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中央監察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中央監察委員會,是中國共產黨歷史上第一個中央級的紀律檢查機構,成立於1927年,撤銷於1928年,再成立於1955年,又取消於1969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共產黨中央監察委員會
  • 成立時間:1927年5月9日 
  • 別名:中央監察委員會、中央監委、中監委
主要職權,機構沿革,歷史意義,

主要職權

中國共產黨中央監察委員會,簡稱中央監委或中監委。中國共產黨最高監察機關。其任務和職權是:經常檢查和處理黨員違反黨的章程、黨的紀律、共產主義道德和國家法律、法令的案件;決定和取消對於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訴和申訴。1962年9月,八屆十中全會通過《關於加強黨的監督機關的決定》,規定中央監察委員會可以派出監察組常駐國務院所屬各部門,以加強對同級國家機關的黨員的監督工作。

機構沿革

中國共產黨中央監察委員會最早成立於1927年5月。1927年中共五大在武漢召開。這次大會成立了中國共產黨歷史上第一個中央級的紀律檢查機構——中央監察委員會。中央監察委員會由10人組成。其中,王荷波楊匏安張佐臣許白昊劉峻山周振聲蔡以忱為委員,楊培森蕭石月阮嘯仙為候補委員。王荷波任主席,楊匏安任副主席。1928年中共六大撤銷了“中央監察委員會”這一黨內監督機構,代之以“中央審查委員會”。
1955年3月,根據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會議通過的《關於成立中央和地方監察委員會的決議》,成立黨的中央和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代替中央和地方各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董必武任中央監察委員會書記。1956年9月,八屆一中全會選舉產生中央監察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董必武任書記。“文化大革命”中,黨的監察機關癱瘓,監察工作被完全否定。1969年1月,中央組織部(業務組)向中央提交《關於撤銷中央監察委員會機關的建議》。4月,黨的九大通過的黨章,取消有關黨的監察機關的條款。7月,中央監察機關被取消。

歷史意義

中國共產黨中央監察委員會的產生,標誌著黨的紀律檢查制度的創立,是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的重大創舉。中共五大成立中央監察委員會,初步形成了一套以兩委(即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中國共產黨中央監察委員會)基本平行、互相制約,黨內專門監督機構比較獨立、完整地行使監督權力為主要內容的監督模式,在黨的建設史上具有深遠的意義。
中央監察委員會的成立,是中國共產黨紀律建設開始走向正規的重要標誌。監察制度的建立,將嚴格黨的紀律作為全體黨員及全體黨組織最重要的義務,能夠有效地清除黨內違紀分子和混入黨內的投機分子,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實施,保證黨的純潔性和革命隊伍的健康發展,提高黨的威信和戰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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