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伊斯蘭教譯著活動

中國穆斯林學者用漢文譯著伊斯蘭教經籍和介紹伊斯蘭學術文化的活動。明代以前中國穆斯林經師的宜教和講學方式,主要是根據原本阿拉伯文和波斯文經典,以特有的經堂語口譯講解。既沒有漢文經籍可參考,又不能以漢語文表達,致使“教義不彰,教理不講”。明代一般回族穆斯林已經通曉漢語文,而漸漸忘記原來使用的阿拉伯文和波斯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伊斯蘭教譯著活動
  • 內容:宣傳伊斯蘭教義
  • 目的:促進學術融合
  • 影響:促進了中阿文化的交流
基本簡介,譯著活動經歷,明清時期,清末至新中國之前,譯著活動的影響,

基本簡介

為了在教內宣傳教義,使穆斯林自立圖強,維護伊斯蘭教信仰,對教外擴大影響,使更多人能夠了解伊斯蘭教,做到“隔教不隔理”,從明末至清末,以南京為中心的江南地區與雲南省,先後出現了一批“回而兼儒”、“學通四教”的回族穆斯林學者,開始以典雅的古漢語,翻譯介紹伊斯蘭教的教義、哲學,在學術思想界引起關注。並推動了其後伊斯蘭學術研究的廣泛開展。

譯著活動經歷

明清時期

譯著活動可分為兩個時期:(1)從明崇禎十五年(1642)王岱輿的lie教真詮》刊印,至清宣統三年(1911)清朝滅亡的250多年時間裡,回族穆斯林學者約有近百種譯著先後出版。其代表人物與著作有:王岱輿的《正教真詮》、《清真大學》與(希真正答》,張中的《歸真總義》與《四篇要道》,伍遵契的《修真蒙引》與《歸真要道》,馬注的《清真指南》,劉智的《天方性理》、《天方典禮》與《天方至聖實錄》,馬德新的《四典要會》、《大化總歸》與《道行究竟》,馬聯元的《辨理明證》與漢譯《赫聽》。其譯著內容前期包括,伊斯蘭哲學、教義學、教史、典制及教法、先知傳記、蘇菲學,後期擴及到天文、曆法、地理、阿拉伯語法及修辭學等。在翻譯中大量糅合儒家學說,也包括佛道兩家的概念、語彙,並吸取其某些思想素材,予以融化和加工。經過他們的再創造,多角度地引入伊斯蘭教的教義學說和學術文化,創立了具有中國特色的伊斯蘭教宗教哲學體系。他們在闡發伊斯蘭教理時,“悉本尊經”,也受到蘇菲主義典籍的影響,因之蘇菲神秘主義思想在譯著中有所反映。既發展了伊斯蘭教傳統的教義與哲學,也發展了中國傳統思想。

清末至新中國之前

(2)從清朝末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前的約50年間,隨著新文化運動的興起、中國社會的發展變化,穆斯林知識分子紛紛致力於伊斯蘭文化的振興。有的到土耳其、埃及留學,有的借去麥加朝覲之便,到中近東伊斯蘭國家遊學考察。回國後他們有的與穆斯林學者一起,共同致力於《古蘭經》的翻譯,有的用漢語獨立著述,闡述伊斯蘭教義,有的從事於學術專著的翻譯,並根據社會需要編寫出了多種學習阿拉伯語文的教本與工具書。這一時期內,《古蘭經》的多種漢語選譯及全譯本先後出版,《聖諭詳解》、《偉嗄業》、《教心經注》、《回教哲學》、《伊斯蘭教概論》、《四教要括》等有關聖訓和教義學、哲學、教法、教史等方面的專著或譯本不斷刊印,適應中國穆斯林學習的阿拉伯語文教本與工具書如《回語教本》、《中阿雙解中阿新字典》、《阿文新文法》等陸續編印。舊式清真寺經堂教育也演進為中阿文兼授並學習科學文化的現代教育。在清代譯著活動的基礎上,中國伊斯蘭學術文化進入全面發展階段,結束了千餘年來寂然無聞的封閉狀態,使中國伊斯蘭教躋身於佛、道、耶等宗教行列,涉足於中國的思想文化論壇。這一時期維吾爾族穆斯林學者阿布杜·卡德爾(?~1924)在經文大學執教時,用維吾爾文編寫出《佳瓦黑羅力尼康》,泰劍立·薩伊布(1856~1926)創作出《拜爾給泰劍立和賽比給穆劍立》和《托哈派托勒拜爾賴因》等闡述伊斯蘭教義的作品。

譯著活動的影響

譯著活動經過了約300年時間,在幾代人的努力下,大量引進了阿拉伯伊斯蘭文化,使伊斯蘭文化與中國傳統思想巧妙地結合起來,建立了有中華民族特色的伊斯蘭教文化,對中國信奉伊斯蘭教的10個少數民族產生了深遠影響。各族穆斯林學者在思想文化領域中的這些活動,促進了中阿文化的交流,推動了中國各民族思想文化的溝通,豐富了中華民族的文化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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