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的前身是內蒙古共產黨工作委員會,是內蒙古自治區核心權力機構,由同級黨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由委員、候補委員組成,每屆任期5年。

中國共產黨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在內蒙古自治區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按照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對本地區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實行全面領導,對本地區黨的建設全面負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共產黨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
  • 外文名:the CPC Neimenggu Committee
  • 成立時間:1948年5月
  • 別名:內蒙古自治區黨委
  • 書記孫紹騁
  • 副書記王莉霞楊偉東
  • 秘書長於立新
主要職責,遵循原則,歷史沿革,現任領導,黨委書記,黨委副書記,黨委常委,書記任免,第十一屆,第十屆,第九屆,第八屆,第七屆,第六屆,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對本地區重大問題作出決策。
(二)通過法定程式使黨組織的主張成為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或者其他政令。
(三)加強對本地區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的領導,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話語權。
(四)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任免和管理幹部,向地方國家機關、政協組織、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等推薦重要幹部。
(五)支持和保證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人民團體等依法依章程獨立負責、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發揮這些組織中黨組的領導核心作用。
(六)加強對本地區群團工作和統一戰線工作的領導。
(七)動員、組織所屬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團結帶領民眾實現黨的目標任務。

遵循原則

(一)堅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決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
(二)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認真踐行黨的宗旨和民眾路線。
(三)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結合本地區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
(四)堅持民主集中制,增強黨的地方委員會領導集體活力和黨的團結統一。
(五)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六)堅持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依據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履職盡責。

歷史沿革

1925年春,在中共北方地區黨組織和李大釗的指導下,內蒙古歷史上第一批中國共產黨的組織在大革命的春天裡誕生了。他們分別為中共熱河特別區工作委員會,負責人陳鏡湖;中共察哈爾特別區工作委員會,負責人張良翰,以後又增加了楊洪濤;中國共產黨綏遠特別區工作委員會,負責人吉雅泰;中國共產黨包頭工作委員會,負責人李裕智。簡稱為熱、察、綏、包4個工委。
1947年3月14日,烏蘭夫同志在致電中央請示內蒙古工作時,提議成立內蒙古分局或內蒙古黨委。
中國共產黨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
內蒙古黨委辦公舊址
1947年5月1日,內蒙古自治政府在王爺廟(今烏蘭浩特市)宣告成立。
1947年5月26日,中共東北中央局批覆同意成立內蒙古共產黨工作委員會,烏蘭夫任書記。
1947年6月14日,中共東北局決定,成立內蒙古共產黨工作委員會,烏蘭夫(雲澤)任書記。
1947年7月9日,召開民眾大會,公開宣布內蒙古共產黨工作委員會成立。它標誌著中國共產黨在內蒙古地區統一的領導機構的誕生。
內蒙古共產黨工作委員會成立後,開展了堅苦卓絕的工作,逐步建立起興安盟中心旗委,呼倫貝爾盟工委、納文慕仁工委、察錫巴烏工委。
1949年12月13日,撤銷內蒙古共產黨工作委員會,成立中共中央內蒙古分局,歸中共中央華北局領導,烏蘭夫任書記,機關駐地由烏蘭浩特市遷往張家口市。
1949年6月,中共綏蒙區委員會改稱中共綏遠省委員會。
1952年8月,中共綏遠省委與中共中央內蒙古分局合併,改稱中共中央蒙綏分局,烏蘭夫任書記。原內蒙古分局機關從張家口市遷往歸綏市(今呼和浩特市)。
1954年3月,中共中央決定,將中共中央蒙綏分局改稱中共中央內蒙古分局,烏蘭夫任書記。
1955年7月,撤銷中共中央內蒙古分局,改稱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
1956年7月,中國共產黨內蒙古自治區第一次代表大會召開,選舉產生中共內蒙古自治區第一屆委員會,選舉烏蘭夫為書記處第一書記。第一屆委員會從1956年7月至1963年4月。中共內蒙古自治區第二次代表大會1963年3月召開,選舉烏蘭夫為書記處第一書記。第二屆委員會從1963年4月至1968年2月。
1967年6月,經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內蒙古自治區革命委員會籌備小組。
1967年11月,內蒙古自治區革命委員會正式成立。
1968年2月,中共中央、中央軍委、中央文革小組批准成立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革命委員會核心小組,滕海清任組長。中共內蒙古自治區第三次代表大會1971年5月召開,選舉尤太忠為書記處第一書記。
1978年10月,周惠任第一書記。中共內蒙古自治區第四次代表大會1984年12月召開,選舉周惠為書記。中共內蒙古自治區第五次代表大會1989年12月召開,選舉王群為書記。第五屆委員會從1989年12月至1994年12月。
1994年12月中共內蒙古自治區第六次代表大會在呼和浩特召開,選舉劉明祖為中國共產黨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書記。

