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大學生黨員培育中心

上海海事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大學生黨員培育中心

上海海事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大學生黨員培育中心,是在中共上海海事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委員會領導下由大學生實現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自我管理的綜合性大學生黨建組織。她是學院負責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黨的理論及知識的宣傳陣地;是學院負責組織開展具有廣泛參與性、正確導向性的黨建特色活動,協助學院培養學生黨員,積極引導他們投身實踐與奉獻,鍛鍊他們為人民服務意識的培養平台;是協助學院開展黨建工作的學生黨建助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海事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大學生黨員培育中心
  • 外文名:Shanghai Maritime University Student Party Members'Training Centre of Economic management institute
  • 簡稱:黨培
  • 特色活動:黨建管理
  • LOGO:揚帆起航
  • 成立時間:2015年5月4日
各部門設定及職責,主席助理,顧問團,辦公室,組織部,青志部,宣傳部,秘書處,黨培精品活動,精品活動,志願者活動,內部建設活動,其他活動,主席團,第三屆,第二屆,第一屆,主席團助理,第二屆,第一屆,部長團,辦公室,青志部,組織部(原活動部),秘書處(原考評部),宣傳部(原宣傳部與技術部),徽標解讀,章程,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成員,第三章幹事,第四章組織制度,第五章中心代表大會和主席團,

各部門設定及職責

結構圖:
設定設定

主席助理

(一)人員設定:設主席團助理兩名。
(二)部門職責:
1.協助主席、副主席做好黨培的有關工作;
2 協助主席、副主席做好中心的有關考核、財務等工作;

顧問團

本中心部長團顧問須在主席團或部長團任職期滿至少一年,經由主席團會議討論提名,經換屆選舉委員會核准後履職,其職責為:
通過“一帶多”的組合形式,專人負責專項培訓指導主席團、部長團開展工作。顧問團只提供技術以及其他相關支持,根據分工參與黨培內部各項建設工作。對於新任部長團召開的例會,顧問團應按要求參與。顧問團享有與會權利,但對於所有提議最終決定權為新任主席團擁有。

辦公室

(一)人員設定:設部長一名,副部長三名,顧問團成員若干,高級幹事及幹事若干。
(二)部門職責:
起草活動計畫及通知,負責黨員培育中心的各項日常工作、考核,材料整理及上報。撰寫各類活動的總結及簡訊稿,並及時在活動結束後把有關檔案報至學院分團委或遞交至宣傳部等部門進行宣傳。

組織部

(一)人員設定:設部長一名,副部長兩名,顧問團成員若干,高級幹事及幹事若干。
(二)部門職責:
負責根據學院黨委、學院分團委的有關要求開展各類學生活動;通過各種方式開展主題調研、實踐調查活動,做好輿情採集、分析、反饋工作;組織開展各類黨建活動、內部文化建設活動,負責各類活動的人員安排、活動組織實施及現場調度。

青志部

(一)人員設定:設部長一名,副部長兩名,顧問團成員若干,高級幹事及幹事若干。
(二)部門職責:
制定各類志願者活動的計畫和策劃案;培訓志願者團隊;有計畫地組織開展各類志願者活動,開展長期性的支部共建活動;負責組織開展各項志願活動。

宣傳部

(一)人員設定:設部長一名,副部長兩名,顧問團成員若干,高幹及幹事若干。
(二)部門職責:
各類宣傳品的設計、製作和印刷;負責本黨培的各項宣傳工作;各類活動的宣傳海報、視頻、幻燈片等設計製作;各類活動現場的布置、舞美設計、製作等工作;採集、收集學校黨委、學院黨委的各項黨建工作動態,及時通過微信、黨務公開網宣傳;做好各學生黨支部活動簡訊的收集、統計、編輯及發布。

秘書處

(一)人員設定:設部長一名,副部長兩名,顧問團成員若干,高幹及幹事若干;
(二)部門職責:
協助學院黨委做好黨建材料的審查、流轉工作,協助做好黨建材料的規範化建設;配合學院黨委做好青年政治理論學習班的各項工作。

黨培精品活動

框架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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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活動

