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1950年1月23日,歸綏市
人民政府首次政務會議提出,要儘快召開各界
人民代表會議。2月24日,歸綏市召開了首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到1954年4月,先後召開了四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共10次會議。從1951年四屆一次會議開始,經
綏遠省人民政府批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代行歸綏市
人民代表大會職權。
第一屆
1954年6月22日,召開了呼和浩特市一屆一次人民代表大會,呼和浩特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完成了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的歷史任務。
1955年4月19日—22日,政協第一屆呼和浩特市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正式成立了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呼和浩特市委員會。本屆委員47人,界別16個。趙汝霖任主席。榮祥、章葉頻、侯東府、梁子材任副主席。侯東府兼任
秘書長。
第二屆
1957年5月21日—25日,政協第二屆呼和浩特市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本屆委員79人,界別17個。趙汝霖任主席。榮祥、梁子材、侯東府任副主席。侯東府兼任秘書長。
第三屆
1961年12月10日—16日,政協第三屆呼和浩特市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本屆委員91人,界別19個。阮慕韓任主席。侯東府、梁子材任副主席。馬農任秘書長。
第四屆
1964年2月19日至3月4日,政協第四屆呼和浩特市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本屆委員94人,界別18個。趙展山、李貴任主席。陳炳宇、侯東府、梁子材、馬農、舒兆勛任副主席。田耕任秘書長。
在政協呼和浩特市委員會第一至四屆10年期間,各界別不斷擴大,人數逐漸增多,具有更加廣泛的代表性。這一時期的主要工作是:按照《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認真履行職能,協助政府貫徹政策法令,進行反對國內外敵人的鬥爭,開展統戰活動和推動各族各界人士進行思想改造和進一步協調人民內部關係。其後,隨著形勢的發展,還積極參加了各項政治運動。
1966年5月“
文化大革命”開始。年底,呼和浩特市政協被迫停止活動。
1976年10月,中國共產黨粉碎了“
四人幫”,結束了長達10年的“文化大革命”。人民政協開始恢復工作。
第五屆
政協第五屆呼和浩特市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於1979年11月26日—12月4日召開。本屆委員183人,界別16個。蘇林、董毅民任主席。王福林、梁子材、曹沄、王孝忠、田風、魏震、陳邦榮、孟紹、劉殿淼、王萍東、李竭忠任副主席。魏震兼任秘書長。
黨的
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人民政協工作進入一個新的歷史時期。呼和浩特市政協把實現黨的工作重點轉移,為四化建設服務作為這一時期的中心任務。隨著改革開放政策的深入發展,呼和浩特市政協堅持以
鄧小平理論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在中共呼市委的領導和
自治區政協的指導下,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高舉
愛國主義和
社會主義旗幟,堅持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團結和組織政協委員、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各人民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緊緊圍繞全市中心工作,認真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不斷開拓創新,為呼和浩特市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為推進
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維護
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六屆
政協第六屆呼和浩特市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於1984年4月3日—11日召開。
本屆委員245人,界別19個。董毅民、文精、雲瑞任主席。魏震、王純宇、袁瑾、孟紹、李竭忠、額爾敦、崔人之、李振洪、麻希天任副主席。魏震兼任秘書長。
第七屆
政協第七屆呼和浩特市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於1989年6月26日—7月3日召開。
本屆委員255人,界別25個。雲瑞、許光榮任主席。額爾敦、孟紹、李竭忠、李振洪、麻希文、賀希格、奎元慶、扎木蘇、皇甫臣、羅振樂、馬國祥、傅勇任副主席。皇甫臣、賈恆秀任秘書長。
第八屆
政協第八屆呼和浩特市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於1994年5月10日—17日召開。
本屆委員267人,界別27個。雲淑賢任主席。扎木蘇、羅振東、馬國祥、賈恆秀、劉承恩、何思漢、韓志富、王天恩、檀鳳魁、葛健任副主席。李傑任秘書長。
第九屆
政協第九屆呼和浩特市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於1999年3月26日—4月2日召開。本屆委員296人,界別26個。雲淑賢、王鐵小任主席。馬國祥、扎木蘇、王天恩、檀鳳魁、葛健、吉日木圖、彭皓方、高昆生、張潤鎖、吳福成、李喜忠、石琳任副主席。魏保德任秘書長。
第十屆
政協第十屆呼和浩特市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於2004年4月19日—25日召開。
本屆委員316人,界別26個。劉香芸任主席。扎木蘇、葛健、吉日木圖、彭皓方、高昆生、張潤鎖、李紹華、雲普選、白金祥任副主席。孫德旺任秘書長。
第十一屆
政協呼和浩特市第十一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於2007年12月30日至2008年1月3日召開。