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

孫紹騁:第二十屆中央委員,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內蒙古軍區黨委第一書記。

黨委副書記

王莉霞:第二十屆中央委員,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黨組書記,自治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主任;
楊偉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自治區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

黨委常委

劉爽:第二十屆中央紀委委員,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自治區監察委員會主任;
包鋼:第二十屆中央候補委員,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書記,呼和浩特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
鄭宏范: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孟憲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通遼市委書記,通遼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
丁繡峰: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包頭市委書記;
楊小康: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內蒙古軍區政治委員;
黃志強:第二十屆中央候補委員,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常務副主席、黨組副書記、金融工委書記;
李玉剛: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內蒙古黨校(行政學院)校長(院長);
胡達古拉: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自治區政協黨組副書記;
於立新: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秘書長,自治區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書記。

書記任免

第十一屆

2022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決定:孫紹騁同志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委員、常委、書記;石泰峰同志不再擔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另有任用。
2021年11月30日,中國共產黨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一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石泰峰為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王莉霞(女,蒙古族)、孟凡利為自治區黨委副書記,當選為自治區黨委常委的還有劉爽楊偉東包鋼(蒙古族)、鄭宏范丁繡峰孟憲東楊小康黃志強胡達古拉(女,蒙古族)、於立新(蒙古族)。

第十屆

2019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決定:石泰峰同志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委員、常委、書記,不再擔任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李紀恆同志不再擔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另有任用。
2016年11月26日,中國共產黨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李紀恆為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布小林(女,蒙古族)、李佳為自治區黨委副書記,當選為自治區黨委常委的還有張建民王莉霞(女,蒙古族)、曾一春劉奇凡張院忠雲光中(蒙古族)、宋亮白玉剛(蒙古族)、羅永綱

第九屆

2016年8月29日,中共中央決定:李紀恆同志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委員、常委、書記,王君同志不再擔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2012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決定:胡春華同志兼任廣東省委委員、常委、書記,不再兼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王君同志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委員、常委、書記。
2011年11月14日,中國共產黨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胡春華為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巴特爾(蒙古族)、李佳為自治區黨委副書記,當選為自治區黨委常委的還有劉志剛、潘逸陽張力烏蘭(女,蒙古族)、李鵬新符太增王素毅(蒙古族)、曹征海那順孟和(蒙古族)、杜梓

第八屆

2009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決定,儲波同志不再擔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胡春華同志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委員、常委、書記。
2006年11月23日,中國共產黨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儲波為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楊晶(蒙古族)、岳福洪巴特爾(蒙古族)為自治區黨委副書記,當選為自治區黨委常委的還有任亞平邢雲伏來旺(蒙古族)、陳朋山(女)、韓志然(蒙古族)、莫建成烏蘭(女,蒙古族)、符太增

第七屆

2001年12月5日,,中國共產黨內蒙古自治區第七屆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儲波為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烏雲其木格(女,蒙古族)、岳福洪陳光林楊利民巴特爾(蒙古族)為自治區黨委副書記,當選為自治區黨委常委的還有任亞平張國民楊晶(蒙古族)、胡忠、黃高成邢雲伏來旺(蒙古族)、陳朋山(女)。

第六屆

2001年8月14日,中共中央決定:儲波同志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委員、常委、書記,不再擔任湖南省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劉明祖同志不再擔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常委職務。

辦公地址

中國共產黨內蒙古自治區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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