“兩學一做”知識競賽
為貫徹落實學校、學院黨委關於“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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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合格黨員”的學習教育的有關要求,增強師生積極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活動,2016年6月15日,經濟管理學院組織學院教工及學生黨支部開展“兩學一做”知識競賽。
本次活動由來自學院8個教工黨支部代表16人、10個學生黨支部代表30人組成參賽選手,來自各支部的預備黨員、入黨積極分子代表觀看了此次競賽。

  
遊覽嘉興
浙江嘉興,中共一大會址,中國紅色聖地。2015年11月28日,黨培人來到了這一片有著特殊意義的土地。
嘉興南湖的紅船之旅,讓同行成員深深地感受到了美好生活的來之不易,更進一步了解了黨的歷史,增強了黨性修養,感受到我黨偉大、光榮的歷史和革命先輩不屈的精神,近距離體驗了先輩的革命經歷,沐浴了黨的紅色春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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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聲”配音大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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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9日,同學們重回到了烽火三月比試鋒芒。
選手們各顯身手,他們精彩的表現不僅讓在場的每一位觀眾大飽耳福,而且讓觀眾們於聲象兼具的表演中回味影視經典,享受了一場視覺盛宴。一顆愛國心就是來參賽的動力;紀念反法西斯勝利,就是身為中國人的驕傲。你配的不是演員的聲音,你配的那是革命先烈的榮耀。

  
 
“我心中的雷鋒”主題演講比賽
本次比賽分為2016年3月23日的初賽以及3月30日的決賽。迎合3月“雷鋒月”的特殊含義,本次比賽不但加強了對雷鋒精神的宣傳,而且號召了越來越多的人士加入到弘揚雷鋒精神、傳承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隊伍中來。比賽現場高潮迭起,氣氛熱烈,在大家激情澎湃的演講後,比賽也接近尾聲。根據選手第一輪、第二輪的表現,評審打分共選出一等獎一名;二等獎兩名;三等獎三名。“我心中的雷蜂”主題演講比賽的成功舉辦,不僅有利於促進參賽者個人的綜合素質的提高,而且增強了大學生對雷鋒精神的認識與了解,拓寬大家弘揚雷鋒精神的渠道,讓大家能夠更好地繼承和弘揚雷鋒精神,把傳承中華民族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優良傳統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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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者活動

2015年11月29日,對於黨培人來說不僅是個人經驗的積累,更是對整支志願者隊伍團隊精神的考驗;不僅讓志願者們踐行了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豐富了個人經驗,更充分發揮了大學生黨員培育中心的優勢,在上海浦東圖書館的志願者活動為建設優秀黨員隊伍儲備力量。截止16年6月份,已經進行了大大小小8次活動,參與人數60人左右。黨培人在書香中陶冶了情操、得到了充實。

內部建設活動

“支撐夢想,青春昂揚”平板支撐活動
為回響青年體育聯合會發出的“全民健身”的號召,以實際行動展現“五四青年”風采,2016年5月15日下午,由上海海事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大學生黨員培育中心承辦的平板支撐活動在校東區足球場隆重舉辦。第一部分為表演賽,現場挑選五位參與者進行賽前的示範,並進行了小型的熱身比賽。第二部分為全體參與者挑戰平板支撐5分40秒,雖然天公不作美,但是每位參與者仍身穿雨衣,在濛濛細雨中努力堅持著。最終共有七名同學堅持完全程5分40秒,他們憑藉著堅韌的毅力與堅持不懈的精神順利完成了此次活動,取得了本次比賽的最後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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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趣味運動會
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為了加強各部門之間的溝通並豐富黨培內部成員的課餘生活。
上海海事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大學生黨員培育中心在北區足球場舉辦了一學期一度的內部趣味運動會。活動內容分為“六人五足”、“紙杯傳水”、“跳長繩”、“拔河”等。雖然這僅僅是一次運動會,但每個參與者都本著友誼第一、比賽第二的原則積極參與其中。趣味運動會不僅鍛鍊了大家的身體,而且加強了各部門間的溝通,培養了團結合作的工作意識。相信在以後的工作中,大學生黨員培育中心將繼續把團結合作的精神傳承下去,為黨培贏得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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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旦晚會
2015年12月30日下午於經管101報告廳舉辦雙旦晚會,黨培全體成員歡聚一堂,共同迎接新的一年。晚會上黨培回顧了2015年的點點滴滴,營造了一片溫暖的景象,精彩的表演便在這樣的氛圍中開始了。大家紛紛獻上精心準備的節目,博眾人捧腹一笑,添快樂縈繞全場。在各組精彩的節目間,還穿插了中國風社團的話劇表演以及各類精彩刺激的小遊戲,猜歌名、踩氣球、你要幾碗胡辣湯等遊戲瞬間點燃全場的激情與歡樂。此次晚會攜手黨培全體成員一起跨年,感謝每一個人在2015年中對黨培的付出和努力,為黨培過去一年的工作畫上了圓滿的句號,也對未來嶄新的一年提出了新的希望和要求,相信愈加成熟的黨培會在未來表現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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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活動

