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18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上證18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是華安基金髮行的一個指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華安上證180ETF
  • 基金類型:指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華安基金
  • 基金管理費:0.50%
  • 首募規模:10.73億
  • 託管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510180
  • 成立日期:20060413
  • 基金託管費:0.1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最小化。

投資範圍

本基金以標的指數成份股、備選成份股為主要投資對象,投資於指數成份股、備選成份股的資產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95%,如因標的指數成份股調整、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清單內現金替代、現金差額等因素導致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標準的,基金管理人將在十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同時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資於新股、債券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該部分資產比例不高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

投資策略

本基金主要採取抽樣複製的指數跟蹤方法,即根據定量化的選股指標,選擇部分標的指數成份股構建基金股票投資組合,並通過最佳化模型確定投資組合中個股的權重,以實現基金組合收益率和標的指數收益率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的最小化。投資於股票部分的基金資產將嚴格按照基金管理人公示的抽樣複製方法所確定的成分股投資比例進行配置。通過抽樣複製,剔除流動性較差的成份股,從而減少基金運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流動性風險,並有效降低基金申購及贖回的複雜程度。基金管理人將在基金募集期開始之前公示抽樣複製方法,同時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的成交情況,基金管理人可對指數跟蹤方法進行調整,並於方法調整前予以公示。

收益分配原則

1、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基金當年收益先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後,方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3、如果基金投資當期出現淨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評價日核定的基金累計報酬率超過標的指數同期累計報酬率達到1%以上,方可進行收益分配。
5、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1次,最多分配4次,若自基金契約生效日起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為符合上述基金分紅條件的可分配收益的100%。
6、本基金收益分配採取現金方式。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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