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包頭市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是中共包頭市委員會主管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包頭市委員會統戰部
- 外文名: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baotou city committee united front work department
- 內容:理論、方針、政策;督促
- 特點:統一戰線
主要職責,工作範圍,機構設定,通信地址,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黨的統一戰線理論、方針、政策;督促、檢查、了解全市貫徹執行統戰政策情況;向市委和自治區黨委統戰部反映情況,提出有關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協調統一戰線各方面的關係。
(二)貫徹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以及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聯繫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反映他們的意見、建議和要求;支持幫助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發揮民主黨派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作用;選拔培養新一代民主黨派代表人物。
(三)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督促、檢查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舉薦工作;幫助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負責做好愛國宗教團體的人事安排工作,維護宗教界團結穩定。
(四)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選拔、培養、考察、推薦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和法務部門領導職務的工作;做好黨外後備幹部和代表人物隊伍的建設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旗縣區委統戰部長。
(五)貫徹黨的知識分子政策,調查研究黨外知識分子情況,反映他們的思想動態和意見,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
(六)開展經濟領域統戰工作,調查研究並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情況,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設,按照“團結、幫助、引導、教育”的方針,認真做好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政治思想工作;積極推動“光彩事業”工作,並做好有關協商、聯絡和服務工作。
(七)負責聯繫市工商聯;聯繫香港、澳門和海內外有關工商社團及代表人士;聯繫出國和歸國留學人員,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
(八)負責全市統一戰線理論研究和統一戰線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負責全市統戰幹部和黨外各類代表人物政治、業務培訓工作。
(九)負責指導旗縣區和各大廠礦企業、大專院校、科研院所黨委統戰部門工作;協調政府各有關部門的統戰工作;聯繫、指導有關部門和有關社團的統戰工作;受市委委託,領導市工商聯黨組,指導市工商聯工作。
(十)貫徹“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對台工作總方針,做好對台工作;負責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負責“三胞”及其親屬的宣傳、接待工作;負責聯繫全市台資企業的有關工作;負責對台事務的處理。
(十一)代管市委對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台胞台屬聯宜會;領導市社會主義學院黨組,指導市社會主義學院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和自治區黨委統戰部交辦的其它任務。
工作範圍
2006年7月召開的第20次全國統戰工作會議,把統一戰線工作範圍確定為15種對象。主要包括:
⑴各民主黨派成員;
⑵無黨派人士;
⑶黨外知識分子;
⑷少數民族人士;
⑸宗教界人士;
⑹非公有制經濟人士;
⑺私營企業和外資企業的管理技術人員;
⑻中介組織從業人員;
⑼自由職業人員;
⑽原工商業者;
⑾起義和投誠的原國民黨軍政人員及眷屬;
⑿香港同胞、澳門同胞;
⒀台灣同胞、去台灣人員留在大陸的親屬;
⒁出國和歸國留學人員;
⒂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
機構設定
市委統戰部的機構設定為7處2辦,即民主黨派處、民族宗教處、經濟聯絡處、幹部處、黨外知識分子工作處、宣傳培訓處、港澳海外聯絡處、辦公室、對台辦(市委對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由市委統戰部代管)。
一、辦公室
協助部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協調處理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部內外的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材料的起草及文書處理工作;負責信息、財務、資產管理、文秘、督查、會務、接待、機要、保密、辦公自動化、保衛、信訪、計畫生育、老幹部等工作。
二、民主黨派處
貫徹執行黨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負責聯繫民主黨派代表人士;對有關堅持和完善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和民主黨派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研並提出意見、建議;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民主黨派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各項措施;協助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管理各民主黨派機關幹部和後備幹部檔案;協助各民主黨派解決實際困難。
三、民族宗教處
貫徹執行黨的民族宗教政策,監督、檢查黨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對民族、宗教工作進行調研並提出政策性建議;協同有關部門研究處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問題並及時反映情況;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訓和舉薦工作;協助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配合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和宗教界人物的政治安排;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民族、宗教政策的宣傳教育和民族團結進步活動。
四、經濟聯絡處
負責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戰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的調研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負責聯繫工商聯;開展對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開展資金、技術、人才、項目引進和跟蹤服務工作;負責經濟諮詢服務工作;負責光彩事業的聯絡、協調和服務工作。
五、幹部處
負責黨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負責黨外人士的培養、選拔、推薦等工作;負責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建設;負責統戰部機關及所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等相關工作。
六、黨外知識分子工作處
負責新的社會階層代表人士隊伍建設;貫徹執行黨的知識分子政策;負責聯絡、團結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物,調查了解黨外知識分子情況,反映其思想動態和意見、建議;負責管理黨外知識分子檔案和資料庫。
七、宣傳培訓處(政策理論研究室、信息網路中心)
負責統戰宣傳、信息工作;負責部內刊物的編印、發行工作;對全市統戰理論、方針、政策進行綜合性調研,推廣先進典型經驗;督促、檢查、指導基層統戰理論政策研究工作;指導市統戰理論研究學會工作;聯繫、協調市社會主義學院工作。
八、港澳、海外聯絡處
負責宣傳貫徹黨的港澳、海外統戰方針政策;聯繫港澳、海外有關團體及代表人士;舉薦、培養港澳政協委員;開展聯絡聯誼工作,廣交朋友;推動包頭與港澳、海外的交流合作;聯繫、指導僑聯、黃埔同學會、海外聯誼會工作。
九、市委對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
宣傳貫徹黨的“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對台工作總的方針、政策,對全市範圍內的涉台工作實施統一歸口管理;負責對台事務的處理;負責聯繫台灣同胞及其在包親屬;支持在包台胞、台屬開展各項交流合作;聯繫全市台資企業的有關工作;負責聯繫台胞台屬聯誼會。
通信地址
內蒙古包頭市九原區開元大街1號 包頭市黨政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