主席團

第三屆

白禹銘 溫雪伶 許多 王茜 姚風雨

第二屆

黨澤輝 白禹銘 曹麗

第一屆

黨澤輝 白禹銘 叢子凡 葉夢露

主席團助理

第二屆

王茜(經濟152)顧羽皓(經濟151)

第一屆

姜曉韻(經濟155) 姜晶偉(經濟155)

部長團

辦公室

第三屆
沈澤園 馬瑞智
第二屆
溫雪伶 王洪菊 黃韋嘉
第一屆
潘如意 葉雅岑

青志部

第三屆
周貝貝 史小龍
第二屆
蘇蕾 趙鑫鑫 黃炎
第一屆
曹麗 胡悅 周曉甜

組織部(原活動部)

第三屆
朱夢婷 蔣毅婷
第二屆
王茜 鄭小麗 姚雨清 岳曉蕾
第一屆
宋婧 劉宇婷 柏楊

秘書處(原考評部)

第三屆
康雨璇 謝宇浩
第二屆
顧羽皓 許多 楊佳 鄧霞
第一屆
壽亦如 胡瑜

宣傳部(原宣傳部與技術部)

第三屆
金翔宇 祝子鴻
第二屆
姚風雨 俞文杰 王小芳
第一屆
何文瓊 楊悅 付蒼松

徽標解讀

中心的圖案由黨徽、海浪、船帆三種元素組成。“船帆”是英文字母:“D”和“P”,意味“黨培”,黨徽代表“中國共產黨”,組成的船帆寓意是揚帆起航,有指明方向的寓意;採用圓形環繞寓意“培育與呵護”即培育大學生黨員;下方標識組織機構名及歸屬。
本中心徽標與“海邊聽黨聲”公眾平台徽標採取同圖不同色的方式區分,本中心的徽標顏色為紅色,“海邊聽黨聲”微信公眾號的徽標顏色為湖藍色;下方字型相同,但文字內容不同。
本中心的徽標是本中心的象徵和標誌。本中心的各級組織和每一個幹事都要維護中心徽標的尊嚴,要按照規定製作和使用中心徽標。
未經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私自使用本中心徽標從事任何活動。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機構名稱是上海海事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大學生黨員培育中心,是在上海海事大學校經濟管理學院黨委直接領導的大學生組織。
第二條上海海事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大學生黨員培育中心(下文簡稱“本中心”)是在上海海事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黨委領導下的負責弘揚和宣傳黨的理論及知識;組織廣大青年大學生入黨積極分子和入黨申請人投身實踐與奉獻,鍛鍊他們為人民服務意識的,協助學院規範學院黨建工作、考核學院學生黨支部黨建工作的綜合性學生組織。
第三條本中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根據市、區精神文明辦公室的要求,在活動中,學生通過自我教育、自我實踐、自我管理和自主發展,增強社會責任意識,促進自身素質的提高。協助學院黨委提高和培養大學生尤其是大學生黨員、入黨積極分子和入黨申請人的為人民服務的意識,加強他們的思想教育,進一步提高和最佳化學生黨員隊伍的質量,推進學院黨建工作的規範性和制度化建設。
第四條本中心的宗旨是:投身實踐,樹為人民服務之意識;頑強拼搏,做黨員先鋒之模範。
第五條本中心的活動內容:經管大學生黨員培育中心在學院黨委的領導下,負責學院大學生黨員、入黨積極分子、入黨申請人文體活動、志願者活動的組織及考核;負責學院黨務公開網的信息發布及數據維護和官方微信公眾號“海邊聽黨聲”(微信號:SmuHbtds)的運營和維護;負責學院學生黨支部的考核、學院黨建材料規範化、制度化建設及檢查、組織學生黨支部書記培訓班、青年政治理論學習班等工作,協助學院黨委做好精神文明建設等有關工作。

