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關於激勵幹部幹事創業治理為官不為的若干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和習近平總書記在浙江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加強好班長好班子好梯隊建設,深入實施“八八戰略”,紮實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在浙江的實踐,現就激勵幹部幹事創業、治理為官不為提出如下若干意見。

把治理為官不為作為從嚴管理幹部的重要舉措
為官不為是新形勢下幹部隊伍出現的突出問題,集中體現為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的能力不足、擔當精神缺乏、不作為等方面。從我省實際看,能力不足主要表現在一些幹部面對新形勢新常態,知識儲備和能力素質不適應,專業化能力不強,存在本領恐慌,工作力不從心;擔當精神缺乏主要表現在一些幹部當“太平官”“老好人”,改革攻堅意識不強,畏首畏尾,不敢碰硬、不願擔責,有風險的不敢幹、有難度的不願乾,沒有批示不辦事、不見紀要不執行;不作為主要表現在一些幹部履職不勤、工作不力,做事不催不辦、不推不動,推諉扯皮,搞“中梗阻”,還有的混日子或忙於私事。這些問題或多或少在一些幹部身上存在,影響了政治生態和從政環境,不利於黨和人民事業發展。各級黨委(黨組)要把治理為官不為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任務,強化思想教育,引導廣大幹部自覺踐行“三嚴三實”,採取專題培訓、實踐鍛鍊、督查考核、問責處理等綜合措施,著力解決為官不為問題,充分激發乾部幹事創業活力。
二、大力提升幹部幹事創業能力
1.加強幹部專業化能力培訓。堅持乾什麼學什麼、缺什麼補什麼,有針對性地開展轉型升級、創新驅動、現代金融、城鄉建設、生態建設、文化建設、法治建設、社會治理和“網際網路+”、智慧城市等方面培訓,不斷最佳化幹部知識結構,增強其法治觀念,提升專業化能力。充分發揮黨校、行政學院在幹部培訓中的主陣地作用,省里每年圍繞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舉辦若干專題研討班。健全培訓跟蹤反饋機制,不斷提高培訓質量和實效。
2.強化幹部基層一線實踐歷練。積極選派幹部到國家戰略舉措實施地、重大改革項目、重點工程、山海協作產業園、艱苦地區掛職任職,加強幹部到信訪等複雜崗位一線鍛鍊,實施支持杭州和寧波創新驅動發展、溫州金融改革試點、舟山群島新區建設、義烏國際貿易改革的新“百人計畫”,繼續組織基層領導幹部到省直單位上掛鍛鍊。加強掛職幹部管理,推動幹部在實踐中錘鍊黨性、增長才幹。
3.積極推進幹部輪崗交流。加強多崗位歷練,統籌推進省直機關、市縣、國有企業、高校多層次立體式交流任職,推進綜合性部門崗位和專業性部門崗位的幹部交流,推進上級機關部門和下級機關部門的幹部交流,促進幹部全面提升能力。對在同一崗位任職時間較長、工作經歷單一的幹部,應有計畫地進行交流。
三、切實推動幹部敢擔當打勝仗
1.引導領導幹部自覺踐行“三嚴三實”。深入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引導幹部深入查擺為官不為等不嚴不實問題,切實抓好整改落實,自覺做到忠誠、乾淨、擔當。推動各級幹部以嚴實的作風,走進矛盾、破解難題,不斷創造新業績。 (下轉第九版)
(上接第一版) 2.大力培養選拔“獅子型”幹部。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以加強好班長好班子好梯隊建設為引領,大力選拔敢抓敢管、擔當有為的“獅子型”幹部,注重使用埋頭苦幹、兢兢業業的“老黃牛式”幹部,堅決不用無所事事、碌碌無為的“太平官”。支持和保護堅持原則、敢於負責的幹部,對因敢抓敢管得罪人、影響得票的幹部,組織上要主持公道,給予客觀公正評價。
3.積極搭建比學趕超的平台。完善縣(市、區)委書記工作交流會制度,建立省直單位、高等學校、國有企業主要負責同志定期工作交流制度,推動健全不同層級、不同領域工作交流會、現場會、點評會等制度,引導幹部曬實績、比業績,相互交流學習提高,推動壓力層層傳遞、工作逐級落實。
4.加強重點工作專項督查考核。圍繞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加強對“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浙商回歸等轉型升級“組合拳”推進落實情況的專項督查,深化專項考察,深入了解幹部在重點工作中的表現情況,注重在改革發展主戰場、經濟建設第一線、社會治理最前沿考察識別幹部。