本屆委員330人,界別26個。張彭慧任主席。扎木蘇、彭皓方、張潤鎖、雲普選、崔世清、銀孝、張亮、魯劍鈞、陳曼莉任副主席,孫德旺任秘書長。在市政協十一屆四次常委會議上,張亮辭去副主席職務。在市政協十一屆二次會議上,張贏補選為副主席。
政協職能
政治協商
政治協商是對國家和呼和浩特市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進行協商和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協商。政治協商的主要形式是政協舉行的各種協商會議,其中包括:政協委員會全體會議、
常務委員會會議、主席會議、常務委員專題
座談會、各專門委員會會議,根據需要召開的各黨派、無黨派愛國人士、
人民團體、
少數民族人士和各界愛國人士的代表參加的協商座談會等,以及政協負責人或委員應邀列席市委召開的常委會、全委會或人大常委會舉行的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常務委員會,市政府舉行的部署工作、研究重大問題的常務會議和全體會議,聽取有關情況,直接參與協商討論。此外,還通過舉辦情況通報會、議政會、聽取意見座談會等進行協商活動。
民主監督
民主監督是對國家
憲法、法律和
地方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通過建議和批評進行監督。民主監督的主要形式是:通過政協委員會全體會議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見、建議;通過常務委員會、主席會議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議案;各專門委員會提出建議或有關視察、考察報告;參加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調查和檢查活動。
參政議政
參政議政是對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以及人民民眾普遍關心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進行協商討論。實際是政治協商和
民主監督的拓展與延伸。其內容除政治協商、民主監督規定的內容外,還包括選擇
人民民眾關心、黨政部門重視、政協有條件做的課題,組織調查和視察,積極主動地向黨政領導機關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建議;通過多種方式,廣開言路、廣開才路,充分發揮委員專長和作用,為
改革開放和
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獻計獻策;廣泛參與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活動,對一些共同關心的事項開展評議等等。
政協工作
召開會議
會議大體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政協的全體委員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和主席會議以及專門委員會會議。這類會議一般是定期召開。另一類是專題協商會議、議政會、調研論證會、
研討會、座談會、報告會、情況通報會以及聯誼會等。這類會議不定期召開,會議的議題比較廣泛,針對性強。會議參加者除政協委員外,有時還邀請有關
民主黨派、各界代表人士、專家學者參加。
組織視察
主要是組織政協委員實地觀察和檢查各部門、各單位和基層貫徹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以及落實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情況,發現新的經驗並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和建議。視察,主要是配合本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安排和本市的重要工作部署不定期進行。視察活動的方法主要有三種:一是跨地區視察,即組織委員到所在地以外的地區(省、市、區)進行視察;二是就地視察,即在委員所在地區內進行視察;三是特邀視察,即應有關部門邀請,就某一方面或重大項目進行專題視察。視察報告須轉送市委、市政府領導或有關部門研究參考。
開展調查
主要指專題調查研究,一般由常委會議、主席會議或各專門委員會確定題目,由各專門委員會或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研究小組,進行比較系統深入的調查、研討、論證,寫出調查報告,經專門委員會討論通過後,形成建議送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研究採納。重要的調研報告,有關專門委員會要提請常務委員會議或主席會議審議通過,以常務委員會議或主席會議建議案的形式送市委、市政府。
提出提案
政協提案是政協的參加單位和委員向政協全體委員會議或常務委員會議提出的,經提案委員會審查立案後交有關單位辦理的書面意見和建議。它是政協履行職能的一個重要方面,承辦單位必須向提出提案的委員和單位做出書面答覆,並根據市委、市政府的有關規定,保證提案的辦理質量。
反映社情民意
是指把當前社會中帶有普遍性、突出性的問題,散佚於民間的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由政協的專門辦事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通過政協委員、政協的各個界別蒐集上來,如實地向黨政部門反映的全過程。這是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重要基礎和關鍵環節。
反映社情民意的主要內容有:
1、政協委員及各界人士對國家和地方大政方針的制訂與實施的意見、建議,特別是有關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重要決策、部署出台前後的反應;
2、人民民眾關注的熱點問題,特別是普遍性的情緒變化,有識人士的警示性、批評性意見;
5、
統一戰線和
人民政協工作中的重要情況,特別是保障委員正常履行職責的意見、建議等。
政協領導
2018年1月10日上午,呼和浩特市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大會,選舉政協呼和浩特市第十三屆委員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常務委員。經過投票選舉,孫建華當選政協呼和浩特市第十三屆委員會主席,孫清賓、趙九九、回力、高珍偉、郭炳勝、雲奎、馬保國、宋慧當選為副主席;董賽力當選為秘書長。
主席
孫建華
副主席
孫清賓、趙九九、回力、高珍偉、郭炳勝、雲奎、馬保國、宋慧
秘書長
董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