第二章成員

第六條凡認可大學生黨員培育中心章程,願意參加黨培各項活動的大學生(二級黨校學員),可稱為黨培成員。
第七條本中心成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範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外,所有成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立和特權。
第八條本中心的成員享有如下權利:
(一)參加本中心的有關會議,閱讀本中心的有關檔案,接受本中心的有關教育和培訓,對本中心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的權利;
(二)行使表決權和選舉權,有被選舉權;
(三)在本中心的會議上,參加關於本中心有關決策和問題的討論;
(四)有通過合理方式退出本中心的權利;
(五)在本中心組織討論決定對有關人員進行處分和作出鑑定時,本人有權要求參加和進行申辯,其他成員可以為他作證和辯護。
(六)在本中心的各級會議上有根據地批評本中心的任何部門和任何成員,負責地揭發、檢舉本中心的任何部門和任何成員違法違紀違規的事實,要求處分相關人員或要求罷免或撤換不稱職的負責人;
(七)其他在本中心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經過主席團全體會議通過決定的其他權利;
第九條本中心的成員必須履行如下義務:
(一)無條件遵守本中心章程,遵守本中心決策、服從學院黨委和黨培中心工作安排的義務;
(二)有幫助弱勢群體,參與實踐活動,為社會做貢獻的義務;
(三)有積極投身於各項工作,積極完成上級交辦各項工作的義務;
(四)有密切聯繫學生民眾,向廣大青年學生宣傳中國共產黨的主張,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黨的先進理論及思想的義務;
(五)有向廣大青年學生宣傳本中心的宗旨、主張的義務;
(六)有積極、及時向中心反饋學思、學情,反映廣大青年學生的意見和要求及學生黨員、入黨積極分子和入黨申請人表現的義務;
(七)積極學習黨的先進理論和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自身能力,增強工作本領並在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起先鋒模範作用;
(八)其他在本中心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經過主席團全體會議通過決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條申請加入本中心的人,要遞交個人簡歷,經過本中心統一組織的各項測試合格者,可加入本中心。在非年度招新計畫內發展幹事或吸納成員,須經過主席團會議逐一討論研究。
第十一條成員缺乏工作熱情,不履行成員義務,不符合成員條件,中心有關部門應當對他進行批評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應當勸他退出本中心。勸成員退出本中心,應當經有關部門會議決定,並報主席團批准。如被勸告退出的成員堅持不退,應當提交有關部門會議討論,決定把他除名,並報主席團批准。

