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條例》共8章43條,主要內容包括軍隊裝備科技信息工作的基本任務、歸口管理部門以及各級管理部門的職責和分工,對軍隊裝備科技信息機構、人員和各項業務工作的有關要求,以及條件保障措施、獎懲等。
地位
《中國人民解放軍裝備科技信息工作條例》,為我軍對裝備科技信息工作進行科學化、法制化、規範化管理提供了依據,是保證新時期全軍裝備科技信息工作可持續發展的指導性檔案。
意義
裝備科技信息是涉及國家安全利益的戰略資源,是推進我軍武器裝備跨越式發展的重要基礎,是軍隊信息化建設的基本要素,是做好軍事鬥爭準備的重要保障。隨著我軍武器裝備現代化建設的不斷發展,高技術裝備的種類越來越多,武器裝備體系越來越複雜,科研攻關難度越來越大,只有深刻把握世界武器裝備技術發展的規律特點,做到知己知彼,才能在裝備建設中規避風險,實現決策與管理的科學化,進而把握技術方向,節約成本,提高效能,少走彎路。
實施
貫徹落實《條例》,首先要充分認識裝備科技信息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各級裝備科技信息機構和人員要進一步轉變觀念,增強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和改革工作模式的主動性,充分發揮決策支持、管理諮詢和服務保障作用。其次要從機制建設入手,把裝備科技信息工作切實融入到軍事鬥爭準備和軍隊現代化建設的各項工作當中,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作體系,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質裝備科技信息隊伍,為我軍現代化建設做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