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電子卷宗“單套制”歸檔改革試點工作方案

《上海法院電子卷宗“單套制”歸檔改革試點工作方案》是由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2021年8月1日起,電子卷宗“單套制”歸檔改革將在上海法院全面推開試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法院電子卷宗“單套制”歸檔改革試點工作方案
  • 實施時間:2021年8月1日
簡介,方案試點,主要任務,

簡介

電子卷宗“單套制”歸檔改革,即形成以電子檔案為主要歸檔方式,將確有必要的紙質原件以電子檔案附屬檔案形式歸檔的訴訟卷宗歸檔和管理模式。
根據上海高院此次發布的試點方案,書記員可在電子卷宗平台上調整、補充、修改歸檔目錄及電子材料,承辦法官可在電子卷宗平台上審核歸檔材料齊全有效,檔案部門可在電子卷宗平台上接收電子檔案。

方案試點

據了解,自2018年起,上海高院先後承擔最高人民法院“以電子檔案為主、紙質檔案為輔”的案件歸檔司改試點任務,以及國家檔案局電子檔案“單套制”改革試點任務,並將電子卷宗“單套制”歸檔改革作為開展全流程網上辦案體系建設的基礎性工作持續推進。
截至2021年7月22日,上海市第二、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徐匯區、奉賢區、嘉定區人民法院,上海鐵路運輸法院等7家試點法院累計完成電子卷宗“單套制”歸檔11萬餘件,上海高院商事審判庭、金融審判庭2個試點庭室完成600餘件。7家試點法院中,已有6家法院實現2021年新收案件“單套制”歸檔改革全覆蓋,為全市法院全面推進此項改革積累了重要經驗。

主要任務

方案同時明確了7項主要任務,包括深化前端立案階段材料採集規範化建設、推進辦案過程中材料全流程採集規範化建設、建立健全歸檔材料鑑別和篩選機制、積極推進電子卷宗整理中心建設、深入推進抗訴案件電子檔案移送和套用工作、加強電子簽名簽章在辦案過程中的套用、以“電子庫房”建設為依託做好離線數據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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