第三章幹事

第十二條凡是本校(上海海事大學)及外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及修養和志願支持黨的教育、服務社會、思想覺悟高的大學生,均可報名加入本中心。
第十三條本中心幹事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範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外,所有成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立和特權。
第十四條本中心的幹事享有如下權利:
(一)參加本中心的有關會議,閱讀本中心的有關檔案,接受本中心的有關教育和培訓,對本中心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的權利;
(二)行使表決權和選舉權,有被選舉權;
(三)在本中心的會議上,參加關於本中心有關決策和問題的討論;
(四)享有合理、合法、合規獲得福利的權利,獲得各類評優和被評優的權利;
(五)有通過合理方式退出本中心的權利;
(六)在本中心組織討論決定對有關人員進行處分和作出鑑定時,本人有權要求參加和進行申辯,其他成員可以為他作證和辯護。
(七)在本中心的各級會議上有根據地批評本中心的任何部門和任何成員,負責地揭發、檢舉本中心的任何部門和任何成員違法違紀違規的事實,要求處分相關人員或要求罷免或撤換不稱職的負責人;
(八)其他在本中心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經過主席團全體會議通過決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五條本中心的幹事必須履行如下義務:
(一)無條件遵守本中心章程,遵守本中心決策、服從學院黨委和黨培工作安排的義務;
(二)有幫助弱勢群體,參與實踐活動,為社會做貢獻的義務;
(三)有積極投身於各項工作,積極完成上級交辦各項工作的義務;
(四)有密切聯繫學生民眾,向廣大青年學生宣傳中國共產黨的主張,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黨的先進理論及思想的義務;
(五)有向廣大青年學生宣傳本中心的宗旨、主張的義務;
(六)有積極、及時向中心反饋學思、學情,反映廣大青年學生的意見和要求及學生黨員、入黨積極分子和入黨申請人表現的義務;
(七)積極學習黨的先進理論和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自身能力,增強工作本領並在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起先鋒模範作用;
(八)其他在本中心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經過主席團全體會議通過決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六條申請加入本中心的人,要遞交個人簡歷,經過本中心統一組織的各項測試合格者,可加入本中心。在非年度招新計畫內發展幹事或吸納成員,須經過主席團會議逐一討論研究。
第十七條幹事缺乏工作熱情,不履行幹事義務,不符合幹事條件,中心有關部門應當對他進行批評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應當勸他退出本中心。勸幹事退出本中心,應當經部長團會議決定,並報主席團批准。如被勸告退出的幹事堅持不退,應當提交部長團會議討論,決定把他除名,並報主席團批准。

第四章組織制度

第十八條本中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其基本原則是:
(一)少數服從多數原則。對本中心的決議和規定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聲明保留意見,並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中心的上級組織直至本中心代表大會提出;
(二)本中心全體成員需執行本中心代表大會通過的各項決定和決議;
(三)中心負責人下屬各組織的各級負責人均從本中心各級換屆選舉產生,特別情況下,可經由主席團會議決定,在廣泛徵求民眾意見的情況下,做出臨時調整和安排;
(四)本中心最高決策機構是經濟管理學院大學生黨員培育中心全體代表大會,其常設機構為經濟管理學院大學生黨員培育中心主席團;
(五)本中心全體代表大會及中心各級成員在必要時,可通過合理方式對中心的決定提出意見、建議和批評,可對相關負責人進行合理地有句質詢並要求相關負責人作出答覆;
(六)經濟管理學院黨委有權要求本中心代表大會和主席團調整和修改本中心的各項決策,有權要求對相關負責人進行調整,有權對本中心各項工作進行調整;
第十九條本中心代表大會代表、主席團成員和部長團成員的產生,要體現選舉人的意志,選舉採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候選人名單要由主席團和選舉人充分醞釀討論。可以直接採用候選人數多於應選人數的差額選舉辦法進行正式選舉。也可以先採用差額選舉辦法進行預選,產生候選人名單,然後進行正式選舉。選舉人有了解候選人情況、要求改變候選人、不選任何一個候選人和另選他人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選舉人選舉或不選舉某個人。本中心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如發生違反學校、學院有關規定或中心章程的情況,學院黨委在調查核實後,應作出選舉無效和採取相應措施的決定並宣布執行。
第二十條本中心代表大會代表、主席團和部長團成員實行任期制,每一年為一屆,每年進行換屆選舉。如中心代表大會會議時間調整則任期相應調整。
第二十一條本中心在必要時召集代表會議,討論和決定需要及時解決的重大問題,代表會議代表的名額和產生辦法,由召集會議的籌備委員會決定。
第二十二條凡是成立新的部門和組織,或是撤銷原有組織,須報請經濟管理學院黨委批准。
第二十三條在中心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主席團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調動或指派有關組織的負責人。
第二十四條有關本中心的重大問題,只有本中心代表大會或主席團有權作出決定,各組織、各部門可以向主席團提出建議,但不得擅自作出決定和對外發表主張。
第二十五條本中心的部長團和幹事團必須執行中心代表大會和主席團的決定,部長團和幹事團如認為中心主席團的決定不符合本組織、本部門實際情況,可以請求改變;如果主席團堅持原決定,部長團和幹事團必須執行,並不得公開發表不同意見,但有權向中心代表大會或學院黨委報告,請求複議。

