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軍徽

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軍徽

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軍徽是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使用的標誌,簡稱:中國海軍軍徽。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軍徽是“八一軍徽”紅色金邊五角星加金色鐵錨。

1949年4月23日,中國人民解放軍華東軍區海軍成立。同年6月,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央軍委發布命令公布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樣式為鑲有金黃色邊的五角紅星,中嵌金黃色“八一”兩字。1950年4月14日,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領導機關在北京成立。其後,海軍司令部組織了海軍軍徽的設計。1950年12月17日,中央軍委致電中南、西北、西南、華北、東北軍區,將人民海軍軍徽圖案含義通報全軍。

中華人民解放軍海軍軍徽中的鐵錨象徵海軍,藍色襯底象徵廣闊的海洋,銀灰色鐵錨代表艦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軍徽
  • 標誌屬性:軍徽
  • 使用軍種: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
  • 啟用時間:1950年12月17日
產生背景,確立歷程,設計要素,圖案符號,色彩構成,象徵意義,使用原則,法律法規,使用場景,注意事項,延伸標誌,

產生背景

中國人民解放軍在解放戰爭中不斷取得勝利,軍隊建設逐步完善。
1949年年初,中共中央深切認識到擁有海上武裝力量的重要性,並作出儘快組建人民海軍的重大戰略決策。
1949年4月23日,中央軍委急令第三野戰軍前敵委員會立即組建海軍,定名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華東軍區海軍,任命張愛萍為司令員兼政治委員。
1949年6月15日,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毛澤東,副主席朱德、劉少奇、周恩來、彭德懷簽署《頒布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旗軍徽樣式》的命令。

確立歷程

1950年4月14日,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領導機關在北京成立。其後,海軍司令部組織了海軍軍徽的設計。
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軍徽
1950年版中國海軍軍徽
1950年12月17日,中央軍委致電中南、西北、西南、華北、東北軍區,將人民海軍軍徽圖案含義通報全軍:鐵錨正中八一軍徽表明中國人民海軍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一部分,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兵種之一。人民海軍的組成和建設,是在人民解放軍陸軍的基礎上發展壯大起來的,並繼承和發揚人民解放軍的優良傳統和作風。

設計要素

圖案符號

中華人民解放軍海軍軍徽以“八一”軍徽為主體,圖案中心是帶金邊的紅色五角星、中心有金色“八一”兩字,軍徽為藏藍色底,襯以金色鐵錨。海軍軍徽里錨鏈的具體形狀,沒有具體的文字規定,通常錨鏈呈“S”型,從左至右。最初的海軍軍徽錨鏈均為該型,但以後也出現錨鏈呈反“S”型,即從右到左。

色彩構成

中華人民解放軍海軍軍徽以“八一”軍徽為主體,五角星為正紅色,配金色邊,軍徽為藏藍色底,襯以銀灰色鐵錨。

象徵意義

中華人民解放軍海軍軍徽中的鐵錨象徵海軍,藍色襯底象徵廣闊的海洋,銀灰色鐵錨代表艦艇。

使用原則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第二十八條: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象徵和標誌。公民和組織應當尊重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及使用管理辦法由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廣告不得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與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相同或者近似的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試行)》第十四章第三節:禁止將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及其圖案用於商業廣告和有礙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莊嚴的裝飾或者場合。

使用場景

2018年5月1日起實施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試行)》第三百一十二條:軍徽及其圖案可以用於帽徽、領花、臂章、榮譽章、獎狀、車輛、艦(船)艇、飛機、重要建築物、會場主席台等。

注意事項

《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試行)》規定軍徽的使用管理:
第三百一十一條: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象徵和標誌。軍人必須愛護軍徽,維護軍徽的尊嚴。
第三百一十三條:使用軍徽及其圖案,應當嚴肅、莊重,嚴格按照比例放大或者縮小。懸掛軍徽,應當置於顯著位置。不得使用破損、污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顏色的軍徽。

延伸標誌

  • 帽徽
海軍軍徽自公布以來,也通常做為海軍帽徽、海軍軍種符號、海軍軍種胸標的主體圖案。
  • 領肩章
海軍領章、肩章中均採用海軍軍徽。
  • 臂章
2007年,中國人民解放軍全軍換裝07式軍服,人民海軍正式佩戴統一制式臂章。07式海軍臂章為盾牌形,臂章頂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字樣,下部為橄欖枝環繞的五角星和海軍軍種符號鐵錨。
  • 艦徽
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新世紀開始重視艦徽文化,各二級軍艦都有的艦徽,部分軍艦艦徽圖案中採用海軍軍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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