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背景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是近代以來中國人民長期奮鬥歷史邏輯、理論邏輯、實踐邏輯的必然結果,是堅持黨的本質屬性、踐行黨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世界上沒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脫離特定社會政治條件和歷史文化傳統來抽象評判,不能定於一尊,不能生搬硬套外國政治制度模式。要長期堅持、不斷發展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保證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鞏固和發展生動活潑、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
提出必然性
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它是近代以來中國人民長期奮鬥歷史邏輯、理論邏輯、實踐邏輯的必然結果,是堅持黨的本質屬性、踐行黨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世界上沒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脫離特定社會政治條件和歷史文化傳統來抽象評判,不能定於一尊,不能生搬硬套外國政治制度模式。只有長期堅持、不斷發展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才能保證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鞏固和發展生動活潑、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
基本概況
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無產階級掌握國家政權,管理國家的政治制度。其本質是人民當家作主,核心是人民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人民有權管理國家和社會各項事務,監督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享有人身、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等自由權利,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
經濟基礎是社會主義
生產資料公有制。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對人民民主和對敵人專政的辯證統一,沒有人民民主就不能有效地對敵人實行專政,而對敵人的專政又是對人民民主的保障;在人民內部,是民主和集中的統一,人民既享受著廣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時又必須用社會主義的紀律約束自己,遵守
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逐步發展的歷史過程,需要從我國的國情出發,在黨的領導下有步驟、有秩序地推進。
經過長期探索,中國建立起符合本國國情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創造了協商民主這一獨特的民主形式。實踐證明,社會主義協商民主行之有效,具有巨大優越性,在整合社會關係、促進民主監督、提升決策效率等方面展現出獨特優勢,有力促進了中國經濟健康發展、社會和諧穩定和人民生活改善。
習近平同志在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指出,40年來,我們始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不斷深化政治體制改革,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黨和國家領導體制日益完善,全面依法治國深入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日益健全,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保障和法治保障更加有力,人權事業全面發展,愛國統一戰線更加鞏固,人民依法享有和行使民主權利的內容更加豐富、渠道更加便捷、形式更加多樣,掌握著自己命運的中國人民煥發出前所未有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展現出氣吞山河的強大力量!
基本歷程
按照時間順序,我國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大致可以劃分為以下五個階段:
第一階段:初創時期:(1949年—1954年)
第二階段:創建時期:(1954年—1966年)
第三階段:重創時期:(1966年—1976年)
第四階段:重建時期(1976年-1997年)
第五階段:發展時期(黨的十六大至今)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鄧小平同志非常重視政治體制改革,強調沒有民主就沒有
社會主義,要求搞好和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建設。
中共十三屆四中全會以後,根據國內外的形勢變化和發展,以江澤民為核心的第三代領導集體,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在實踐中進一步發展了鄧小平關於政治建設和政治體制改革理論。
中共十六大報告指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建設,要堅持從我國國情出發,總結自己的實踐經驗,同時借鑑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絕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
中共十七大報告,從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高度,指出要深化政治體制改革,堅定不移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提出:擴大人民民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發展基層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實的民主權利;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壯大愛國統一戰線,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設服務型政府;完善制約和監督機制,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並提出多項新舉措和新思想:從各個層次、各個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建議逐步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加強公民意識教育,樹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理念;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證全體社會成員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等。
2017年10月18日,習近平在十九大報告中強調,要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
2018年2月26日至28日,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研究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問題,通過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決定》指出,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目標是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高效的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形成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黨的領導體系,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中國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裝力量體系,聯繫廣泛、服務民眾的群團工作體系,推動人大、政府、政協、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在黨的統一領導下協調行動、增強合力,全面提高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場深刻變革,著力適應新時代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發展要求。
具體措施