第五章中心代表大會和主席團

第二十六條中心代表大會在每年的6月至7月舉行一次,由籌備委員會召集。籌備委員會認為有必要或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中心代表會議代表向主席團提出要求,代表大會可以提前舉行;如無非常情況,不得延期舉行。每年會議召開時間,由學院黨委和籌備委員會共同決定,中心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和選舉辦法,由籌備委員會決定並報請學院黨委核准執行。
第二十七條中心代表大會籌備委員會由主席團、部長團和幹事團代表組成,必要時,由學院黨委直接委派指定,負責中心代表大會的籌備及組織工作。
第二十八條中心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聽取和審議上年度中心工作報告;
(二)討論並決定中心的重大問題;
(三)修改中心章程,制定有關規定;
(四)選舉產生新一屆中心主席團;
(五)選舉產生新一屆部長團;
第二十九條中心代表大會的職權是:討論和決定重大問題;調整和增選主席團、部長團部分成員。調整和增選主席團、部長團數額,不得超過中心代表大會選舉的主席團、部長團各自總數的四分之一。
第三十條在本中心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中心主席團執行中心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中心的全部工作,對外代表經濟管理學院大學生黨員培育中心。
第三十一條中心主席團設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顧問團成員若干。必要時,經學院黨委批准,可設主席團助理協助主席團開展工作。經中心代表大會決定,可以增加或減少副主席名額,但人選需經學院黨委核准。
第三十二條主席團日常工作由本中心主席主持,議事方式為民主集中制。在重大問題上,主席擁有一票否決權,但在使用一票否決權後需向學院黨委書面報告,由學院黨委決定該決定是否有效、能否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中心主席職務全稱為:經濟管理學院大學生黨員培育中心主席,選舉方式為無記名投票選舉。在中心代表大會選舉前,由籌備委員會提名並經學院黨委思想政治審查,審查合格者才有權成為候選人,經中心代表大會選舉通過後,正式履職。
第三十四條本中心主席的職責為:
(一)負責本中心的全部工作,協調保障中心各組織的運轉;
(二)了解掌握各組織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及時向學院黨委匯報中心各項工作開展情況;
(三)負責主席團例會的召集,簽發各類中心所發檔案;
(四)負責各組織人事安排及調動,成員的考核;
(五)負責組織招募新成員,安排落實幹訓等工作;
(六)負責中心代表大會籌備委員會的全面工作;
(七)負責學院黨委交辦的、中心代表大會討論研究確定的其他工作;
第三十五條本中心副主席職務全稱為:經濟管理學院大學生黨員培育中心副主席,選舉方式為無記名投票選舉。在中心代表大會選舉前,由籌備委員會提名並經學院黨委思想政治審查,審查合格者才有權成為候選人,經中心代表大會選舉通過後,正式履職。
第三十六條本中心副主席的職責為:
(一)協助主席做好本中心的各方面工作,保障中心各組織即的運轉;
(二)協助主席做好本中心的財務等工作;
(三)在主席不在的情況下,主持主席團日常工作;
(四)協助做好中心各組織人事安排及調動,成員的考核工作;
(五)協助主席做好中心代表大會籌備委員會的工作;
(六)執行主席團及主席交辦的工作;
(七)協助執行學院黨委交辦的、中心代表大會討論研究確定的其他工作;
第三十七條本中心主席團助理由主席團會議討論提名,經學院黨委核准後履職,其職責為:
(一)協助主席、副主席做好中心有關工作;
(二)負責主席團交辦的專項工作;
(三)協助主席、副主席做好中心的有關考核、財務等工作;
(四)由學院黨委確定的、中心代表大會確定的或主席團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十八條本中心主席團顧問須在主席團任職期滿至少一年,並由主席團會議討論提名,經學院黨委核准後履職,其職責為:
(一)定期參與中心內部幹部培訓。
(二)主席團顧問團成員實現“一帶多”的組合形式,專人負責專項培訓指導,顧問團只提供技術以及其他相關支持,部分參與中心內部組織建設等工作。最終決定權為主席團擁有。
(三)對於新任主席團、部長團召開的例會,顧問團應按要求參與。顧問團享有與會權利,但對於所有提議最終決定權為新任主席團擁有。
(四)顧問團只服務於黨培中心,為本中心提供所有相關支持,並對其擁有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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