5.建立推進改革容錯免責機制。建立鼓勵創新、寬容失敗、允許試錯、責任豁免的機制,對改革創新未能實現預期目標,但有關單位和個人依照中央和省委有關精神決策、實施,且勤勉盡責、未牟取私利的,不作負面評價,依法免除相關責任,支持保護敢抓敢管、堅持原則的幹部。
四、著力推進幹部恪盡職守有作為
1.全面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建立各級領導幹部年度工作、重點工作任務書制度,健全崗位目標責任制,做到年初制定、年中跟蹤、年末對賬,使每個崗位職責和分工清晰、每項工作程式和目標清晰、每項獎懲認定和執行清晰。實施領導幹部聯繫或領辦重點項目制度,以上率下、深入一線、解決問題。
2.常態化開展正風肅紀專項整治。按照抓常抓細抓長要求,繼續保持正風肅紀高壓態勢,加強對庸、懶、散、慢等為官不為行為的專項整治,組織對不遵守工作紀律、吃拿卡要、推諉扯皮等行為的明察暗訪,開展對民眾舉報多、媒體報導集中問題的專項治理,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3.破解機關“中梗阻”問題。結合“四張清單一張網”建設,進一步明確法定職責必須為,從制度上壓縮為官不為空間。完善首問責任、一次告知、全程代理、聯辦聯結等制度,嚴格機關幹部行為規範,提高機關工作效能。推進機關內部幹部常態化交流,探索中層幹部跨部門競崗交流。
4.加強和改進幹部實績考核。改進黨政領導幹部實績考核評價辦法,推行實績公示公議,加強綜合分析,改變年度考核主要依據民主測評結果確定等次和簡單以最後得分進行排序並向班子反饋的做法,充分運用各方面了解掌握的情況,形成綜合評價意見,防止唯票、唯分評價幹部。加強黨政“一把手”考核,推行機關部門新任正職履職情況考核。完善幹部考察民意調查,總結推廣“滿意不滿意單位”評議、媒體問政等社會評價做法,運用民眾監督倒逼幹部幹事創業。實施公務員日誌式管理平時考核,並作為幹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
5.注重關心關愛和正向激勵。堅持幹部談心談話全覆蓋,落實走訪慰問制度,幫助解決幹部實際困難,促進幹部身心健康,不斷增強幹部的歸屬感和凝聚力。全面實施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充分發揮制度的激勵效應。深入學習宣傳千名好支書先進事跡,大力宣傳優秀鄉鎮黨委書記,選樹優秀縣委書記和各領域先進典型。
五、強化對為官不為幹部的問責處理
1.及時進行提醒、函詢和誡勉。對幹部存在為官不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況,組織人事部門要及時進行提醒,指出存在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對有信訪、舉報及其他途徑反映存在為官不為問題的,視情進行函詢,經函詢或者調查了解,確實存在問題的應當根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對為官不為情節較重、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誡勉處理。建立函詢、誡勉檔案,並將有關情況作為幹部考核、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
2.公開通報典型案例。對各地各單位出現的為官不為典型案例,採用內部或公開的形式進行通報,教育警示廣大幹部更好地擔責有為。注重發揮輿論監督作用,促使領導幹部自覺接受社會和民眾監督。
3.動真格加強組織調整。把治理為官不為和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結合起來,對為官不為情節嚴重、影響較差,或者經教育提醒、誡勉處理沒有改正或改正不明顯的,視情採取調離崗位、改任非領導職務、免職、降職等方式予以調整。
4.嚴格執紀問責。按照“把紀律挺在前面”“全面從嚴執紀”的要求,對工作中不負責任或者疏於管理,造成後果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相關責任人相應的紀律處分。對嚴重失職瀆職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各級黨委(黨組)要落實治理“為官不為”的主體責任,花更多精力抓幹部隊伍建設,完善領導班子定期綜合分析研判制度,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施策,推動幹部敢擔當、有作為。黨委(黨組)書記是第一責任人,要認真履行抓班子帶隊伍職責,提高能幹善治、能識善任的能力。各級紀檢機關、組織人事、宣傳等部門要立足各自職能,主動擔責,積極作為,確保各項要求和措施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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