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元氏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外文名:Office of organization and Establishment Committee of Yuanshi County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 機構屬性:縣委工作機關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管理機構:中共元氏縣委組織部
- 現任領導:尹崑崙
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縣委關於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法規,組織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草案並監督實施。管理和指導縣紀委監委機關、縣委各機關、縣人大機關、縣政府各部門、縣政協機關、人民團體縣級機關(以下簡稱“黨政群機關”),以及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工作。組織開展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及機構編制工作基礎性、創新性和前瞻性研究。
(二)組織擬訂全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縣委、縣政府機構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
(三)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縣級黨政群機關、各鄉(鎮)以及部門派出機構的職能配置、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管理工作;負責協調縣委、縣政府各部門職能配置及其調整,協調縣委、縣政府各部門之間以及縣直部門與鄉(鎮)之間職責分工;負責需要承辦的縣域內垂直管理部門或雙重管理部門(單位)機構編制有關工作。
(四)組織擬訂全縣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方案。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縣委、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和縣直部門、鄉(鎮)所屬事業單位的職能配置、機構設定、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和機構編制分類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縣黨政群機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六)負責全縣開發區(園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全縣各類開發區(園區)職能配置、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擬訂及上報工作。
(七)負責全縣機構編制的總量控制、動態管理。組織擬訂縣本級年度編制使用計畫,審核縣直及鄉(鎮)機關事業單位招錄、招聘和政策性安置等計畫;負責縣直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使用核准;負責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機構編制部門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契約束機制。
(八)負責跟蹤評估、監督檢查全縣各級行政、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及機構編制政策執行情況;負責受理違反機構編制法規、紀律的檢舉、控告和投訴,對違反機構編制法規、紀律問題進行調查處理。
(九)負責全縣機構編制電子政務和信息化工作。負責全縣機構編制統計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網站的管理、使用和維護;負責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非營利性單位網上名稱管理工作。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和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縣委編辦負責全縣公益類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機關文電、值班、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安保、對外聯絡、後勤保障等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和新聞應急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承辦工作;負責縣委編委會、編辦辦公會等會議的組織服務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統計工作;負責全縣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非營利性單位網上名稱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機關和所屬單位內部管理規章制度。
組織起草全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規範性檔案草案並組織實施;研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全縣開發區(園區)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協調推進機構編制科學化、規範化、法制化建設;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法律法規政策徵求意見的回覆工作;負責機關重要檔案、綜合文稿和領導講話的起草工作,負責宣傳報導和信息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法制化建設有關工作;負責機構編制業務培訓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研究工作;負責建立健全機構編制部門與有關部門編制、人員、工資等的配合制約機制。
負責監督全縣事業單位貫徹落實《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實施細則》,依法查處違反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規定的行為。負責組織實施事業單位法人年度報告公開和法人治理結構工作;承擔鄉(鎮)機關、縣直機關和群團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證書發放和管理工作等。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宣傳、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具體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
(二)機構編制科。負責全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擬訂縣本級黨政群機構改革方案;負責審核縣直黨政群機關“三定”規定,負責協調縣委、縣政府各部門職能配置及其調整,協調縣委、縣政府各部門之間以及縣直部門與鄉(鎮)之間職責分工,負責縣直黨政群機關及部門派出機構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全縣行政編制、政法專項編制總額,提出編制總額的分配、調整意見;負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職責的審核工作;負責需要承辦的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門或雙重管理部門(單位)機構編制有關工作。
負責全縣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工作,擬訂縣直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創新和完善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承辦改革中涉及的機構編制調整事項;擬訂全縣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制度等相關政策規定;負責縣委、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及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管理全縣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總額。
負責監督檢查全縣各級各部門貫徹執行機構編制法律法規和中央、省、市、縣有關機構編制政策規定情況,監督檢查縣直黨政群機關“三定”規定和各鄉(鎮)機構改革方案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全縣編制總額和機構編制執行情況;組織實施機構編制核查工作;負責制訂縣本級年度編制使用計畫,審核縣本級及各鄉(鎮)機關事業單位招錄、招聘計畫和政策性安置計畫,會同有關科室負責縣直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使用核准;負責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健全機構編制部門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契約束機制;負責受理違反機構編制法規、紀律的檢舉、控告和投訴,負責“12310”舉報電話受理工作,對違反機構編制法規和紀律問題進行調查核實並提出處理意見建議;負責跟蹤評估機構編制執行情況;負責開展機構編制違紀違規行為預防教育;配合縣審計局做好機構編制審計工作。
行政編制
縣委編辦機關行政編制7名。股級職數2名。科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縣委編辦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中共元氏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尹崑崙
中共元氏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張祿鑫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元氏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元氏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2月2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