關政策建議和意見。
(四)二處(民族、宗教工作處)
負責對民族、宗教工作進行調研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舉薦工作;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研究處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問題。
(五)三處(港澳台海外聯絡處)
負責聯繫香港、澳門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做好自治區台胞、台屬工作;負責內蒙古海外聯誼會的工作;聯繫、指導、協調各民主黨派區委、自治區工商聯和統戰系統有關團體的港澳台海外統戰工作;聯繫、指導自治區僑聯、台聯、黃埔同學會工作。
(六)四處(幹部處)
負責黨外代表人士的培養、選拔、考察、推薦等工作;負責全區黨外幹部、統戰幹部的培訓工作;協助各盟市委管理盟市統戰部長,並提出任免意見的意見。負責部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等工作。
(七)五處(經濟處)
負責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戰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的調研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聯繫自治區工商聯工作,反映意見和建議;聯繫、培養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並開展思想政治工作;聯繫國有大中型企業的統戰工作;聯繫港、澳、台及海外的工商社團和代表人士;會同有關職能處室共同組織推動民主黨派、工商聯開展支邊和扶貧工作,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開展光彩事業。
(八)六處(黨外知識分子處)
聯繫高校、科研等單位的統戰工作;貫徹落實黨對黨外知識分子工作的方針、政策,督促檢查貫徹落實情況;聯繫、培養、推薦黨外知識分子的代表人物,提出有關政策建議和意見。
(九)七處(教育培訓處)
負責貫徹落實黨和國家、自治區關於黨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訓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區統一戰線教育培訓工作政策;對全區統戰系統教育培訓工作的巨觀管理和指導協調;開展自治區黨外代表人士、黨外幹部及統一戰線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開展統一戰線教育培訓的理論研究和成果套用。
(十)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工作,其機構、人員管理由統戰部自定。
(十一)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承擔離退休人員管理及服務工作。
(十二)統戰信息中心
承擔全區統一戰線的宣傳工作,組織、協調統戰部門和系統單位的宣傳活動,管理統戰部入口網站、政務微博和微信公眾平台;承擔全區統戰系統信息化建設的規劃設計工作;承擔統戰部機關區域網路、辦公自動化、各類套用系統、資料庫等的開發、管理、維護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和車輛管理服務工作。
(十三)黨外知識分子(留學人員)聯誼會秘書處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留學人員工作、知識分子工作和人才工作的方針政策;聯繫我區海外留學人員和黨外知識分子,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維護會員合法權益;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有關政策建議和意見;組織開展培訓、聯誼交友、服務社會和對外交流交往活動;做好舉薦人才工作;承擔聯誼會的日常工作。
(十四)自治區黨委台灣工作辦公室(自治區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設在統戰部,為副廳級,由統戰部代管。

現任領導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王俊
自治區黨委統戰部常務副部長
鄭洪學
內蒙古社會主義學院黨組書記、常務副院長、自治區黨委統戰部副部長
梁淑琴
自治區黨委統戰部副部長,自治區工商聯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
高占勝
自治區黨委統戰部副部長,自治區民委黨組書記、主任
逯敬東
自治區黨委統戰部副部長、自治區政府僑務辦公室主任
姜言文
自治區紀委監委駐自治區黨委統戰部紀檢監察組組長
諾敏
自治區黨委統戰部副部長
阿拉坦敖其爾
自治區黨委統戰部副部長、自治區宗教事務局局長
趙宏
自治區黨委統戰部副部長、自治區台灣工作辦公室(自治區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主任
孫志強
自治區黨委統戰部副部長
哈熱
自治區黨委統戰部副部長(掛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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