在中國,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證國家政治生活既充滿活力又安定有序,關鍵是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制度安排。
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特徵,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統一於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偉大實踐。在我國政治生活中,黨是居於領導地位的,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支持人大、政府、政協和法院、檢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發揮作用,這兩個方面是統一的。
加強人民當家作主制度保障。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須長期堅持、不斷完善。要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
發揮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重要作用。習近平同志指出:“人民通過選舉、投票行使權利和人民內部各方面在重大決策之前進行充分協商,儘可能就共同性問題取得一致意見,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的兩種重要形式。”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人民內部各方面圍繞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和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在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開展廣泛協商,努力形成共識的重要民主形式。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諦。協商民主是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方式,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要推動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保證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廣泛持續深入參與的權利。
人民政協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人民政協工作要聚焦黨和國家中心任務,圍繞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把協商民主貫穿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全過程,完善協商議政內容和形式,著力增進共識、促進團結。加強人民政協民主監督,重點監督黨和國家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增強人民政協界別的代表性,加強委員隊伍建設。
深化依法治國實踐。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必須堅持厲行法治,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領導小組,加強對法治中國建設的統一領導。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要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逐利違法、徇私枉法。
加強重要領域立法,確保國家發展、重大改革於法有據,把發展改革決策同立法決策更好結合起來。要堅持問題導向,提高立法的針對性、及時性、系統性、可操作性,發揮立法引領和推動作用。要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體制和程式,努力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願、得到人民擁護。
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不斷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進程。要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各級行政機關必須依法履行職責,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決不允許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要深入推進公正司法,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制度,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嚴肅懲治司法腐敗,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是無所不在的監督力量。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會懈怠;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原則和制度設計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權力都要受到制約和監督。
深化機構和行政體制改革。統籌考慮各類機構設定,科學配置黨政部門及內設機構權力、明確職責。統籌使用各類編制資源,形成科學合理的管理體制,完善國家機構組織法。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賦予省級及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權。在省市縣對職能相近的黨政機關探索合併設立或合署辦公。深化事業單位改革,強化公益屬性,推進政事分開、事企分開、管辦分離。
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統一戰線是黨的事業取得勝利的重要法寶,必須長期堅持。要高舉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旗幟,牢牢把握大團結大聯合的主題,堅持一致性和多樣性統一,找到最大公約數,畫出最大同心圓。
基本建議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目標。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依法治國的統一。
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
政治體制改革作為我國全面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而不斷深化,與人民政治參與積極性不斷提高相適應。深化政治體制改革,必須堅持正確政治方向,以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為根本,以增強黨和國家活力、調動人民積極性為目標,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社會主義
法治國家,發展社會主義
制度文明(制度文明是介於物質文明和
精神文明之間的第三種文明,它包括了
政治文明),為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提供制度性保障。
將《憲法》中的政治文明改為制度文明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需一個較長的過程,這需要制度性的保障。對於介於物質和精神之間的制度文明對人類社會發展的促進作用絲毫不亞於任何重大科技發明。如:發明公司制度400多年時間中,人類社會的發展所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是過去人們所無法想像的。票據制度的發明,對於方便交易的進行,降低交易成本,增進財物的積累有十分重要的促進作用。在商業時代,社會財物大多由契約構成。因此,在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過程中一定要十分注重製度文明的建設,制度文明中包括政治制度的建設,把“制度文明”提高到憲法層次有十分的必要和深遠的重要意義。
擴大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
中國共產黨作為
執政黨應首先在黨內擴大民主,如:在上級黨委領導下,對下級黨委書記的直選等等。以此帶動人民民主。
以法制完善給民主提供保證
建議儘早制定《新聞法》、《出版法》和《政黨法》。
減少人大政協代表中的官員比例
建議以後的各級人大、政協換屆選舉之時,應當減少官員當代表的比例,適當擴大
民主黨派及無黨派人士參選和被選的名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所占人口的比例,城鄉應該統一。
發展基層民主
發展基層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實的依法直接行使民主的權利。
放寬選舉功能
建議容許達到一定數量
民眾支持可以推薦候選人或自我參加競選,均應以無記名投票選舉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